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广电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旅游局、州食药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5﹞136号)、青海省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市州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青质联席办﹝2015﹞6号)和玉树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及州直机关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玉质联席办﹝2015﹞1号)文件要求,近期将对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直质量工作各成员单位进行质量工作考核并迎接青海省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质量工作考核。为做好质量工作考核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直各质量工作成员单位务必于2015年9月24日前将2014—2015年度开展质量工作总结上报州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请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直各质量工作成员单位务必于2015年9月24日前将2014—2015年度开展质量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州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 系 人:昂拉毛 何宗祥
联系电话:0976—8817878 传真:0976—8817878
邮 箱:469196408@qq.com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