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办〔2023〕79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玉树州整治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动员部署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州政府决定成立玉树州整治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史 瑞 明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郭 虎 春 州政府副州长
白 生 明 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白 项 欠 州政府副秘书长
赵新中国成立 州政府副秘书长
伊 宝 群 州发改委主任
徐 海 州教育局局长
昂文旦巴 州工信商务局局长
多 加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永 前 州公安局政委
石 兆 英 州住建局局长
扎西朋措 州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金 莲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才 多 杰 州水利局局长
沈 万 忠 州审计局局长
土登拉永 州林草局局长
杨 晓 伟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代吉巴毛 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
李 增 元 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务服务监管局,代吉巴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听取全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整治和规范工作,研究推动整治和规范工作结果运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安排部署;牵头制定《全州整治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方案》;督促各市县、各部门扎实开展整治和规范工作;对整治和规范工作中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做好整治和规范工作的资料收集,简报信息编发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