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6日
玉树州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5号)精神,决定建立玉树州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部门职责衔接和工作联动。加强对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及时评估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宣传推广意见和建议。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召集人:何勃 副州长
副召集人:刘伟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金融办主任
仁青 州住建局局长
昝学龙 州编办主任
成员:尕松旦周 州发改委副主任
代洪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海燕 州财政局副局长
代求占 州人社局副局长
张家祥 州交通局副局长
徐学录 州水利局副局长
尼玛才仁 州环保局副局长
王秀梅 州广电局副局长
王联邦 州住建局副局长
尼玛仁青 州法制办副主任
王志伟 州市监局副局长
李学武 州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久美才旺 州民政局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州住城建局副局长王联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实行自动补缺制度,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备案。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州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由州住建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