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党〔2023〕4号
中共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
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完善机制提升绩效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完善机制提升绩效的若干措施》已经州政府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玉树州人民政府党组
2023年8月21日
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完善机制提升绩效
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以及省州委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按照州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省政府“八个专项行动”和州委“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活动以及州政府“转作风、抓落实”行动年各项政策举措,聚焦政府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深刻对照检视58个“是否存在”,以担当尽责、真抓实干为导向,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推进“六个政府”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政治统领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学思想”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则,通过召开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有效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机制,建立学习任务台账和清单,持续完善全链条闭环式办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对中央和省州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了解掌握不深不细不透,学习图形式、走过场,学而不思、学而不用等问题,着力破除传统观念、地域文化的认知误区和思维束缚,全面筑牢思想防线。
2.高质量办好“政治要件”。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要件”,形成责任明确、台账详实、落实高效的闭环办理机制。所有要件经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党组会研究部署后,重要指示批示立即办理、尽快落地,一般事项在20日内办结;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事项在50日内办结;紧急事项或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要求办结。办理结果第一时间形成专报上报州委和省委、省政府。
3.高效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要求。严格执行“710”工作制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具体事项,接到批示后7日内办理完毕,10日内形成办理情况专报上报省委、省政府。其他省领导批示具体事项参照执行。州委主要领导批示5日内形成办理结果,办理情况第一时间形成专报向州委报告。
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完善州政府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建立请示报告主要事项清单和台账。政府工作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形成专报报告州委,每年向州委常委会报告政府工作不少于2次,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工作不少于2次,向州政协通报政府工作不少于2次。严格按照州人大常委会例会制度,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汇报工作。各副州长每半年向州政府党组汇报分管工作进展情况。州政府各部门按季度向州政府书面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州委州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由州发改委督促统筹,按月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二、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增强法治思维。转变传统思维模式和办事方式,树立体现合法性、规则性、平等性、权利义务相统一等特点的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意识。建立集体学法制度,州政府党组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政府大讲堂”学法不少于1次。州政府各部门将学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业务用法学习要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6.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贯彻落实《玉树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细化制定依法依规办事的具体举措,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政府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7.推动决策公开透明。建立完善“三重一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加强政务合同的依法履行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和不当利益输送。加强对国有企业运行、国有资产监管、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工程建设等领域制约和监督,年内按行业领域出台规范的流程、标准和制度,严格依法规范管理。
三、提高执行能力推进务实高效政府建设
8.建立考核目标调度机制。紧扣省委、省政府交给玉树的重点任务,州委州政府推动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规定动作和既定指标任务。省对州考核指标中的经济、环境、民生等量化指标,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调度。乡村振兴、综合医改、安全生产、粮食安全、林草长制、河湖长制、营商环境等省对州各专项考核由相应部门牵头调度。省对州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季度由牵头单位汇总向州政府汇报,提出落实推进举措。州考核办、州统计局负责协调统一考核指标及数据上报口径,确保上报数据和省级部门掌握数据一致。
9.强化重大事项落地落实。省、州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在报告后5天内分解到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开展1次综合集中督查,专题向州政府党组作出汇报。州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州长安排的重大事项,即时跟踪督办,10日内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巡视、审计、检查及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实行月调度,分管副州长每月向州政府党组汇报进展情况。
10.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提高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能力,抓好经济运行和项目实施调度,州发改委牵头每季度对全州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政府债务等领域重大风险源的分析研判,研究落实防范措施。相关部门每季度向州政府书面报告1次重大风险源排查处置情况。
11.切实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精简压缩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倡导开短会、说短话,为基层减负。规范公文处理流程,加快公文处理流转速率,提升公文办理效率和质量。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范围,减少普发性文件,对不经过规范收文程序的文件一律不予办理。实行错情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区各部门上报文件文稿错误情况。适时举办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及文秘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持续增强业务综合能力。
12.实行“亮灯”考核管理。建立挂牌警示机制,加压推动落实工作。对各类重点任务及考核指标开展跟踪督办,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扣0.5分,州政府督查室发提醒函。连续2次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红灯”,扣1分,州政府党组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到年底未完成省对州考核指标的,或在专项考核中排名全省末位的扣5分,州政府党组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取消主要负责同志及其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四、增强改革意识推进创新型政府建设
13.提升项目谋划生成能力。抢抓国家投资导向和政策走向,围绕项目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投资需求,持续围绕关键领域开展跑项争资、招商引资行动。各副州长每年在分管领域谋划生成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全力争取对口厅局支持实施。州政府组成部门每年谋划生成500万以上项目不少于10项,争取对口部门资金不少于上年,确保全州项目储备平稳接续,投资持续增长。
14.全力争取申报国字号荣誉。紧盯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认真梳理制定争取申报事项清单,主动对接汇报,争取省直部门、国家部委的支持,积极申报推荐成为重点地区,争取使我州河湖长制、“两山”转化实践基地、长江文化公园、源头流域治理、就业创业等更多工作在国家激励支持事项中“榜上有名”。各地各部门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垃圾污水治理、清洁能源、绿色产业、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认真研究谋划,打造示范样板,争取每年有1至2项工作纳入国家督查激励支持事项或获得国字号奖励荣誉。
15.建立工作奖励激励机制。设立担当作为勇争先奖励资金,出台绩效激励奖励资金使用办法,抓好对政府系统各班子的考核,激励在推动“三形、六区”、五个全域治理、乡村振兴、教育卫生强基固本、农牧文旅特色产业、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按年度给予资金奖励和项目倾斜,用于支持特色亮点工作再上台阶,推动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局面。
五、坚持人民至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6.增强调研针对性时效性。结合主题教育和“联心共建”具体安排,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群众诉求,掌握发现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各副州长每年深入乡镇、村社以及牧户家中调研的次数不少于4次。政府党组各成员每年撰写1-2篇成果能转化、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州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每月深入基层不少于1次。
17.持续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建立为民办实事机制,聚焦基层组织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大学生就业创业、劳务输出、大病医疗救助、医保报销便利度、户口难落户以及信访积案等方面,拿出若干有效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副州长每年为基层办实事不少于5件,州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为基层解决2件实事,每年抓出1—2个工作特色亮点。
18.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建立社会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政务服务提质”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质量不高、服务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畅通为群众解忧排困扰渠道。开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按期办结、及时答复。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转办后7日内交各相关部门办理,每季度向州人大、州政协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六、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清廉政府建设
19.扛牢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州政府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厘清责任清单、拧紧责任链条,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风尚。州政府党组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名党组各成员都要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每年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各部门“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推动解决问题、亲自协调重大环节、亲自把关重要文件。
20.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照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分级分类列出政府系统领导班子和个人作风突出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州委报告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建立副州长包片联点和领办督办问题制度,排查解决一批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和难点问题,集中攻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通报反馈机制,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作风建设行动相关情况进行梳理、评比和通报。
21.严格遵守纪律规矩。认真贯彻省委从严治吏“123”工作思路,坚持以案明纪,认真汲取教训,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正确对待权力、慎用手中权力,坚决守住“底线”和“红线”。建立完善定期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抓典型”工作,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对不作为、懒政怠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查现行、抓典型,集中教育一批“躺平式”干部、问责一批履职不力行为。
州政府成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下抓一级、作风上抓一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府系统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组各成员、各市县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有效推动,每季度向州政府党组报告措施落实情况。州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督查通报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