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人〔20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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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万玛才让、何钦二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玉委〔2007〕13号通知,因试用期满,决定任命:
万玛才让同志为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钦同志为州退牧还草办专职副主任;
以上二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05年9月23日算起。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