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2012﹞37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州长副州长州长助理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州政府州长、副州长、州长助理、秘书长分工通知如下:
州长:王玉虎
领导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
副州长:王勇
负责州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粮食、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受州长委托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信访局、州地震局、州地方志办公室、州无线电管理处、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州项目公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国土资源局、州法制办公室、州房产投资公司。
负责全州项目工作及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
联系协调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州行政学院。
联系协调灾后重建援建企业,省、州、县项目审核并联中心、省水利水电集团玉树公司及电源、电网建设项目。
副州长:白加扎西
协助州长负责农牧、林业、水利、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扶贫开发局、州“三江源”办公室、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协调农业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州信用联社、州气象局。
负责灾后重建商住房、商业用房建设分配工作。
副州长:张光连
协助州长负责科技、对口支援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对口支援办公室。
会同王勇副州长分管发改、项目工作。
负责与对口支援地区和单位(北京市、国家部委)重大事项和北京援建前线指挥部的联系协调。
联系协调州科学技术协会。
副州长:何占录
协助州长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消防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消防支队、州交警支队。
联系协调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武警玉树州支队。
副州长:李洪卫
协助州长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旅游发展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卫生局、州旅游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灾后重建卫生项目、旅游项目工作。
联系协调州委接待办、玉树机场公司。
副州长:才仁公保
协助州长负责玉树县灾后重建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同王勇副州长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方面的工作。
联系协调州质监局。
副州长:韩三存
协助州长负责财政税收、统计、投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金融办公室、州担保公司、州灾后重建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协调州老干部局、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树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玉树监管分局、建设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农业开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青海银行玉树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玉树州支行、保险公司。
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
副州长:尕桑
协助州长负责教育、经济贸易、商务流通、非公经济、市场管理、招商引资、企业改革、安全生产、国资监管、民族宗教、民族语言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
负责灾后重建产业恢复发展、宗教寺院重建。
联系协调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工商管理局、中国石油玉树分公司、中国石化玉树分公司、LNG燃气公司、州烟草公司。
副州长:张晓军
协助州长负责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交通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
负责灾后重建地材生产质量监管。
联系协调中国移动玉树分公司、中国电信玉树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树分公司、州邮政局、玉树公路总段。
副州长:才玉
协助州长负责民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民政局、州文化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州红十字会。
联系协调玉树军分区。
联系协调团州委、州妇联、州文联、州残联等群众团体。
负责灾后重建文物保护项目建设。
州长助理: 马玉
协助何占录副州长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州长助理: 高波
协助王勇、才仁公保副州长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秘书长:索河
负责州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协助王玉虎州长工作,协助王勇副州长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及其代管机构。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副州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王勇同志总协调。白加扎西同志与何占录同志互补,尕桑同志与才玉同志互补,张光连同志与李洪卫同志互补,韩三存同志与张晓军同志互补。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