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地震局制定的《2016年度州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年度州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2016年度市县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
|
分值 |
分项指标 |
分值 |
评估标准 |
采信条件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
保障措施 |
14分 |
防震减灾规划编制与落实 |
3分 |
“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 |
各市、县“十三五”规划”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规划之中 |
市、县发改委 市‘县地震局 |
|
|
防震减灾经费保障情况 |
4分 |
市、县级防震减灾经费纳入 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10%(2分) |
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村级财政年初预算书或者追加预算书 |
市、县财政局 市、县地震局 |
|||
|
市、县地震部门业务经费在2015年基础上增加10%(2分) |
|||||||
|
任务分解、狠抓落实;机构、编制、人员 |
4分 |
目标责任分解落实(2分) |
目标责任书或分解任务 |
市、县地震局 |
|||
|
健全市、县地震机构人员落实(2分) |
市、县级机构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
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地震局 |
称多治多 杂多囊谦 人员未落实 |
||||
|
援建、共建工作 |
3分 |
推进援建、共建工作 |
争取双方市州县地震局有效对接 |
州地震局 |
|
分值 |
分项指标 |
分值 |
评估标准 |
采信条件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
法制工作 |
15分15分 |
普法宣传 |
6分 |
贯彻实施《请核实防震减灾条例》 |
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切实落实法定职责 |
市、县政府市、县法制局市、县广电局 市、县地震局 |
|
|
4分 |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高层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意识和指挥调度能力 |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机关” |
市、县地震局 |
||||
|
5分 |
建立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法规大众教育机制 |
有方案(1.5分);有活动(1.5分) |
市、县政府市、县地震局 |
||||
|
分值 |
分项指标 |
分值 |
评估标准 |
采信条件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
监测预报 监测预报 |
21分 |
震情短临跟踪 |
4分 |
按照州地震局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制定各市县震情跟踪方案,按方案规定落实市(州)地震部门和台站紧密结合的震情跟踪工作机制 |
制定各市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2分);报州地震局备案(2分) |
市、县地震局 |
|
|
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 |
4分 |
有效保护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
在辖区内所有地震观测设施附近设立保护标志 |
玉树市地震局囊谦地震局 杂多地震局曲麻莱地震局清水河 |
|||
|
监测预报岗位培训 |
2分 |
派员参加监测预报岗位培训 |
全年参加监测预报岗位培训不少于2人(次) |
市、县地震局 |
|||
|
宏观观测 |
3分 |
严格执行本辖区宏观观测异常零报告制度。重点危险区涉及的县加强宏观观测工作 |
宏观观测点异常零报告报送记录(每周二18点前报告)(2分);重点危险区涉及的县至少有1个宏观观测点(2分,缺一个县扣1分,扣完为止) |
市、县地震局 |
|||
|
三网一员 |
2分 |
三网一员建设与运行 |
加强三网一员的管理与运行 |
市、县政府市、县地震局 |
|||
|
地震异常落实 |
2分 |
地震异常、预测意见及时的落实、上报与处置 |
各地及时落实上报异常 |
囊歉地震局杂多地震局治多地震局 |
|||
|
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 |
4分 |
各市县地震局配合台站的勘选工作 |
配合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台站的勘选工作。 |
市、县国土局市、县地震局 |
|||
|
分值 |
分项指标 |
分值 |
评估标准 |
采信条件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
震害防御 |
15分 |
区划图宣贯 |
5分 |
宣贯“新一代区划图” |
1.按要求组织参加省上培训班(1分); 2.组织本地宣贯:组织各类培训班(2分);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2分) |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局 |
|
|
完善地震行政许可 |
2分 |
抗震设防那要求监管及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
加强各地行政审批与服务工作,及时与上级改革精神衔接并做好本地区相关工作 |
市、县发改局、城建局、地震局 |
|||
|
震害防御基础能力提升 |
4分 |
地震小区划、城市活断层深测与震害预测工作的抗震、成果应用及日常维护 |
各地按“十三五”规划,积极开展地震小区划推动工作,力争有阶段性进展 |
市、县人民政府 |
|||
|
4分 |
地震安全居民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
因地制宜开展地震安全农居工作 |
市、县城建局市、县地震局 |
||||
|
分值 |
分项指标 |
分值 |
评估标准 |
采信条件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
应急救援 |
20分 |
灾情速报 |
3分 |
完善灾情速报员队伍,保证灾情速报员的通讯畅通 |
有定期检查和测试记录(2分);进行现场抽查。(1分)(打2个电话,每个0.5分) |
市、县人民政府 |
|
|
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保障 |
3分 |
市县人民政府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安排部署 |
有会议、有通知、有相关照片及相关资料。(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局 |
|||
|
2分 |
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
预案体系完备,有可操作性 |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局及各成员单位 |
||||
|
2分 |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或指挥中心建设 |
各地适时按要求更新基础数据 |
市、县人民政府 |
||||
|
应急救援工作的定期检查与演练 |
4分 |
做好市县政府层面的地震应急演练,要求至少有2个县级政府的地震演练,涉及重点危险区的县至少1次地震演练 |
有方案、有通知、有相关照片,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市、县人民政府市、县消防队地震局 |
|||
|
队伍建设 |
3分 |
开展地震应急培训 |
各市县至少开展1次政府层面的应急培训 |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局 |
|||
|
避难场所 |
3分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运行 |
做好已有场所的认定和公布工作 |
市、县政府市、县环保局市、县地震局 |
|||
|
防震减灾宣传 |
15分 |
“4.14”宣传周 |
2分 |
开展全省第一个“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
1.安要求完成任务(3分) 2.有当地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2分) |
市、县地震局 |
|
|
示范工作 |
2分 |
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建设 |
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至少1所(2分) |
市、县教育局市、县地震局 |
|||
|
2分 |
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和运行 |
创建省级、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2分) |
市、县委宣传部市、县地震局 |
||||
|
校园宣传 |
4分 |
中小学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
对中小学校防震减灾师资力量培训,中小学校至少1人参加过培训(2分) |
市、县教育局市、县地震局 |
|||
|
科普作品创作 |
5分 |
创作适合当地的少数民族科普作品 |
有作品 |
人民政府市、县科技局市、县地震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