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和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231号)规定,为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在我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带头作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现就做好玉树州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为全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申报(转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州行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和来我州工作且在我州申报职称的外省、市(自治区)、省驻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我州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公需课、专业课培训和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州人社部门会同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县)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由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青海省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担。
1、培训形式。公需科目培训统一采取网上学习的方式,学员可登录专技天下网(http://www.zgzjzj.com)自行学习。
2、培训内容。2018年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专业技术人员保密意识与常识》三个必选科目,共计30学时。
3、考核测评。公需科目培训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网上在线考核测评。测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网站打印印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看培训信息,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和审验的依据。
(三)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培训形式。专业科目培训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网络授课、集中面授、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安排、组织、实施。
2、培训内容。专业科目培训内容根据行业、部门(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工学需求确定,充分体现本领域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行业内有明确的专业科目培训要求的,按照行业规定执行。
3、考核测评。专业科目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须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测评,并对测评合格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或参训人员名单等印证文件,同时将专业科目培训考核测评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审核学时的依据。
(四)继续教育培训年限要求
1.评审或晋升岗位人员。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人员,须具备近2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2017—2018年);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人员,须具备近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2016—2018年);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须具备近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2015—2018年)。取得博士学位,且已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在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时,须具备近2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2017—2018年)。晋升岗位级别的人员,须具备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2.认定人员。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位,且符合我省现行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认定政策的人员,须具备认定当年或上一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3.转系列人员。各级别转换职称系列人员,须具备转换当年或上一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五)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核定
2015年前,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目不少于48学时。自2016年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目不少于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研修班的,按结业证书登记的实际学时或培训天数(7学时/天)核定,不含往返路程时间。专业技术人员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学历教育或进修的,依据毕业证或结业证,可视为完成取得毕业证或结业证当年60学时的专业课。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的,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按活动天数核定继续教育学时(不含往返路程时间)。参加各类考前辅导班、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岗前培训、普法学习和干部网络学习,不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做学时登记和审验。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可为其折算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国家统一标准的,各折算40学时;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各折算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上一等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折算学时只能使用一次,并同时使用。
(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补学工作
因工学矛盾,没能及时参加2015—2017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补学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须填写《玉树州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二、明确有关事项
(一)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后,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和提交有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各类研修班、学术会议、正式印发的培训通知、领导批示的参加培训文件、课程安排、签到名册等证明。到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培训课程记录单按年度粘贴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经核实无误后进行学时验证并盖章,核实无误后于2018年10月31前统一报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验并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附表2)。经过审验的《继续教育证书》方能作为职称申报及岗位晋升的有效证件。
(二)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帮助个人提供虚假培训信息和培训合格证明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开具虚假证明的当事人,由同级人社部门责令进行整改,性质恶劣的取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培训资质。专业技术人员伪造继续教育培训信息、培训合格证明和私自修改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内容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或晋升岗位级别。参加省内外培训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遵守培训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并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通报批评。
(三)请各市(县)人社局,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时将继续教育工作通知下发到所属事业单位,确保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8月27日--9月7日,由各市(县)人社局及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将花名册报送至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408950291@qq.com. 各市(县)人社局、各单位在负责报名登记时,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学员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培训年度,以免因身份证号或姓名录入错误导致学员无法正常登录学习的情况发生。
(二)培训时间:9月10日至9月30日(举办一期)
四、培训费用
2018年度公需课科目的培训费为每人110元(包括教材费、在线学习费);2017年度公需课科目的培训费为每人120元(包括教材费、在线学习费);2016年度公需课科目的培训费为每人140元(包括教材费、在线学习费);2015年度公需科目的培训费为每人160元(包括教材费、在线学习费),培训费用由各市(县)人社部门及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时统一收取,并将培训费用汇款至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培训人员花名册和汇款单复印件报送至玉树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联系电话:0976---8831377 8826922
联 系 人: 久美西周
公需科目培训机构 : 青海省广播电视大学
收款方:建行青海电力支行 账户名称:孙振军
账号:6227 0044 0170 0214 553
附件1:2018年玉树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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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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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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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培训年份 |
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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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扎西 |
男 |
632721************ |
玉树州***单位 |
1810976**** |
2018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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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卓玛 |
女 |
632721************ |
玉树市***单位 |
1810976**** |
2017、2018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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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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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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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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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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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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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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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样式(样板内容请自行删除),Excel表可根据人数自行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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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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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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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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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公需科目培训 |
专业科目培训 |
其他培训 |
总学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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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学时 |
内容 |
起止日期 |
学时 |
内容 |
起止日期 |
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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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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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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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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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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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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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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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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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 |
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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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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