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科学编制2017年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做好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决定征集州人民政府2017-2021年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州情实际,按照解决本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要求,提出具体的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正确把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政策调整的关系,区别轻重缓急,对深化改革急需、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实践经验基本成熟、各方形成基本共识、条件基本具备、出台时机比较适宜的项目可作为立法重点,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建议。同时,要注意与国家立法工作安排、州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中调研项目及州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起草调研和酝酿论证项目的协调和衔接。
三、参照现有的地方性法规《玉树藏族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986-2013)》(附件1)提出制定、修改、废止建议。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2017 -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2)应当附有说明,说明该项目实施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据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定的主要制度和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对于要求在2017-2021年度内制定出台的立法项目建议,还应当随附立法建议项目的草案本文。
四、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玉树藏族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986-2013)》、《2017-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表》,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务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送州政府办公室。
附件:1.《玉树藏族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986-2013)》
2.《2017-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表》
联系人:代吉拉毛 联系电话:0976-8822420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
玉树藏族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986-2013)
填报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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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方性法规 |
制定 |
修改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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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树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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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树藏族自治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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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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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树藏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生产母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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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预算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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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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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玉树藏族自治州农牧民负担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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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玉树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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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药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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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玉树藏族自治州公路管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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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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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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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玉树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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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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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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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 |
附件2:
2017 -2021年 立 法 工 作 计 划 项 目 建 议 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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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立法项目名称 (包括建议修改或废止项目名称) |
发布形式(地方性法规或州政府规章) |
制定(或修改、废止)的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定的主要制度和主要措施内容 |
是否附有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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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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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