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玉树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玉树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饮料等10个食品大类、253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2批次,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囊谦小王蔬菜店销售的17.5°C橙,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称多牛羊生鲜超市销售的龙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附件2:
玉树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