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玉树州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州消防形势稳定,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州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发动行业主管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面夯实城市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步伐,确保全州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两会及其他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军会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晁增显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春平州公安局政委
成 员:州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玉树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杨宁川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时间
2015年10月开始至2016年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由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工商局和州文体局牵头,联合消防部门重点排查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主要对场所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防火门正常运行、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未按规定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要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由州经商委、州安监局、州质监局牵头,联合消防部门重点排查全州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单位。主要对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的进行集中整治,并限时整改。
3.高层地下建筑。由州住建局牵头,联合消防部门,重点整治高层地下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限时整改。
4.城市交通。由州公安局、州交通局牵头,重点对全州汽车站候车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情况的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分工不明确、消防设施及应急疏散设施损坏或故障、消防给水及消防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未定期组织演练、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队伍及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未落实3分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要求、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运输、存储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限时整改。
5.宗教活动场所。由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局、州文体局牵头,联合消防部门,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尤其是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在寺院“一室一队伍”建设基础上,推动寺管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规范僧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建立志愿消防组织,组建以宗教教职人员为主要力量的消防志愿队伍,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消防演练;充分依托寺管会、辖区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及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社会单位和村(居)委会,将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每间殿堂、僧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巡查机制;督促寺管会与僧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结合“户籍化”管理,强化重点场所的“三项申报”备案制度的进一步落实,指导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除活动,全面构建网格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消除火灾防控盲区死角,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二)强化消防基础建设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要结合实际情况,在100%实现排查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州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宗教寺院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分析研判,摸清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并上报州政府办公室。
2.推动城市消防规划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各级各类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城镇、美丽乡镇消防规划工作。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内容。
3.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依靠社会群防群治力量,落实相关资金、人员、场所,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在全州城市建成区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2015年12月底前,要建成50%“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实现全覆盖。
4.健全“网格化”基层消防组织。在全州建制镇、乡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
5.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5年12月20日前,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
6.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市、县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要根据实际情况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7.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相关行业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联合其他行业部门制定印发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8.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全州重点镇和建制镇专职消防队建立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和机会回报等激励。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州广电局、州消防支队等部门要共同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类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寺院”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及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社区消防平安大使评选活动,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固定宣传阵地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州住建局、州人社局、州安监局等单位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牧、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70%持证率的目标,根据地区实情购买消防安全培训公共服务。
(四)做好重大活动、节点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十八届五中全会、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市、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由政府主要领导带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五、工作步骤
玉树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5日前)。各市、县,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两会闭幕前)。各市、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两会闭幕当天)。各市、县,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时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教训,加强主动宣传教育,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科学部署,形成合力。各市、县,各部门要科学部署,合理安排,在“两节”、两会期间,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力量,重大节日前要组织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监局、州旅游局等部门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摸底排查和“零点夜查”行动,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依靠群众,扩大范围。各市、县,各部门要以“网格化”为基础,强化基层社区、农(牧)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寺院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努力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的目标。
(四)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各市、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参与查找身边火灾隐患;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提示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基本常识;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5年11月5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两会结束当天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件:玉树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玉树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播电视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旅游局、州总工会、玉树机场、州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