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
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青政办〔2014〕20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青政办〔2015〕83号)和《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方案》(玉政〔2015〕39号)精神,州政府决定全面开展清理政府职权,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现结合玉树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围绕“维护稳定、保护生态、改革发展”三大历史任务,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对政府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压缩限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州与县(市)、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清理行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法定责任。
2.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准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和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之外,所有职权项目和环节一律对外公开,不得保留解释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统筹兼顾。把行政权力运行责任和“三基”建设、反腐倡廉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4.便民高效。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投诉,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三)清理范围。州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拓展到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和省驻州相关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根据“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下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收费、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型(11+X),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分门别类梳理、清理、调整,形成本单位职权目录(权力清单)。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可下放给县(市)级政府和部门的职权事项,应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要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底数,逐项列出权力名称、行使主体、实施依据等。
(二)依法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根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重点在减少州政府各部门(单位)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改善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上下功夫。各单位结合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履行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要求,对本单位现有的行政职权提出进一步取消、转移、下放、整合、加强等调整意见,提出权责统一的要求,结合“三基”建设,明确岗位基本能力要求和标准,根据不同类型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编制责任清单。对各单位审核形成的职权目录和责任清单要邀请省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企业界代表、县(市)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专家论证组,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并将审核和专家组审议通过的意见在玉树新闻网、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审核确认工作通过的各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各部门(单位)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优化运行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行政职权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应单独绘制流程图。绘制的流程图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州编办。
(四)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审核确认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除保密事项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在玉树新闻网、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三江源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基本信息,包括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投诉途径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组织专人定期了解掌握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变化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增补或者删减的,需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州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行政权力清单准确完整清晰。
四、任务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是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及委托其下属事业单位执行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要及时准确提出本部门初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二)州编办。负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的统筹协调。负责州级各部门报送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资料审核、修改、完善。及时研究解决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州政府法制办。按照职权法定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的所有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审核确认。
(四)州财政局。按照任务分工具体对行政收费、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事项进行审核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州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我州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的有力保障。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精神,将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配合、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以“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压缩限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为原则,统筹协调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二)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各部门(单位)要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基本出发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作为重点,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各部门(单位)既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防止乱作为,也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避免不作为;对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社会发展稳定的事务,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履行职责。
(三)明确要求,依法清理。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所应承担的责任。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州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归口部门的协调,加强对本系统市、县对应机构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督促检查,力争做到相同的权力事项,省、州、县(市)三级部门(单位)在项目名称、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自由裁量基准等方面统一,形成上下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
(四)广泛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达成共识,接受社会监督。州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适时组织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抓紧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细化任务分工等,并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取得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