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
财政监督检查公示
为认真贯彻《预算法》《会计法》有关规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及收支行为,根据年初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省财政厅年中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财政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
(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青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
(三)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四)各项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津补贴管理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制度及其它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检查单位
20家行政事业单位(州级12家、市县8家)、1家地方国有企业、1家地方国有金融企业、2家代理记账机构和1家政府采购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1.行政事业单位(20家)
州级(12家):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州委统战部、州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残疾人联合会、州供销合作工作社、州民族中学、州红旗小学。
玉树市(8家):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第一民族中学、新寨街道办事处、新寨社区卫生院。
2.地方国有企业(1家)
玉树州粮油储备公司
3.地方国有金融企业(1家)
玉树州立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代理记账机构(2家)
玉树州域源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玉树市源鑫会计事务所。
5.政府采购机构(1家)
玉树州政府采购中心
三、检查时间
2023 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四、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年度为2022年度以来,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对被检查单位的相关单位、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调查。
五、其他事项
此项检查工作,接受被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9768830733
传 真:09768822649
特此公告!
2023 年 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