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迎接国务院2015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7日
玉树州迎接国务院2015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州消防工作,做好迎接国务院2015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号〔2013〕16)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考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熊嘉泓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康军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春平 州公安局政委
孙凯峰 州消防支队政委
成 员:乔颜培 玉树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尼玛朋措 称多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永前 囊谦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索玉刚 杂多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更松生格 治多县政府副县长
尕桑 曲麻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宁川 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布索 州教育局副局长
孔庆明 州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旦周才仁 州司法局副局长
七一 州民政局副局长
代求占 州人社局副局长
王联邦 州住建局副局长
土丁君乃 州交通局副局长
扎西东周 州水利局副局长
曲周才仁 州林业局副局长
索南扎巴 州文体局副局长
索南多杰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秀梅 州广电局副局长
李建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拉毛措 州旅游局副局长
李学武 州安监局副局长
任玉龙 州发改委副调研员
朝加 州环保局副调研员
罗昂 州经商委办公室主任
宗梅 州民宗委办公室主任
李海燕 州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陪同检查组、协调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陪同检查组:由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熊嘉泓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康军和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孙凯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陪同国务院考核组开展考核检查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州政府各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州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协调办公室:州政府副秘书长康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宁川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相关迎考工作。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工作人员为州政府各行业部门和州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后勤保障组:州政府副秘书长康军任组长,州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长范明山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核组在玉树期间食宿安排、公务用车、医疗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州消防支队后勤处相关人员。
宣传报道组:州政府副秘书长康军任组长,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李民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核组在玉树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具体人员为州电视台和三江源报社相关人员。
二、考核步骤及分工
(一)需行业部门准备的资料台账
1.州、市(县)住建、教育、民政、文化、安监、卫计部门需准备行政审批档案,具体检查行政审批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由各行业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2.州、市(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3﹞5号)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情况,完善相关档案台账;州级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需准备相互通报在各自领域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情况相关台账,同时核查对通报内容的查处情况;需有方案、有简报、有总结、有档案(由各行业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3.州、市(县)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年度考评工作相关资料;教育、民政、文化、安监等部门部署本行业消防宣传“八进”工作台账,需有方案、有台账(由各行业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4.党校、司法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培训计划、方案中需有消防内容(由党校、司法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5.州、市(县)公安、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文化、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档案台账,需有部署文件、培训课件、简报等相关资料(由各行业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6.州级科技管理部门年度科研计划中需有消防类项目,利用消防科研经费采购配备装备类科研成果(由州农牧科技局具体负责)。
7.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有率、完好率达到80%、95%;(由州、县(市)住建,供水公司明确专人负责)。
8.州、市(县)政府对消防安全形势评估中提出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情况及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年度消防工作相关台账(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协调,完善台账)。
9.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由州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州政府办公室完善相关台账)。
10.教育、民政、住建、文化、卫计、旅游、安监等部门需明确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需有文件、工作开展相关台账(由各行业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11.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相关档案台账,需有部署文件、简报、工作开展台账、总结等(由各行业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12.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情况(由州公安局指定专人负责)。
13.州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或联储代储机制(由州消防支队配合政府应急办完善台账);
州消防支队负责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做好迎考相关准备工作。
各项工作联络员分别为:
档案台账相关:李启邦
实地单位检查:李 刚
宣传培训工作:师泽林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考核组听取州级2015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会后,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
查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和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情况;抽查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民宗等部门,检查行业系统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情况;抽查大型综合体、大型在建工程、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核查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抽查乡镇、街道,检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核查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意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将此次国务院工作考核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迎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统一思想,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面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根据《2015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细则》,逐条分析、解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台账的整理、上报工作。考核结束后,州政府将对考核中工作准备不充分、不细致、不认真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取消2016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对考核中出现的较大工作失误进行追踪问责,一旦发现工作中出现严重过失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三)统筹兼顾,狠抓落实
各部门在做好内部迎考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消防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责任,兼顾好日常性工作,避免顾此失彼,确保全州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