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3〕129号)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择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通知》(青卫药械〔2013〕6号)精神,为确保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州药物配送工作,经研究,州卫生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药品配送企业,负责我州各县所有医疗机构中标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通过青海省有关部门资质审核的药品配送企业(以青卫药械〔2013〕6号文所确定的申请配送企业为选择范围)。
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在本次配送商招标公告发布前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具有适合玉树地区实际需要的药品品种供应和配送能力。
5、能覆盖我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
6、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配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
二、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清晰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清晰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清晰复印件。
5、2012年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6、2012年销售额证明材料。
7、在玉树州范围内所拥有的药品配送点或经营单位。
8、配送方案(应包括处理药品质量等问题的措施和承诺内容)
9、其他根据《玉树州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评审细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1、药品配送企业请携带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到玉树州卫生局(玉树州佛学院内)医政科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0日—17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周六、周日照常上班并接收报名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18时。
3、联系人:沈娟 芝 15009768859
李存 伟 13897164919
联系电话: 0971—8822335
4、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发现报名资料造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18日9时,玉树州人民医院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评审方式
1、9月18日州卫生局药品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由州县相关人员组成招标评审小组,根据《玉树州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评审细则》
(见附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配送企业。
2、以县为单位,依次开展招标工作,根据配送企业评审得分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得分前六名的配送企业进入各县配送企业的最后选择范围。最终为全州每个县选定药品配送企业3家,负责该县所有医疗机构的中标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的配送。另外选择1家企业作为备选配送企业。
六、监督投诉
邀请州纪委、州政府采购办和州政协民主监督员对本次招标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玉树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
企业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