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7年“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我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省、州安委会相关文件及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政府、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和三个“必管”责任,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防范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各县(市)政府、各部门要针对节日前后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可燃爆粉尘、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巩固“打非治违”自查整治工作,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组织、督促分管范围内开展检查,要聘请行业专家参与,并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区域)和州安委会督查组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整治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形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安全监管
要扎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别是危化、非煤矿山要更加严格监管,督促危化、矿山企业加强节日放假、维检复产安全保障准备工作的检查,对停产企业,要指定专人值班,对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对于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要从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着重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燃放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燃放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节前两天和节后两天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乘车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全面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确保状态良好、运行安全。
(四)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扎实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对商场、宾馆、饭店等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集会和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举办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针对我州消防工作的实际,重点抓好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集中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类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抽查;集中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交通枢纽等人流货流量大、火灾荷载大、社会影响大的敏感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彻底排查单位内部是否存在生产环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和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井然有序。
三、落实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一是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二是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三是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四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