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8年玉树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7月2日
2018年玉树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州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消安委《关于印发<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消安委〔2018〕3号)文件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州夏季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实现全州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熊嘉泓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土登拉永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仁青贤 州公安消防支队代支队长
成员:刘伟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金融办主任
更松生格 州安监局局长、州安办主任
巴桑旦周州发改委副主任
春武州教育局副局长
鲁振明州民政局双拥办专职副主任
马兴魁 州民宗委副主任
李得梅州人社局副局长
才扎州农科局副局长
索南扎巴 州文体局副局长
刘军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巴桑扎西州市监局副局长
王秀梅州广电局副局长
葛立维州文物局局长
赵文刚州水利局副调研员
巴桑才仁州经商委科长
李建斌 州住建局科长
布毛普阳州交通局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仁青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各项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0日前)。各县(市)、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明确到相关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10日至9月20日)。各县(市)、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9月30日前)。各县(市)、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落实。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消防管理职责,加强自身及行业所属单位消防监管,在本行业系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具体要开展6项工作:一是要印发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分解细化下属行业部门及所属单位职责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系统安排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二是要督促下属行业部门及所属单位制订一份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管理措施及奖惩机制,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三是要开展一次行业内部消防安全自查和系统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四是要开展一次行业内部全员消防培训,提升行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五是要开展一次行业内部督导检查,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业系统消防安全。
3.强化街道乡镇直接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消防组织,明确管理人员,履行防火巡查、灭火演练和消防宣传职责,预防小火亡人事故。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社区”评选内容,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要督促居(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加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等场所消防检查,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预防“小火亡人”事故。
4.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要扎实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明确专(兼)职消防队员,配强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灭火技能训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诸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强化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紧盯重点、不放心场所和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灾防控措施。要集中约见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玉树市要集中约谈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等不放心单位负责人,囊谦县要集中约谈宗教寺院、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明确整改措施、期限,督促落实各项整改进度。要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推动各地和重点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提升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水平。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城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县(市)要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和商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期限,推动按期销账。玉树市要提前谋划,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总体框架,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和有效街接。各地要推进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分析本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列出责任务清单,推动评估成果落地。
2.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各地政府和安监、经商委、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按照省政府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督促单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提升抗御火灾能力。要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严查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制度落实、硬件设施等情况,倒逼易燃易爆场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安全评估和管理机制,落实“一厂一策”要求,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狠抓员工岗位操作和安全行为控制,强化高危装置动态监管。要指导化工企业建强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小组,开展专业化训练,配齐配强消防车辆装备、各类灭火救援药剂,提升单位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3.宗教寺院消防安全消理。各县(市)政府和统战、民宗、文物部门要深入开展寺院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摸清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精准研判火灾防控风险点,提出针对性对策加以解决。要推动寺院“一室一队伍一平台”提档升级,发挥驻寺干部、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干部和寺管会主任“四人小组”作用,强化隐患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寺院自主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落实资金开展寺院消防水源建设、配齐配足常规灭火器材,继续推动藏传佛教寺院将酥油灯移出殿堂统一设置,破解寺院消防安全难题。
4.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县(市)政府和综治、发改、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摸排发现的“弃管楼”,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要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市场监管、住建、电力等部门要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电器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及施工领域全过程监管,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制度,杜绝违规用电问题;要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5.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县(市)政府和住建、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州安委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等领域消防安全现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综合施策、联合发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改装、维修等环节,切实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6.因地制宜开展整治活动。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吸取“2·5”浙江天台、“2·25”江西南昌、“9·25”浙江玉环、“11·18”北京大兴、“12·1”天津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地区、行业实际,针对租赁公寓、物流仓储、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镇、农牧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群租房、临街商铺等火灾防控薄弱区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全面开展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要督促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要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对施工现场要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要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7.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各县(市)、各部门要紧盯国内、省内、州内举行重大活动的时间节点,层层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指挥机构,组建安保团队,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活动涉及场所和周边单位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确保活动举办期间消防安全。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各县(市)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召开培训会、宣贯会等形式,分批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单位责任人进行集中学习,逐条解读“办法”主要内容,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使其全面知晓部门职责、工作责任和承担的责任后果,自觉运用推动工作。
2.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各县(市)要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八进”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地方党政领导要积极检查消防工作、参加宣传活动。要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协调知名品牌将消防宣传融入产品宣传、销售环节。要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教育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确保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
3.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市)要制定具体媒体宣传方案,结合夏季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州级电视台不少于600条(次)。在州级媒体固定时段开设消防专栏,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加强消防舆论引导。各县(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重要节点及节假日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
4.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各县(市)要针对农牧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在农牧区依托小超市、加油站等固定物资售卖点设置固定宣传点,利用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各级科协要指导州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善宣传、体验设施,创建消防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5.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市)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社会单位、社区、农牧区等各类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要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各级党校要将消防教育纳入每期干部培训班必修课,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实操体验教学。要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满足持证上岗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玉树地区已进入旅游旺季,节庆活动多、旅游人数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及消防机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三)结合实际,强化整治。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点,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县(市)政府及各行业部门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州政府办公室,7月起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9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2018年7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