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人〔2008〕10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玉委〔2008〕111号文精神和工作需要,决定:
南阳同志为州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才旦周同志为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偕明同志为州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文群同志为州佛教学校校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才嘎同志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布尼玛同志州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更阳同志州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