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吾要求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玉政人〔2006〕1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玉委〔2006〕64号文通知精神和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吾要求培同志为州经贸委副主任兼州供销联社主任;
王永岬同志为州司法局副局长;
曲平同志为州财政局副局长;
刘立志同志为州旅游局副局长;
王成元同志为州公安局副局长;
俞长仁同志为州财政局调研员。
免去:
吴平同志州经贸委副主任职务;
吾要求培同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立志同志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景禄同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俞长仁同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