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玉树州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7日
玉树州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效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青海省《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的通知》及青海省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玉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好我州市场经济运行中部分企业成品油质量不合格、经营方式不规范、市场竞争不正当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我州市场环境,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的违法犯罪案件,在全州形成打击制售假劣成品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成品油行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通过集中整顿,取缔非法,打击违法,规范我州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立玉树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祁宝 州经商委主任
副组长:宋铁牛 州经商委副主任
成员:李万成 州委宣传部网信办主任
左新文州发改委副主任
王志伟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巴桑扎西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朝加州环保副调研员
王玉梅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李学武 州安监局副局长
巴桑才仁州经商委商务科科长
普阳 州交通局路政科科长
索昂才仁州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雷杲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冯亦州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商委,祁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协调、组织等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成品油经营企业(包括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以下同)资质及供油渠道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设施、安全对策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成品油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相符;
4、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质量、计量和防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有偷逃税款行为;
6、成品油经营企业执行成品油价格情况;
7、成品油经营企业散装汽油实名购销情况;
8、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私自设立油库违法违规行为;
9、成品油运输车辆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市场整顿
各县(市)政府、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成品油经营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对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整顿行动。在市场管理方面,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加强对成品油代售点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成品油经营手续在农牧区和城乡结合部商品零售店代售成品油的行为;在油品质量方面,要重点查处掺杂使假、假冒伪劣及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相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禁省、州内外不合格油品流入我州成品油市场;在税收方面,严厉打击偷逃国家税收的行为。在经营行为方面,要重点查处缺斤少量、擅自兑制油品、私自设立油库、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成品油经营企业购进和销售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
五、专项整治步骤和时间要求
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至12月底在全州范围内开展。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以属地管理为主,各县(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订本地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布置本地区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政府按照时间安排,进行集中整治,并要求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力度对本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违法行为。州经商委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不定期通过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定期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6年12月30日完成)。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经验,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果的长效机制。各县(市)政府必须在2016年12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州经商委。
六、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共同开展工作,形成执法合力,扎扎实实地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商部门为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对成品油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核,具体指导协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的必要性、治理的重点内容、查处措施和目标要求等,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积极营造整治氛围。督查部门对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全程督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增加监督抽查频次,依法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发改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情况。环保部门负责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负责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大加涉及成品油重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消防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生产、储存、销售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税务部门负责打击偷税逃税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非法运油及油罐车安全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各县(市)政府、各成员单位要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为改善全州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信息交流、做到密切合作。各县(市)政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以自己的职责范围为着眼点,加强沟通、互通信息、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整治信息共享机制,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研究解决,以确保各部门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舆论监督,鼓励举报。各县(市)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舆论宣传,以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的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整治成果,及时曝光查处违法案件,促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设定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