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顺利完成2018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统计局玉树调查队及各市、县统计局及时上报2018年全年收入数据指标和综合性的数据质量评估报告,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实施精准扶贫、民政救济、人员增资、农牧业增产增收、医疗卫生投入、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林业、水利、交通等在城镇及乡村建设发展中使城镇农村住户获益的惠及民生的举措和措施情况,以文字和数据的形式体现出各部门比上年同期投入的增长点及取得的成果等情况。
二、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青政办﹝2017﹞107号文件精神,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充足的经费投入到住户收入调查工作中。保证2018年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对不按时上报评估材料的地区及有关部门,造成对本地区年度收入考核指标产生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三、各有关单位评估报告上报时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数据质量评估报告材料于12月10日前上报各市、县统计局,经各市、县统计局综合整理后形成本县综合评估报告于12月12日前和全年收入数据一同上报玉树调查队审核。州级相关部门数据质量评估报告材料于12月12日前上报玉树调查队。(联系人:达哇才仁 联系电话:8833039)
附件:上报评估报告的州、市县各有关部门名单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上报评估报告的州、市县各有关部门名单
州级各有关部门: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业局、州扶贫局、州农科局、州统计局、玉树调查队、州税务局。
各市、县有关部门:政府办、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局、水利局、税务局、扶贫局、民政局、农牧局、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