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各部门:
为科学编制2017年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做好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决定征集州人民政府2017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结合州情实际,按照解决本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要求,提出具体的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围绕我州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以提升城乡建设与管理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为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
三、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正确把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政策调整的关系,区别轻重缓急,对符合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急需、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实践经验基本成熟、各方形成基本共识、条件基本具备、出台时机比较适当的项目可作为立法重点,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建议。同时,要注意与国家和省上立法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做好“立、改、废”工作。
四、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应当附有说明,说明该立法项目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定的主要制度和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务必于2017年7月1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送州政府法制办。
五、2017年立法计划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州委研究后实施。州政府法制办将严格按照立法计划安排立法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再增加新的立法项目。
附件:《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代吉拉毛,联系电话:8833087,传真:8822420邮箱:yszzffzb@163.com)
附件:
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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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种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
建议(制定或修改或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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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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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范内容(包括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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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情况(包括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法律、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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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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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