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州政府决定成立玉树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永 祥 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韩 永 胜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尕玛才仁 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晁 增 显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赫 广 春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达 哇 州监察局局长
何 勃 州财政局局长
刘 伟 州人社局局长
赵 玉 良 州审计局局长
昝 学 龙 州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赫广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对口支援办主任李云海、州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规划科科长扎西松宝、州财政局经财科科长李海燕、州人社局办公室副主任马玉峰同志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此项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到岗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推动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拟定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审核批准各市、县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和州直各部门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4.组织实施州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5.督导检查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