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人〔2011〕11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张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玉委〔2011〕135号、〔2011〕117号文件精神,决定任命:
张琨明同志为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青鹰同志为州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
昂周多杰同志为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正县级)。
免去:
才旦周同志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升同志州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任职务;
久尕同志州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晁增显同志州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曲江尼玛同志州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付民山同志州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汪生启同志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罗松才仁同志州计生委副主任职务;
江格同志州林业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昂江多杰同志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冬梅同志州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岬同志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才达同志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琨明同志州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赵玉良同志州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昂文格来同志州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何钦同志州退牧还草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