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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

2016/07/05 3.4k 阅读 274 点赞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玉树州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台账》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


附件

玉树州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台账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成果检验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承接落实好州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州编办

各市县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五个再砍掉一批”的总要求,持续做好全州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

2

指导县(市)政府编制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州编办、州政府
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

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完成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3

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州发改委

各市县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

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

4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

州编办

各市县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

对审批项目实行“身份证”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施审批,对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已经取消或没有纳入目录管理的事项,坚决取消、停止审批,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

5

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州推进政府职能
转变协调小组办
公室、州行政服
务与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州编办

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31号)精神,制定玉树州相关实施意见

6

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努力提高基层承接工作水平。

州编办

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接得住、管得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7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州编办

各市县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

对州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进行全面清理。

8

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州市场监督管理
局、州编办

州工商局

贯彻执行青海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9

实现信息一站式查询,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

州发改委、州市
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县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

将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纳入州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管理、为各级政府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进行联合抽查创造条件。

10

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事权。

州编办、州政府
法制办、州财政局

各市县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州政府统筹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1

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州政府办、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

指导各市县、各部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

12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督促指导称多、囊谦、杂多、治多、曲麻莱五县尽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州政府各部门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并聘用法律顾问。

13

指导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政府制度建设、决策咨询、执法监督、案件代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真正做到依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4

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程序,以及备案审查、异议审查等制度。

15

落实两年一次的定期清理制度,以2014年全面清理目录为基数,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州政府办、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6

理顺条块执法部门分工与合作关系,优化配置执法力量。

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

州政府各部门

推进交通、农牧、林业、水利、商务等系统内部综合执法资源整合。

17

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整合充实基层综合执法力量。

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

减少县市两级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基层执法力量。

18

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合理划分州、县(市)两级行政执法权限范围。

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加强州、市(县)两级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健全联合执法、执法争议协调、案件指定管辖、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核等制度,着力整治执法交叉、执法缺位、执法不公等现象。

五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9

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依法核准、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和职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区域、执法责任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制度。

20

做好全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对全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按照登记、备案、培训、考试四个步骤进行换发证。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销毁。

21

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实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文明执法。

22

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执法责任、行为规范。

六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3

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

州政府办、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建立内部审批制度,构建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内部监督体系。

24

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州审计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坚持依法审计,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25

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州监察局(配合州纪委做好相关工作)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坚持权责统一。

26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州政府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认真执行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问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的调研和视察,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社情民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7

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协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8

拓展政务公开范围。

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落实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政府或者部门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29

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州政府各部门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地方实际,探索推进省、州、县市级政府所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逐步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管”,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和方式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0

规范州、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市县政府

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指导实施《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五个地方标准,细化编制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尽最大努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尚未建成运行的,加大推动力度,积极提供服务帮助,确保按期全部投入运行。

八

健全强化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31

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州政府办、州信访局

各市县政府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机制。

32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州信访局

各市县政府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得到保护和及时处理。

33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州政府法制办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处理,扩大行政复议社会效应。

34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的作用。

州政府办、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积极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35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

州政府办、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州财政局

各市县政府

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激励和保障机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有案不收、无人办案等问题。

36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州政府办、州司法局、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指导县(市)各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督促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37

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州政府办、州司法局、州财政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采购项目,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支持、引导法律服务业规范快速健康发展。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特别是农牧民和困难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九

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38

分批次、分层次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法治培训。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39

推进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每年组织2次以上法治讲座。

州司法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全面把宪法法律、党规党纪列入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40

制定依法行政考核目标责任书,强化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比例。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制定《2016年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目标责任表》。

41

加大对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试点工作调研、指导力度。

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及时总结、推广、深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试点面,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2

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州司法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系列特色主题宣传活动。

43

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州司法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强化“法律七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

44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州司法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强化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普法责任。

45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

州文体局、州司法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46

切实提高法治信息策划、采编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政府法制办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加强法治信息策划、采编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法治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47

着力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

州政府法制办、州司法局、州广电局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集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

十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48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措施,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州政府法制办、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政府法制办起草玉树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

49

结合州政府法制办《工作要点》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计划),明确可供检验的成果,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计划)和任务台账,并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推进工作。

50

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及时汇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