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7日
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州、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青政办〔2015〕137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审批服务,充分发挥州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作用,特制定本进驻方案。
一、进驻原则
(一)应进必进。以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发展的审批和服务项目为主,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必须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窗口。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安全以及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报请州政府批准。
(二)集中办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省垂直管理单位,以设置“政务窗口”形式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实现集中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人员的“两集中”、“一站式”审批服务格局。
(三)充分授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要充分授权给本单位窗口,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并办结,实行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八公开”。已进驻的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今后不得在原单位受理。
(四)便于监督。进驻部门应制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同时将各项审批服务数据录入行政服务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进驻方式
采取常驻窗口、综合窗口和部门专业办事大厅相结合的方式进驻。
(一)常驻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较多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较少但办件量较大的部门,单独设立常驻窗口。共21家单位,分别是: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教育局(含州招生办)、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农牧科技局、州文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局、州广电局、州安监局、州气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烟草专卖局。
(二)综合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单一且办件量少的部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共5家单位,分别是:州编办、州民宗委、州档案局、州地震局、州无线电管理处。
(三)部门专业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较多且办件量较大,但由于场地限制,暂时无法完全进驻的部门,设立部门专业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理,纳入网上审批系统运行,接受州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涉及2个专业办事大厅: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办事大厅、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三、管理机制
(一)一门受理办结制。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大厅内统一受理、不得在原单位另行受理。即办件在大厅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承诺件在大厅受理,审核、审批环节通过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流转到原单位,审批后再通过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流转回大厅办结。
(二)充分授权制。各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权限进行明确界定,在此基础上本着“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对其工作窗口充分授权,保证一般性事项(即办件)在大厅直接办结。对于一些技术性复杂、政策性较强的事项(承诺件),各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确保对审核和审批人员授权到位。进驻大厅的单位均要设首席代表,单位与首席代表签订行政审批授权书,由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赋予其对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协调催办和管理权、即办类事项的最终许可权。
(三)网上审批制。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录入”的原则,全部纳入玉树州行政服务业务系统实时办理。使用部委、省系统和自研系统办理的要实现数据对接,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程监督及考核,让权力运行过程受到更规范、更严格的监督,不能出现体外循环、事后补录、二次录入等规避电子监察的行为。
(四)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的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负总责,同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根据业务需要定期到本部门窗口进行工作安排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办件和窗口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限时办结制。各进驻单位要对外公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办结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应当场办结;对需现场勘察、联审联办或依法需要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评审等特殊程序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因审批权限需上报的,负责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行政审批专用章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职能部门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该印章是该部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唯一专用章,凡审批事项由窗口加盖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具有公章同等法律效力。行政受理专用章的启用、变更和废止由各部门决定,并报中心备案。
四、进驻要求
(一)各常驻窗口的工作人员要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身份,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总体要求,由入驻单位拟定,州行政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每个窗口设AB岗(A岗请假时由B岗负责),负责窗口具体业务工作。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1年内不得调换,工作人员的变动需经中心同意后调整。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其行政工资关系和待遇不变、身份不变、业务上接受原部门领导,日常工作由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和考核。窗口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并单独划拨评优指标,不占派驻部门评优名额,中心按程序组织考评后,由派驻部门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综合窗口的进驻人员由各综合单位派人轮值,人员要求和在中心轮值期间管理与常驻窗口人员相同。
(二)凡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都要刻制一枚行政审批专用章,等同原单位行政公章。除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受理专用章的统一规格为5cm×3cm方型印章,字样为:“玉树州XXX局(委、办)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字体为宋体,字号大小为7.5cm×6cm。对涉及上报的审批事项或其他原因需盖单位原行政公章的,要本着方便、高效的原则,在服务中心窗口及时办理。
(三)窗口办公桌椅、电脑,打印、复印、传真、电话,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评价器、文件柜、纸张等日常办公物品由州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其他专用设备由各进驻单位自行配备。办公电话由州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报装,入各单位户名,使用费由各单位负责。
(四)对已建有专业网络,实现网上行政审批业务的部门和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需另设专网开展业务的,请提前与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以便进行网络数据对接,网络租费由各专网单位承担。
(五)各进驻单位自行印制服务指南、告知单等,公开行使权力的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
五、进驻步骤
进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3日至25日)
筹备召开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动员会议,全面完成各项进驻准备工作。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装修,供电、网络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标示标牌、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设备到位,大厅LED大屏、查询机等电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各进驻部门依据进驻方案,对已录入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库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终审完善,固化流程;确定窗口工作人员、轮值人员和首席代表;完成对窗口人员、审核审批人员及首席代表的行政审批的授权。各部门要认真填写《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1)、《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行政审批授权书》(附件2),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东周巴桑,联系电话:,邮箱地址:234879463@qq.com(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A岗、窗口工作人员B岗、首席代表请分别填写《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行政审批授权书》由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进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首席代表统一签订,并报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二)试运行阶段(4月26日至5月14日)
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各部门进驻人员正式进驻,中心开始模拟运行。模拟运行期间,将由网络搭建人员对各部门进驻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帮助进驻人员尽快掌握政府服务业务系统操作、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同时,通过模拟运行,认真查找审批流程设置、网络搭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及时修正完善。
(三)正式运行阶段(5月15日起)
试运行阶段结束后,举行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新址揭牌仪式,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进驻工作人员全部到岗,进厅事项全部到位,全面受理进驻大厅的各项业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州行政服务中心不是行政审批职能的平行移动,而是政府职能的一次重新整合,是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涉及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调整,涉及资金、人员和内部机构设置等许多实际问题。因此,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决策上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进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进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人员进驻等前期工作。要按照上述进驻原则和窗口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一条适合“一门受理、一站办结”的路子,对部门原有的操作程序进行重新修订和优化,在内部建立起一套与行政服务中心运作程序相衔接的操作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监督。州监察局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事项和收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纠正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推荐表
2.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行政审批授权书
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推荐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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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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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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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编制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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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毕业 时间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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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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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岗位(选项) |
窗口工作人员A岗□ 窗口工作人员B岗□ 首席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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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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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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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行政服务中心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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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填报单位、人事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附件2
玉树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
行政审批授权书
本部门确定共____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州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体现“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方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授予首席代表__________以下职权:
1.行使本部门即办项目的审批决定权;
2.对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项目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
3.对需要后方协助办理的项目,有权安排后方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4.对不属于窗口受理的事项具有答复告知权;
5.与行政审批项目有关的收费审查权;
6.督查、督办审批项目办理进度权;
7.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发放有关批准性文件和证照的职权;
8.行使对本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权。
对于行政审批过错的责任追究:
窗口首席代表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按国家政策法规正确履行职权。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授权书一式三份,授权单位法人、被授权人、行政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授权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