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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 (2020—2035年)》的通知

2023/06/29 2.0w 阅读 194 点赞

玉政办〔2023〕32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

(2020—2035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5年)》已经十四届州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目录

一、基本情况4

(一)自然环境4

(二)物产资源16

(三)社会经济条件17

二、水土保持现状及形势19

(一)水土保持成效19

(二)水土保持现状及问题21

(三)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23

三、指导思想及布局目标26

(一)指导思想26

(二)基本原则27

(二)规划水平年28

(三)防治目标29

(五)任务与规模30

(六)水土保持区划33

(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36

(八)分区布局39

四、预防保护40

(一)预防范围40

(二)预防对象41

(三)预防措施42

(四)重点预防项目42

五、综合治理规划47

(一)综合治理范围47

(二)综合治理对象48

(三)综合治理措施48

(四)分区措施配置及治理项目53

六、监测规划64

(一)监测能力规划64

(二)动态监测66

七、综合监管规划71

(一)管理机制71

(二)宣传教育77

(三)科技支撑78

(四)能力建设79

(五)信息化建设80

八、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81

(一)估算依据和方法81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82

(三)效益分析83

九、保障措施85

(一)加强组织领导85

(二)严格依法行政85

(三)拓宽投资渠道86

(四)创新体制机制86

(五)强化科技支撑87

(六)加强宣传教育87

项目明细表89

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

(2020—2035年)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环境

1. 地理位置

玉树州地处青藏高原中部,位于全球海拔最高、面积最大、隆起时间最晚、地壳最厚的青藏高原腹地—青海省的西南部,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地理位置介于东经89°27′~97°39′,北纬31°45′~36°10′,东西长738公里,南北宽406公里,土地总面积26.7万平方公里(包括唐古拉山乡6.4万平方公里),占青海省土地面积的37.02%。北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邻,东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相通,东南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毗连,南与西南同西藏自治区的昌都专区和那曲专区交界,西北角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县接壤。州政府所在地结古镇北距省会西宁市820公里,南距西藏昌都466公里,东距四川石渠143公里,距甘孜456公里。玉树州形成以结古镇为中心,以214国道为主骨架,以县乡公路为辐射的公路交通网络,可直达西宁,或进入四川到达成都,南及西部可直达川藏公路213线上的甘孜,北面同国道109线接通。

2. 地形地貌

玉树州北临昆仑山脉和巴颜喀拉山脉,南望唐古拉山系,东接川西高山峡谷,西连藏北高原,总的地势是被东西横贯的唐古拉山河昆仑山—巴颜喀拉山所挟持,南北高、中间低,西高东低。区内大部分海拔在4000—5000米之间,最高为喀达板峰,海拔6860米,最低为东南处玉树市东仲境内的金沙江江面,海拔3335米,两者相差3525米。

全州地貌从东南到西北按高山峡谷→高原山地→山原滩地→丘状谷地四级向上依次排列。中西部和北部的广大地区呈山原状,起伏不大,切割不深,多宽阔而平坦的滩地。可可西里地区还有一些湖盆。由于地势平缓,冰期较长,排水不畅,形成了大面积的沼泽。在经历了第四纪冰期作用和现代冰川的影响之后,一些地区还发或残留着冰川地貌。东南部高山峡谷地带,切割强烈,相对高差多在1000米以上,地形陡峭,坡度大部分在30°上下,其地形相当复杂。

玉树市东临川西山地,南接横断山脉北段,西近高原主体,北靠通天河。纵跨长江与澜沧江水系,地势高耸,地形复杂。由唐古拉山的余脉格群嘎牙—格拉山构成地形骨干,从东向西横贯县境中部,蜿蜒曲折,成树枝形山地,是两大流域的分水岭。总体地形西北和中部最高,东南和东北最低。最高山峰包峻色海拔5752米,最东部真达海拔3350米,平均海拔4493.4米。境内海拔5000米以上的山峰951座,大部分终年积雪,少数地方还有冰川地貌,如冰峰、冰脊、冰谷等。

囊谦县南接横断山脉,北临高原主体,地势高耸,山脉绵亘,山高谷深,河流多,盆地少,地势极为复杂。总体由唐古拉山四条并列的余脉构成了地形骨架,山脉均系西北至东南走向,形成全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山原和各条山脊海拔多在4500米以上,最高峰热机海拔5798米,最低处娘拉公社扎曲河水面海拔3521米,县城驻地香达海拔3643米。山脊与谷底相对高差一般在1500-2000米左右,各条山脊上多有海拔5000米以上的高峰,气势雄伟,终年积雪。

称多县的地势由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北有起伏不大的昆仑山中支巴颜喀拉山,为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海拔4500—5000米,主峰5267米,南为通天河。西南由于通天河及其支流的下切作用,起伏很大,形成高山深谷。中部地势较为平坦,低山与丘陵相间。全县海拔最低点在直门达通天河水面为3524米,最高的是赛航山高达5500米,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海拔4800米以上的高山常年积雪。称多县多山,间有滩地。境内较大的山有巴颜喀拉山以及加浪拉,为通天河及扎曲河的分水岭,肖格尕当拉、加吾沙格拉、喀拉鲁那(为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等,滩地有卡那滩、茸陇滩、多涌滩、具敏滩。

治多县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从东南向西北按高原山地—宽谷滩地—低山丘陵高原的顺序排列。境内大部分地区是起伏不大的善缘状地貌,河流切割不深,除高山外,还有山间盆地和宽谷。由于通天河及其支流的下切作用,东北部形成了较为复杂的山地宽谷地貌。治多县大部分地区海拔在4500~5000米之间,最低处在通天河出境水面,海拔3850米,最高峰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壤的新青峰,海拔6860米,高差3010米,境内海拔5000米以上的山峰达1802座,大部分山顶终年积雪。

杂多县地势由扎曲河源与当曲、莫曲分水岭向西侧逐渐降低。西部位于昆仑山、唐古拉山腹地,两山中间有莫云滩、旦荣滩和查用滩三个高原盆地。全县海拔大都在4300~4800之间,最低海拔3900米,最高海拔达6000米,平均海拔4290米。从整体上看,西部地区地形平坦,山体低矮平缓;东部地区高山对峙,峡谷深切。

曲麻莱县处于青藏高原山原地带,北有昆仑山、巴颜喀拉山和西部的可可西里山。山脉为东西走向,河流也随山体的走向,由西向东逶蜒奔流。但其支流多为南北流向而汇入长江、黄河水系。地势基本上由北、西北向东南倾斜,中部及河源地带多高平原、盆地。海拔也是由东南部的河谷、山间盆地向高山地带逐渐上升,海拔在3950~5590米,在5000米以上的山峰岩石裸露,为终年积雪的山峰。

3. 气象水文

玉树州属典型的高寒性气候,总的气候特征是热量低、年温差小、日温差大、日照时间长、辐射强烈,风沙大,植物生长期短,没有绝对无霜期。

州内的莫云、扎河以西,色吾沟、麻多以北地区年日照时数在2700h以上;中部的杂多县和东部的称多县及玉树市下拉秀以东地区年日照时数在2500h以下;其余地区在2500~2700h之间。境内年均温在0℃以上的有三个县(即玉树、囊谦、称多),年内各月的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1月份。据观测数值表明,囊谦多年极端最低气温平均值为-22.8℃,玉树-23.4℃,杂多为-27.8℃;最冷月(1月份)平均最低气温,囊谦在-14.1~-18.5℃之间。

年降水量以囊谦县的东坝,杂多县的苏鲁一带最多,在600mm以上;香达、下拉秀以及东南部河谷地区,清水河及东北部的巴颜喀拉山南麓山地降水量在500mm以上;治多沿通天河河谷向东南至玉树、杂多、下拉秀西北河谷的降水量在400~500mm;莫云及东部地区,索加沿通天河河谷至多、曲麻莱一带,孜曲河渡口至孜曲河源头地带,降水量为300~400mm;中部地区,即当曲河源头、索加以东、扎河以南和治多以西的地带以及可可西里地区为少雨区,平均降水量在300mm以下。境内年降水量具有冷季少、暖季多的特点。以各月降水量而言,5~9月份降水量最多,占年降水量的80~90%;11月至翌年2月份的降水量最少,3~4月份和10月份的降水量则各占年降水量的10%左右。

图1-1 多年平均降水分布图

图1-2  多年平均气温分布图

4. 河流水系

(1)水系

按河川径流的循环形式,玉树州境内河流可分为外流水系和内陆水系。西北部为内陆水系,气候干旱少雨,河流小而分散,流程相对较短,由于自成体系,故又可划分为柴达木盆地和羌塘高原内陆区。外流水系由长江、黄河和澜沧江三大流域组成,具有降水量相对较多,水系发育,河网密集的特点。

外流河主要是通天河、黄河、澜沧江三大水系,支流有雅砻江、卡日曲、孜曲、结曲、当曲等大小河川并列组成。总流域面积为237960.7平方公里,占全州总面积的88.7%;多年平均流量为1022.3立方米/秒,年径流量为324.17亿立方米。内流河主要分布在西北一带,为向心水系,河流较短,流向内陆湖泊,积水面积4.52万平方公里。玉树州河流分布详细情况见表1-1。

表1-1玉树州河流分布情况

序号

所属

水系

河流

名称

境内干流长(公里)

河川平均比降(‰)

海拔(米)

流域面积(万平方公里)

占全州比例(%)

多年平均流量(立方米/秒)

多年平均径流量(亿立方米)

流经行政区

1

长江

通天河

1206

1.7

5480

11.53

50.5

411

119.84

治多、曲麻莱、称多、玉树

2

黄河

150

3.6

4624

1.3

4.6

27.61

8.34

曲麻莱、称多

3

澜沧江

448

3.47

5388

3.7

14

344

114.7

杂多、

囊谦

4

内陆水系

4.52

16.9

35.32

11.2

内陆水系分属柴达木盆地西部和羌塘高原区。其中柴达木盆地第一、第二大河那棱格勒河、格尔木河分别发源于境内治多县和曲麻莱县境内;羌塘高原区河流水系集中分布在治多县西部地区,主要由海丁诺尔水系、库赛湖水系、霍通诺尔水系、可考湖水系、可可西里湖—饮马湖水系、勒斜武担湖水系、西金乌兰湖水系组成。

(2)湖泊和冰川

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玉树州境内共有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08个,湖泊面积为3533.21平方公里。其中最大的扎陵湖(曲麻莱与玛多县界湖)湖水面积528平方公里。其中淡水湖36个、咸水湖69个、盐湖2个、未确定属性湖泊1个。玉树州西北部分布着大面积的现代冰川,形成了巨大的冰库,是各江河径流补给的主要补给源之一。据相关资料,玉树冰川面积约2429.72平方公里,储蓄量为1899.9亿立方米。

5. 土壤

土壤是在母质、气候、地形、生物、时间等自然成土和人类生产活动综合作用下形成的。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和《青海省土壤分类系统(草案)》规定的土壤分类原则,玉树州主要土壤类型有高山寒漠土、高山草甸土、高山草原土、山地草甸土、灰褐土、栗钙土、草甸土、潮土、沼泽土、泥炭土等。

图1-3  玉树州土壤分布图

(1)高山寒漠土

高山寒漠土在全州各高山地带有分布,特别是在巴颜喀拉山和唐古拉山等主要山体及其支脉的高峰则较为多见。所在地带多为分水岭地区,有的还被现代冰川所覆盖。高山寒漠土是寒冻期最长、脱离冰川影响最晚、成土年龄最短的一种高山土壤。其面积为2188.83万亩,占全州土地面积的7.19%。

(2)高山草甸土

高山草甸土为州内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土类,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36.23%。从州东部连续分布至五道梁和风火山山口一带。多处于山地中、上部,海拔4200米以上,常年低温潮湿,微生物活动较弱,植物残体难以充分分解,有机质含量和潜在肥力较高。植物以蒿草属为主,盖度80~90%,系牧业主草场。土层一般小于50厘米,有连续而坚实的草皮层,耐牧耐践踏,但通气和透水性差,更新不良。根据地貌部位、水热条件和植被等情况,本土类又分为普通高山草甸土等3个亚类和5个土属。

(3)高山草原土

高山草原土主要分布于曲麻河、索加以西地区,尤其是青藏公路以西的可可西里地区分布最广,扎陵湖以西至东昆仑山南麓也有一定面积的分布,系高原面上的基带性土壤,面积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26%,仅次于高山草甸土。

(4)山地草甸土

山地草甸土主要分布于东部山地乔木林分布界限以下的地段,向西延伸至杂多、治多和曲麻莱3县附近的河谷地区。与灰褐土所处的海拔相同,上接高山草甸土,下接栗钙土,成土母质以坡积、残积为主,通常有明显的B层和连续的草皮层,山地草甸土面积为938.25万亩,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3.1%。

(5)灰褐土

灰褐土分布在州境东南部地区,处于孜曲、扎曲、解曲和通天河及其支流等河流达谷地。在囊谦县毛庄、癿扎和娘拉等地尤为集中,而在曲麻莱、治多、杂多3县的东部仅有小面积分布。灰褐土面积为224.41万亩,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0.74%。

(6)栗钙土

栗钙土主要分布于东部各大河的河谷阳坡,半阳坡阶地以及中下河谷下段的坡地和冲积扇上,沿河岸两侧呈连续或间断状,海拔3350~3800米。面积有96.36万亩,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0.32%。

(7)草甸土

草甸土多分布于河流两岸的河漫滩、季节性积水的洼地和低阶地上,系水成土壤,分布不连续,多呈小片状镶嵌于其他土类之中,面积有398万亩,占全州土地总面积1.3%。

(8)潮土

潮土分布于扎曲、孜曲、吉曲等河谷中下段的低阶地上,多系林灌草甸土或草甸土经长期耕作后形成的,分布零星,母质多为冲积和洪积物,具疏松的耕作表土层,含多量砾石,质地粗,强石灰性反应。面积不大,仅有3.58万亩,占全州土地面积的0.01%。有1个亚类、1个土属和1个土种。

(9)沼泽土

沼泽土属隐域性土壤,在玉树州各地区均有分布,尤以杂多、治多和曲麻莱3县面积最大。在杂多县的旦荣、莫荣滩,治多县的扎河乡,曲麻莱县的麻多乡等地都有大面积的沼泽土。囊谦县的巴尕滩,玉树县的隆宝滩、晒阴措、年吉措、白马海、尕符底达,称多县的解吾曲、马尕曲、洛曲、卡拉滩等地沼泽土分布也较集中。面积为2478.38万亩,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8.14%。

(10)泥炭土

泥炭土的成土条件与成土过程与泥炭沼泽土、沼泽土相近,所在地形部位问我比泥炭沼泽土地带海拔略高一些,或以复区出现。面积1173.23万亩,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3.6%。

6. 植被

玉树州植被较好,人类活动对植被的影响较小。植被跨有寒温性针叶林带、高温灌丛草甸带和高寒草甸带三个植被带,其海拔高度与土壤分布基本一致。位于通天河底部的高山草原属于非地带性植被,植被分布受地形、气候和土壤的影响显著,在区系上总的属于泛北极区的北温带亚区,小区上主要属唐古特区和藏东区。占有中国植被分区的2个三级区和3个四级区,有许多青藏高原特有成分和经济植物。植物分布的主要特点是:垂直地带谱明显,水平带谱次之,与整个高原的分布规律相反;在冷暖空气通道上的植被类型出现倒置,如草原在河谷出现,草甸比疏林灌丛低等;植被覆盖度大,全县估计在90%以上;植被的原始性强,次生群落较少。

以土壤类型而言,高山草原土壤上的植被以紫针茅、青藏苔草、扇穗茅为优势种,盖度低,一般无草皮层,平均厚度44厘米,有机质含量低,通体具石灰石反应,有3个亚类。山地草甸土壤上的植被以蒿草、苔草为主。有些地方垦为农田或种植饲草饲料,有3个亚类。栗钙土壤上的植被以旱中生的针茅、芨芨草、篓陵菜等属为主,也有部分黄土和冲积——洪积物,处于水热条件相对较好地段,有三分之一以辟为耕地或饲草基地。草甸土壤上的植被以蒿草、苔草、杂草类为主,具皮草层。沼泽土壤上的植被主要以藏蒿草、海韭菜、驴蹄草等湿生植物为主,多系暖季草场。有3个亚类。泥炭土壤上的植被有藏蒿草、海韭菜、灯心草、驴蹄草、长管马先蒿、苔草等植物,一般覆盖度可达90%以上。

(二)物产资源

1. 森林草场

玉树州独特的地理位置孕育了较为丰富的植物资源,根据植物资源的不同用途可分为牧草植物、药用植物、食用植物、观赏植物和工艺植物五大类别。玉树的种子植物有65科348属1440余种;全州境内名贵药材种类繁多,有各类中药资源913种,其中植物类药材808种,动物类药材80种。

玉树州草场有2.1亿亩,可利用草原面积有1.7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场占草场面积的81%,平均亩产鲜草253.7公斤,其中可食鲜草231.7公斤,平均6.3亩可利用草场养一只羊。由于地形复杂,地势高差大,水热差异明显,境内草场分异规律较显著,全州草场共划分为5个类型,即山地草原类草场、疏林类草场、灌丛类草场、高山草甸类草场和沼泽类草场。

2. 野生动植物资源

玉树州境内栖息着各种珍禽异兽,主要有白唇鹿、马鹿、麝、藏野驴、野牛、藏羚羊、黄羊、岩羊、盘羊、雪豹、棕熊、猞猁、黑颈鹤、藏马鸡、雪鸡、天鹅等。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的有7种,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的有14种。玉树地区的鸟类,最具优势的是黑颈鹤,主要分布在隆宝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西部的大片沼泽地中,从生态地理角度,可将全州野生动物的分布规律归纳为四个生态类群,即高寒荒漠、半荒漠类群,高寒草甸草原类群,山地森林、灌丛、草原类群,耕地农区类群。

3. 矿产资源

玉树州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及水气矿产皆有分布。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的矿藏按类别分主要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燃料、化工原料及其他非金属等,初步探明的矿藏资源有261处,主要有金、银、铜、铁、招、煤、铅锌、硫横、水晶、玉石等40余种,总储量300亿吨。囊谦县的食盐蕴藏量较大。

4. 旅游资源

玉树州地区历史悠久,民风淳朴,民族风情浓厚,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既有广袤的草原,又有农耕文明,气候适宜,风光秀丽,人文景观众多,文化底蕴丰厚,是青海省重点旅游胜地之一。

(三)社会经济条件

1. 社会经济

玉树州是以藏族为主,共辖玉树市、称多、囊谦、杂多、治多、曲麻莱1市5县,11镇34乡4个街道办事处,258个村和49个社区;总人口41.66万,有藏、汉、回、蒙、土、满、撒拉等11个民族,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8%。

2020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5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9.42亿元,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16亿元,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9.98亿元。全年农作物总种植面积18.27万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11.67万亩。在粮食作物中,马铃薯种植面积1.17万亩,青稞种植面积10.17万亩,豌豆种植面积0.33万亩,油料种植面积0.52万亩,蔬菜种植面积0.42万亩,其他作物种植面积5.66万亩。粮食总产量11545吨,油料总产量598吨,蔬菜产量0.37万吨。年末草食牲畜存栏总数190.67万头只匹,其中大牲畜存栏159.41万头,羊存栏31.26万只,牛存栏157.52万头。

2. 土地利用

玉树州总面积20.48万km2(不含唐古拉山),其中耕地134.56km2,占总面积的0.07%;园地0.18km2,占总面积的0.07%;林地6511.83km2,占总面积的3.18%;草地170715.04km2,占总面积的83.3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5.35km2,占总面积的0.05%;教育运输用地101.61km2,占总面积的0.0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243.70km2,占总面积的4.02%;其他土地19084.86km2,占总面积的9.31%。

表1-2玉树州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序号

土地利用类型

面积(km2)

占比(%)

1

耕地

134.56

0.07%

2

园地

0.18

0.00%

3

林地

6511.83

3.18%

4

草地

170715.04

83.32%

5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95.35

0.05%

6

交通运输用地

101.61

0.05%

7

水域及水利利设施用地

8243.70

4.02%

8

其它土地

19084.86

9.31%

9

总计

204887.14

100.00%

二、水土保持现状及形势

(一)水土保持成效

玉树州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头,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发源地,是三大藏区交汇地,素有江河之源、名山之宗和中华水塔之美誉。玉树地区的生态系统类型,主要包括林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高寒荒漠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等6大类。前四者为自然生态系统,后二者为人工生态系统。

林地生态系统类型包括森林生态系统和灌木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主要在杂多县的昂赛林场和玉树的东仲林场;灌木林生态系统分布于山地、山麓及河谷滩地,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草地生态系统包括草原生态系统和草甸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主要分布于玉树市和杂多县的谷地、山间盆地及山前地带,特别是沿通天河两岸有间断分布,但整体分布面积相对较小;草甸生态系统要分布于河谷阶地、浑圆山地、山间坡麓等生境中,主要发育形成在水分条件相对较好的自然生境中。目前,草甸生态系统是玉树地区主要的放牧利用类型。湿地生态系统大致划分出雪山冰川湿地生态系统、河流湿地生态系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和沼泽草甸湿地生态系统等4种类型,是天然的固体水库,存储有大量的水资源。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以来,玉树州委、州政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采取“保”“治”“退”“管”等措施,先后扎扎实实地推进了黄河源区预防保护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认真落实禁伐、禁牧、禁垦、禁采措施,保护好全州的天然林资源和草地资源,促进生态的自我恢复。实施三江源生态工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方案工程,推进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退牧还草等专项工程,持续开展农牧区人均环境整治项目,草地植被覆盖度由57.46%提高到61.8%,累计完成国土绿化73.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97%。开展砂金过采区生态环境状况遥感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白地沟和大场金矿生态修复,完成通天河沿岸和214国道沿线砂石料开采区的生态恢复治理。完成草原禁牧387万公顷,减畜209.03万只羊单位,灭鼠5297.26万亩(约合353.15万公顷),黑土滩治理69.34万亩(约合4.62万公顷),封山育林0.78万公顷。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稳中向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数(EI)值在50.15~65.65之间,植被覆盖指数不断增加,生物丰度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基本持平。

(二)水土保持现状及问题

1. 水土流失现状

全州水土流失面积2.53万km2,占国土面积的12.46%,其中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8971.7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5.32%,占全州总面积的4.42%。

表2-1   玉树州水土流失面积统计表

行政区

水力侵蚀

风力侵蚀

合计

玉树市

491.90

19.20

511.10

杂多县

596.27

590.09

1186.36

称多县

570.83

161.16

731.99

治多县

2216.97

8817.68

11034.65

囊谦县

758.13

0.00

758.13

曲麻莱县

809.00

10338.52

11147.52

合计

5443.10

19926.65

25369.75

2-1各县水土流失统计柱状图

由于生态脆弱,水土流失给全州生态安全带来极大风险,严重影响全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屏障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依然存在。

2. 存在的问题

玉树州水土保持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减少,强度显著降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水土保持投入少等因素的限制,水土保持发展状况尚不能满足当地农牧民生活和生产条件改善的需求,也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和重要机遇期,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玉树州水土保持发展仍面临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

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高质量治理任务依然艰巨。玉树州河流湿地分布广泛,但地域分布不均,“十三五”以来,玉树州通过实施区域和专项生态保护工程,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生态系统持续恶化趋势得到有效缓解,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草原“黑土滩”治理、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有效的成果,但由于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弱,治理区外局部草地退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依然突出,湖泊湿地与沼泽湿地由于人类过度活动,多处河段实施河岸,割裂天然河湖水系内外联系,也破坏了河岸植被和水生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导致生物廊道功能丧失,天然水体生态系统退化,导致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下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现象导致冰川面积仍在萎缩,草地及湿地退化趋势、退化速率仅呈小幅减缓趋势,生态环境压力仍然较大,存在反弹的可能性,成效并不稳固,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能力不足,信息化应用技术滞后。玉树州属国家级重点预防区,预防监督任务繁重。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要求不断提高,城镇化建设、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由于人员短缺、资金不足、信息化应用技术落后等问题,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能力薄弱。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低,监测站网运行管理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监测机构履职能力亟待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亟待提升。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尚需加强。

(三)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紧紧把握新时代赋予的发展机遇,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举措,切实加强水土资源保护,走有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1)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提出要把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好、生态资源保护好,把国家生态战略落实好、国家公园建设好。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奋斗目标,将为玉树州生态潜力挖掘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重要机遇。

(2)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黄河流域“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水土保持不是简单挖几个坑种几棵树”论断的深层次内涵,在推动落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凤凰涅槃、腾笼换鸟。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了“黄河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充分考虑上中下游的差异。上游要以三江源、祁连山、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等为重点,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等重大要求。黄河发源于玉树州曲麻莱县巴颜喀拉山北麓约古宗列盆地,具有生命之源、安全屏障的重大作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玉树州水土保持工作带来契机和前所未有的机遇。2022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玉树调研时指出,三江源保护惠及全国、惠及子孙,要把三江源保护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守护好自然生态,保育好自然资源,保护好“中华水塔”。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3)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加强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十四五”时期水土保持工作重心,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强化日常监管,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为主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规划,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更加注重工程建后运行管护,充分发挥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总之,生态文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为玉树州水土保持工作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及布局目标

(一)指导思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水利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做好水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水网的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作出了顶层设计;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为基本方针,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紧紧聚焦打造“山水玉树州”,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矢志不渝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一优两高”和“五个示范省建设”的重要保障、前提和基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生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协调与水利、自然资源、林草业、农牧业、生态环境及其他有关行业的关系,全面总结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水土保持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与玉树州自然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和布局,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系统全面规划。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把水土流失预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创新宣传,强化监督执法,遏制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将人为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全面规划,统筹协调。立足于维护水土保持基本功能,在强化防治和监管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规划,合理有效配置生态资源,处理好水土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统筹自然生态各个要素,发挥生态共同体活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保护、治理和修复,提升水土保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统筹协调全州与分区、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以规划为依据,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众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3. 承上启下,突显特色。落实全国规划、青海省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与任务要求,强化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本规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规划布局与防治方略符合《青海省主体功能区划》《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报告(2016—2035年)》及玉树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并与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生态环保等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相衔接。立足玉树州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满足全州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需求。

4. 依法行政,综合监管。在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区域重大经济战略布局前提下,研究分析水土流失对水土资源的影响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充分运用法律所赋予水土保持的职责,合理界定不同区域水土保持功能,依法划定限制或禁止生产建设行为的区域,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监管准则,完善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5. 科技支撑,注重保障。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坚持科学决策,注重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征求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沟通协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方面的手段,总结吸纳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形成的新理念、新技术,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二)规划水平年

本次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规划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

(三)防治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生态进一步趋向好转,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水土流失专项治理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促进水土流失地区农牧业发展;江河源头区涵养能力得以有效提高,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维护,城镇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建成一批重要水土保持监测点,形成布局合理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信息化程度有所提高;各项综合监管机制、制度、能力、体系基本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稳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新增治理率提高5%以上,水蚀新增治理率达到10%以上,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稳步下降;林草植被基本得到保护与恢复,林草覆盖率稳步提升;新增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0万吨。规划主要指标详见表2-1。

2035年远期目标,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三江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水土保持对玉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为全州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支撑。

表3-1规划主要目标指标

序号

指标

近期目标

(2025年)

远期目标

(2035年)

备注

1

水土流失新增治理率(%)

5

10

预期性目标

2

水蚀新增治理率(%)

10

20

预期性目标

3

林草覆盖率(%)

稳步提升

保持稳定

预期性目标

4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km2)

230

338

预期性目标

5

新增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万t)

2770

4072

预期性目标

6

水土保持率

87.5

88.2

预期性目标

(五)任务与规模

1. 任务

水土保持总任务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保护耕地资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进入江河湖库泥沙,维护饮用水安全,减轻风沙灾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玉树州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任务是加强预防保护,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制定生产建设活动的限制或禁止条件,维护高原生态屏障和江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保护草地资源,促进牧业生产;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加强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在局部水土流失地区,统筹各行各业及社会力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植物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按照规划目,综合分析水土流失防治现状和趋势、水土保持功能的维护和提高需求,结合玉树州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环境治理项目,从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监测和综合监管四个方面提出全州水土保持任务。

(1)预防保护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以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水源地为重点,统筹考虑其它生态敏感区域,以维护、修复和提高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为目标,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进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采取以保护管理和生态维护措施为主要手段的预防保护措施,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注重发挥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功能,全面预防水土流失。

(2)综合治理

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其它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以小流域为单元,针对区域存在的水土流失和其它生态问题,以各类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为引导,在农林业生产活动集中的区域进行山、水、田、林、湖、草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在面源污染严重的区域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在坡耕地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突出重点治理区中水土流失特别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在矿区实施生态保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3)监测

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充实监测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配备先进监测设备,创新监测方法,建立健全的监测制度体系,采集水土流失因子及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等信息,掌握水土流失现状、变化及其防治情况,综合评价水土保持效果,发布水土保持公报,逐步建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灾害预警系统,为政府决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等提供技术支撑。

(4)综合监管

全面强化各级生产建设项目和农林生产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监管措施,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开展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审批、监督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方案实施和验收等方面的专项行动,连续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

(5)规模

根据规划目标和任务,结合青海省《中华水塔保护行动方案》《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5年)》等现有国家级规划,统筹考虑农牧、林业、国土等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使本规划与其它规划协调一致,互为补充,最终确定规划期内水土流失总体防治规模为:到2035年对存在水土流失潜在危险的区域实施全面预防保护,预防保护面积12348.71km2,对水土流失严重区域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8km2;其中到2025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3087.19km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8km2,全面完成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中确定的治理规模。规划同时兼顾省内各行业重点工程实施规划,特别是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重点规划了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重要饮用水源地和水源涵养区规划了预防保护措施,为提高供水保障、水质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规划既满足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建设任务,又体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脱贫精神,并为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和积极作用。

(六)水土保持区划

1. 国家级区划成果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成果中,玉树州涉及青藏高原一级区,属于青藏高原区—若尔盖—江河源高原山地区—三江黄河源山地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成果详见图表3-2。

表3-2   国家级水土保持区划成果表

一级区代码及名称

二级区代码及名称

三级区代码及名称

行政范围

县(区)数量

Ⅷ

青藏高原区

Ⅷ-2

若尔盖-江河源高原山地区

Ⅷ-2-2wh

三江黄河源山地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

称多县、曲麻莱县、玉树市、杂多县、治多县、囊谦县

6

图3-1青海省国家级水土保持区划成果

2. 省级区划分结果

根据《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5)》,玉树州属于黄河中山河谷水蚀土壤保持区、兴海—河南中山河谷水蚀蓄水保土区。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分情况详见表3-3。

表3-3   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划分成果详表

国家三级区名称

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名称

范围

县域总面积(km²)

州/市

县(市、区、旗)

三江黄河源山地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VIII-2-2wh)

黄河源山原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区

玉树州

称多县

4601.77

曲麻莱县

15858.28

小计

20460.05

长江—澜沧江源高山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区

玉树州

玉树市

15411.54

杂多县

35519.14

称多县

10016.51

治多县

31438.43

囊谦县

12060.66

曲麻莱县

30777.28

小计

135223.56

可可西里丘状高原冻蚀风蚀生态维护区

玉树州

治多县

49203.52

合计

204887.13

图3-2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分成果图

三江黄河源山地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维护高原生态屏障和江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保护草地资源,促进牧业生产;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加强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1. 国家级划分成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青海省共划定2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即“祁连山-黑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三江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1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即“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玉树州涉及三江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表3-4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表

防治区名称

县级单位

面积

(万km2)

祁连山-黑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

2.03

三江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共和县、贵南县、兴海县、同德县、泽库县、河南省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甘德县、久治县、班玛县、达日县、玛多县、称多县、玉树市、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以及格尔木市部分

37.93

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湟中县、西宁市城东区、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北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平安县、乐都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贵德县、尖扎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2.57

2. 省级划分成果

青海省划分为3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分别为“青海湖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柴达木盆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隆务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1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即“柴达木盆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玉树州境内未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防治区。

表3-5  青海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表

防治区名称

县级单位

面积

(万km2)

青海湖省级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区

刚察县、海晏县、乌兰县、天峻县

5.20

柴达木盆地省级水土流失

重点治理区

格尔木市(不含唐古拉山镇)、德令哈市、都兰县

14.53

隆务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区

同仁县

0.32

柴达木盆地省级水土流失

重点预防区

冷湖行政委员会、大柴旦行政委员会、茫崖行政委员会

7.08

图3-3   青海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图

3. 州级划分成果

玉树州以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态维护等基础功能为重点,玉树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结合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水土流失现状,进一步确定蓄水保水、防灾减灾等水土保持基础功能,涵养水源,保持土壤,治理水土流失,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八)分区布局

1. 黄河源山原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保土区

大面积草原和湿地以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为主,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能力。对过牧、退化、沙化天然草场进行封育和更新改造;加强城镇边缘冲积洪积山麓地带综合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保护江河水质。

2. 长江—澜沧江源高山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区

加强江河湖库及周边地区水源保护,保护江河水质;加强大面积湿地保护;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天然林草保护;加大预防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监测网络,开展水土流失动态和水土保持治理效果监测。

3. 可可西里丘状高原冻蚀风蚀生态维护区以恢复自然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标,重点加强预防保护,禁止人为干扰破坏;加强监督管理。

图3-4   玉树州水土保持区划图

四、预防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以治理为主向治理和自然修复相结合转变。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促进水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全面预防,制定生产建设活动的限制或禁止条件,促进水土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以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重点,加强封育保护,保护地表植被,风沙区地表结皮,扩大林草覆盖,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减轻风沙灾害,将潜在水土流失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监督、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一)预防范围

预防范围包括国家级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范围内的主要江河源头区,以水源涵养、生态维护、防风固沙等为主导功能的区域;生态脆弱的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土流失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等需要预防的区域。

图4-1  玉树州水土保持预防范围图

(二)预防对象

在预防范围内,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所有植被、地貌、地表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等进行预防。主要包括:

1. 天然林、植被覆盖率较高的人工林、草原、草场和草地;

2. 植被或地貌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和治理的地带;

3.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沙壳、结皮、地衣等地面覆盖物;

4. 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沿岸及湖泊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5. 规划所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建设项目;

6.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7.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等其他水土保持设施。

在预防范围内,林草植被盖度较小且存在水土流失的区域,应通过综合治理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增加农牧民收入,保障预防措施的实施,促进预防对象的保护。

(三)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由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构成。管理措施包括管理机构及职责、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技术措施又包括封育、能源替代等。

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预防管理措施,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的预防管理措施,坡地开垦和种植、开发相关得预防要求,林木采伐及抚育更新活动的水土流失预防措施要求,生产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准则、制度,其它水土保持限制性区域的预防管理要求、方案、制度等。技术措施包括封育保护、抚育更新、草库仑建设、植被恢复与建设;以农村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环保采暖炉等清洁能源的替代和更新换代为内容的能源代替工程;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和垃圾处置能力的农村清洁工程;局部区域的其它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四)重点预防项目

根据确定的预防范围,确定重要江河源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2个重点预防项目,本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和“大预防、小治理”(各预防区域内的治理措施在综合治理章节统一考虑,本章重点项目仅考虑预防措施)的指导思想,对重点项目所涉及的州(市)的预防对象和局部存在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充分考虑预防保护的迫切性、集中连片、重点预防县为主兼顾其他的原则,确定各项目的范围、任务和规模。

1. 重要江河源区水土保持

(1)范围及基本情况

项目范围共涉及1个国家水土保持一级区,江河源区多高山、丘陵,人口相对稀少,水土流失轻微,林草覆盖率较高。地表多为高山草甸,分布有较多的湿地、湖泊、高原高寒和寒旱动物保护区,沿河谷两侧人口相对集中,突出问题是超载过牧和山地灾害。

(2)预防任务及规模

任务:以大面积封育保护为主,辅以综合治理,以治理促保护,以治理保安全,着力创造条件,实现生态自然修复,建立可行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以达到提高水源涵养功能、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规模:到2025年,累计预防保护面积3087.19km2;到2035年,累计预防保护面积12348.71km2。详见表4-1。

表4-1重要江河源区水土保持规划范围及规模(按水保分区统计)单位:km2

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

行政区

远期规模

(2020—2035)

近期规模

(2020—2025)

黄河源山原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保土区

称多县、曲麻莱县

4978.33

1209.84

长江—澜沧江源高山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保土区

玉树市、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

6728.77

1346.81

可可西里丘状高原冻蚀风蚀生态维护区

治多县

641.61

530.54

合计

12348.71

3087.19

(3)近期重点工程及建设内容

确定三江源区的水土保持防护工程为近期重点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育保护2121.95km2,农村清洁工程149处。近期工程建设规模见表4-2。

表4-2  重要江河源区水土保持工程近期建设规模

近期重点工程

行政区

封育保护(km2)

农村清洁工程(处)

三江源区水土保持防护工程

玉树州

玉树市

166.10

43.00

杂多县

312.55

24.00

称多县

317.80

24.00

治多县

808.87

13.00

囊谦县

188.68

41.00

曲麻莱县

327.95

4.00

合计

2121.95

149

2.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范围及基本情况

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项目涉及1个国家水土保持三级区。涉及同仁市,饮用水源地大部分为水库型水源地,水土流失多发生在村镇及周边垦殖区,水源地因水土流失引发的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2)预防任务及规模

任务:保护和建设以水源涵养林为主的森林植被;远山边山开展生态自然修复,中低山丘陵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近库(河)及村镇周边建设植物保护带,控制入库(河)的泥沙及面源污染物,维护水质安全。

规模:到2025年,累计预防保护面积1.3km2;到2035年,累计预防保护面积2.21km2。详见表4-3和表4-4。

表4-3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规划范围及规模(按水保分区统计)单位:km2

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

远期规模

(2020—2035)

近期规模

(2020—2025)

长江—澜沧江源高山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保土区

2.21

1.30

表4-4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规划范围及规模(按行政区统计)单位:km2

行政区

远期规模(2020~2035)

近期规模(2020-2025)

玉树州

2.21

同仁县

1.30

3. 近期重点工程及建设内容

确定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2个重点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育保护1.30km2,农村清洁工程17处。近期重点工程建设规模见表4-5。

表4-5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近期建设规模

近期重点工程

行政区

封育保护

(km2)

农村清洁工程(处)

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

玉树州

1.30

17

五、综合治理规划

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以小流域为单元,分区分类合理配置治理措施,坚持生态优先,强化林草植被建设,工程和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实施山、水、田、林、湖、草、沙综合治理,形成综合防护体系,维护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综合治理范围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包括对自然因素造成水土流失和人为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治理,也包括对潜在水土流失进行预防保护过程中采取的治理措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范围包括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同时也包括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

图5-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范围图

(二)综合治理对象

综合治理对象包括在治理范围内各类水土流失源地,以及因水土流失形成的侵蚀劣地、退化土地,主要包括:坡耕地、水蚀坡林(园)地、四荒地、疏幼林地、采伐迹地、裸露土地、采矿迹地等,也包括水土流失危害和泥沙淤积发生的水域、农田、村庄等基础设施,以及因水土流失而引起的面源污染等。

(三)综合治理措施

综合治理措施以水土保持为重点,加强河流、水库等水源地生态建设,维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调节径流,提高水系防洪能力。实施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坡面工程建设,以地表水蓄、排、利用为重点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以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和农村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在城市近郊及有条件的河段,通过修建河道生态整治和植被体系建设,使沿河植被和水生物得到恢复,做到水清、岸绿,河道水系生态化和生物多样性,形成水景观优美、水生态良好、水文化丰富的水生态环境。

1. 措施体系

治理措施体系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封禁治理措施,以及用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生物措施、沟河道治理措施、人居环境整治措施、管理措施等。

工程措施:包括坡耕地改梯田、截(排、灌)水沟、蓄水池、沉沙池、沟头防护、生产道路等坡面治理工程,河坝、护岸(护堤、护脚)等沟道治理工程。

植物措施:包括营造水土保持林、生态经果林、等高植物篱(带),建设人工湿地、发展复合农林业,开发与利用高效水土保持植物,河流两岸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营造植物保护带。

封禁治理措施:包括轮封、半封、全封、封禁补植等不同形式的封禁治理,也包括林分改造、抚育更新等辅助措施,促进自然修复。

面源污染治理措施:包括岸坡防护、沟河道清理等沟道治理措施,地膜回收、控制农药化肥使用、人工湿地、生态沟等面源污染治理和管控措施,以及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化粪池、净化池、污水收集管(沟)道等等人居环境整治措施。

2. 措施配置

根据水土保持区域布局、重点布局及措施体系,按照生态清洁型、坡耕地治理型以及综合型三种治理形式进行措施配置。

(1)小流域综合治理

在综合治理范围内,以小流域为单元,通过采取生态自然修复、综合治理及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措施,建立“三道防线”,形成坡面防护、坡面径流调控相结合的综合防护体系,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全面治理水土流失和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结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发展特色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

生态自然修复

生态修复区措施以封禁为主,包括对疏林地进行补植,对幼

林地、有林地设置半封、轮封措施,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

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

配置封禁治理、草地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林、生态经济林、坡改梯以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形成坡面防护、坡面径流调控相结合的综合防护体系。

1)坡面防护体系

①25°以上坡及山顶陵脊:对荒山荒坡、宜林裸地等水蚀坡地开展水土保持林建设和草地植被恢复,对现有疏幼林地以封育治理措施为主,对裸露坡面种植牧草,适当配置乡土树种为主的灌木林,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②15°~25°坡面:此坡度之间水土流失分布地带,具有一定开发潜力,发展经果林有较好的条件,治理措施主要以人工大穴和水平阶整地为主,集中连片整治,在玉树、囊谦部分区域建设生态经济林,发展特色农林业;不宜发展经果林的区域,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林建设,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

③5°~15°坡面:缓坡区域坡耕地较多,本着治一片成一片的原则。以机械作业为主,建设水平梯田,达到地面平整,埂堰齐整,内有排水沟,外坡稳定,土坎堰埂建设生物地堰,栽植兼具经济价值和保土功能的护埂作物,田内以种植粮食、发展生态经济林和其它高效种植业为主。

2)坡面径流调控体系

根据农、牧、林生产需要,按照蓄、灌、排相结合的原则,建设蓄水池、排水沟等径流调控工程,发展集雨节水灌溉,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形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坡面径流调控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改善农业灌溉和防洪条件。

面源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面源污染现状,通过科学宣传、示范推广,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使用农药,减少耕作对水、土资源的污染,同时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沟对污染进行治理。

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

为防治沟道下切和扩张,维护和恢复河道自然形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地貌部位、空间结构、措施类型以及治理与开发问题,以合理利用土地及流域资源为前提,以防为主,治管结合,采区挡拦工程(包括拦沙坝、谷坊、挡土墙、潜坝等)、防冲工程(包括防洪槛、沟床铺砌、沟底防冲林等)和沟头防护工程(包括泄水式沟头防护工程、沟头防护林等),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稳定提高及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以流域位单元,从上游到下游,从沟头到沟口,从支沟到干沟,从沟岸到沟底,层层设防,分类施治,通过削、垫、筑、淤等方法,改造破碎沟道,建立治沟与治坡相结合,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拦、蓄、排相结合的沟道工程防治体系,发挥群体优势,控制水土流失。

(2)坡耕地治理

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高产稳产梯田,既是控制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湖库泥沙淤积和防洪压力的关键举措,也是推进山区现代农业建设、建设生态文明、促进脱贫致富的重要保障。在坡耕地面积大且集中连片、近期不具备退耕还林条件的地区,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建设,其措施配置如下。

梯田工程:

(1)在离居民点较近、土层深厚肥沃、立地条件良好、复种数较高、集中连片的坡耕地建设水平梯田。

(2)在立地条件差、土层薄、坡度大、零星分散的坡耕地建设坡式梯田、隔坡梯田,适量采用土坎、石坎建设,进行对比、示范。

(3)对现有的、或缺乏坡面水系统的、或田面田坎已部分损毁、或不能、不便耕作的梯田进行整修。

配套工程:

(1)水平梯田配套建设坡面水系、蓄水池、沉沙池、消力池、生产道路工程。

(2)坡式梯田不显著改变原有地形和汇流系统,适量配套截水沟、沉沙池、消力池。

(3)对缺乏坡面水系工程的现有梯田增设坡面水系工程,对现有的生产道路进行整修或增设生产道路。

林草措施:

(1)植物护埂:水平梯田全部配套建设植物护埂措施。

(2)等高植物篱:坡式梯田配套等高植物篱作为林草措施。

(四)分区措施配置及治理项目

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耕作措施。工程措施包括坡改梯(配套田间道路、田间渠系工程)、沟头防护、雨水集蓄利用等坡面治理工程,谷坊、淤地坝、拦砂坝、护岸墙等沟道治理工程;林草措施包括营造水土保持林(包括乔木林和灌木林)、经果林、网格林带、建设人工草地草场等;耕作措施以坡耕地整治为主。到2025年,累计治理面积230km2;到2035年,累计治理面积338km2。详见表6-1。

表5-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规模(按水保分区统计)单位:km2

青海省水土保持区

远期规模

(2020—2035)

涉及行政区

近期规模

(2020—2025)

黄河源山原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区

140.54

称多、曲麻莱

140.54

长江—澜沧江源高山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区

190.77

曲麻莱、治多、杂多、称多、玉树、囊谦

89.58

可可西里丘状高原冻蚀风蚀生态维护区

7.57

治多

0

总计

338.88

230.12

1. 分区措施配置

以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为依据,在治理范围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各分区水土保持功能定位,进行措施配置。

(1)黄河源山原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区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土壤侵蚀以轻度冻融侵蚀和轻度风蚀为主,间有少量轻度水蚀,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规划2020—2025年实施种草5995hm2,排水工程1km,拦砂坝1座,谷坊6座,封禁治理8059hm2。

(2)长江—澜沧江源高山河谷水蚀风蚀水源涵养区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土壤侵蚀以轻中度冻融侵蚀为主,间有轻度水蚀,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规划2020—2025年实施水土保持林362hm2(其中乔木林105.34hm2,灌木林256.66hm2),种草4750hm2,排水工程7.6km,拦砂坝17座,小型蓄水工程10座,谷坊65座,护岸工程9km,封禁治理3846hm2。

(3)可可西里丘状高原冻蚀风蚀生态维护区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生态维护,土壤侵蚀以轻中度冻融侵蚀为主,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近期暂不考虑安排重点治理工程,结合三江源国家公园项目建设,主要以预防保护为主,加强监督管理,实施生态修复。

2. 重点治理项目

本着分区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方针,为确保严重影响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以及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以及贫困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根据确定的治理范围、对象以及治理需求,确定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侵蚀沟综合治理和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个重点治理项目。重点治理工程详见表5-2。


表5-2   重点治理项目规划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内容及规模

一

小流域综合治理

1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扎青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4.02km2,治理面积11.81km2。水土保持造林2.58hm2。谷坊13座,护岸墙1836m。封禁治理1179.07hm2,围栏13655m。

2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江荣沟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9.18km2,治理面积8.50km2。水土保持造林67.03hm2。谷坊16座,护岸墙609m。封禁治理782.97hm2,围栏750m。

3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索然沟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23.19km2,治理面积19.40km2。水土保持造林105.27hm2。谷坊69座。封禁治理1834.73hm2,围栏1400m。

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结多乡优多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20.80km2,治理面积15.60km2。水土保持种草12.35hm2,封禁治理3180hm2,谷坊30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8.05hm2。

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苏鲁乡多晓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9.73km2,治理面积14.80km2。水土保持造林1.90hm2。谷坊25座,护岸墙1500m。封禁治理1478.10hm2。宣传牌6个,标志碑2个。

6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娘买村吉如达社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8km2,治理面积5.33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13hm2。谷坊10座,护岸墙300m。封禁治理520hm2。

7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多改村江强社江强沟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9.8km2,治理面积6.06km2。水土保持造林26hm2。谷坊15座,护岸墙680m。封禁治理580hm2,围栏1.2km。宣传牌2个,标志碑1个。

8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觉拉乡康乃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14km2,治理面积7.63km2。水土保持造林38hm2。谷坊17座,护岸墙1084m。封禁治理724.80hm2,围栏4.6km。宣传牌2个,标志碑2个。

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下拉村热吾囊社、东卡普社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9km2,治理面积6.69km2。水土保持造林19hm2。谷坊15座,护岸墙450m。封禁治理650hm2,围栏4.5km。宣传牌2个,标志碑2个。

10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瓦江村瓦江社瓦江滩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7.6km2,治理面积4km2。水土保持造林16hm2。谷坊12座,护岸墙380m。封禁治理384hm2,围栏1.8km。宣传牌1个,标志碑1个。

1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加麻村瓦玉兴荣社瓦玉沟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6.2km2,治理面积3.4km2。水土保持造林20hm4。谷坊12座,护岸墙500m。封禁治理320hm2,围栏1km。宣传牌1个,标志碑1个。

12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称文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0.97hm2,其中水土保持造林17.24hm2,封禁治理1383.73hm2,修建护岸工程605m,谷坊15座,布设网围栏15600m,宣传牌2个,标志碑6个。

13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称文镇查拉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5.55km2,治理面积11.02km2。水土保持造林11.9hm2。谷坊12座,护岸墙850m。封禁治理1090.10hm2。宣传牌2个,标志碑5个。

1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查旦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7.07km2,治理面积12.80km2。水土保持造林0.8hm2。谷坊35座,护岸墙1600m。封禁治理1279.20hm2。宣传牌4个,标志碑2个。

1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萨呼腾镇孜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造林40hm2,生态护岸2.0km,排洪渠3.5km,种树1万株。

16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坡改梯面积0.45km2。

17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然达弄沟清洁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工程总面积8.5Km2,治理面积5km2,造林面积1.8km2,谷坊8座,封育5km2,网围栏7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18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曲麻河流域源区预防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5.43hm2,新增治理程度78.95%,其中水保造林1025.65hm,谷坊35座,潜坝47座,网围栏长度10835m。

19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杂扣清洁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工程总面积11.5Km2,治理面积7.8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2座,封育7km2,网围栏5.1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道路5km。

20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城南绿化生态灌溉工程

工程总面积13.3Km2,治理面积10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5座,封育8km2,网围栏4.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2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香曲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项目

水土保持造林150hm2,生态护岸5.4km,谷坊340座,污水管网24km。

22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藏娘沟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总面积12Km2,治理面积8.4km2,造林面积1.2km2,谷坊12座,封育7.2km2,网围栏5.1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

23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阿多乡普格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造林50hm2,生态护岸2.3km,排洪渠3.5km。

2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约改镇德拉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4.48hm2,新增治理程度73.81%,其中水保造林198.69hm2(其中灌木混交林198.69hm2),封育治理665.79hm2,钢筋谷坊5座,潜坝14座,网围栏长度6000m

2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巴干代曲、布曲小流域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35.43hm2,新增治理程度75.93%,其中水保造林261.359hm,谷坊15座,潜坝22座,网围栏长度8351m。

26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歇武系曲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以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工程总面积34Km2,治理面积2.7km2,造林面积0.8km2,谷坊10座,封育2.7km2,网围栏3.8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27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拉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以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工程总面积28.9Km2,治理面积2.5km2,造林面积1.3km2,谷坊7座,封育2.5km2,网围栏3.5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28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东日尕强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8.16km2,治理面积6.2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25hm2。

2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娘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8.14km2,治理面积5.7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32hm2。

30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萨呼腾镇孜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2.35hm2,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31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阿多乡普格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2.35hm2,封禁治理0.98hm2,谷坊28座,拦沙坝10座,生态护岸3.154km,种植灌木1.05hm2。

32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萨呼腾镇县城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6.11hm2,封禁治理2.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3.05hm2。

33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结多乡俄晓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3.35hm2,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3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莫云乡扎那曲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1.35hm2,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3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扎青乡布顺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4.55hm2,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36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昂赛乡赛东卡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5.53hm2,封禁治理1.12hm2,封禁牌8套,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37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坡改梯面积0.31km2。

38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坡改梯面积0.26km2。

3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游曲河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61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2.5km。

40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过曲河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45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6.8km。

4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大欧绒水源区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98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6.3km。

42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达曲水源区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78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5.9km。

43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叶曲河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50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4.5km。

44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强曲一级支流牙不曲入河断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开展牙不曲两岸冲沟水土保持工程、谷坊水源涵养工程、河流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农业面源防治工程。设置谷坊345座,水源涵养工程覆盖面积约1500公顷,整治河道3.5km,修复自然岸线8.2km,设置生态截流渠12km。预计投资13574万元。

4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牙龙沟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总面积13.3Km2,治理面积9.3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0座,封育7.8km2,网围栏4.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4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叶青沟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总面积12Km2,治理面积6km2,造林面积1km2,谷坊12座,封育7.2km2,网围栏5.1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

46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尕麻亚然沟清洁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工程总面积15.8Km2,治理面积10.5km2,造林面积2.5km2,谷坊8座,封育8.5km2,网围栏5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

47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立新乡扎西村小流域治理项目

治理生态林1.5万亩,新建泵站8座;主管20km,配套管网40km;新建道路80km;种树1万株。

48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扎河乡达旺村水土保持预防工程

工程总面积15Km2,治理面积10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5座,封育8km2,网围栏4.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4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娘买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封育治理面积10km2,谷坊10座,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

50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外户卡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封育治理面积11km2,谷坊9座,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

5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巴麦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封育治理面积15.4km2,谷坊14座,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

52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尼赛乡达那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6.8km2,治理面积4.5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18hm2。

53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麻多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31.84hm2,新增治理程度72.19%,其中水保植草1426.31hm2,谷坊62座,潜坝27座,网围栏长度14536m。

54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巴塘乡绵古冲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造林50hm2,生态护岸2.3km,排洪渠1.8km,谷坊23座,护坡600米。

二

生态修复项目

55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阿尼湖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40km2,治理面积40km2,谷坊7座,封育5km2,网围栏8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56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拉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36km2,治理面积36km2,谷坊8座,封育8km2,网围栏10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57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细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42km2,治理面积42km2,谷坊5座,封育10km2,网围栏1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58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巴塘河水系连通项目

治理河道,河道疏浚,新建护岸。河滩生态植被恢复,新建档水设施,新建景观设施,生态水质监测系统。

59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歇武系曲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90km2,治理面积90km2,谷坊10座,封育10km2,网围栏15km,宣传碑2座,警示牌10个。

60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赛拉陇巴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36km2,治理面积36km2,谷坊7座,封育5km2,网围栏5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61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称文细曲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44km2,治理面积44km2,谷坊8座,封育8km2,网围栏8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62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5万公顷,人工补播0.5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15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63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10万公顷,人工补播0.8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30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64

生态修复项目

杂多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12万公顷,人工补播1.2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45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21块。

65

生态修复项目

治多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20万公顷,人工补播1.8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62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24块。

66

生态修复项目

囊谦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2.6万公顷,人工补播0.3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9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67

生态修复项目

曲麻莱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10万公顷,人工补播1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33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68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安冲乡通天河干流河岸带生态功能提升工程

建设河岸带水源涵养林1000亩,使项目区森林生态防护效益进一步增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现状将得到进一步遏制;拉设网围栏1000m;新建项目宣传牌5座。

69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通天河大桥段流域水源涵养提升功能建设项目

1、214国道通天河大桥至玉树市区段两侧及沿线水源涵养林建设300亩;2、共玉高速通天河大桥至玉树市区段两侧及沿线水源涵养林建设500亩。

70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巴塘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提升工程项目

新建水源涵养林9300亩,栽植青海云杉32.8万株,祁连圆柏19.9万株,花灌木17.05万株,藏柳34.1万株。造林区四周设置网围栏63015m,中型宣传牌2块。配套灌溉干管33.817km,并建设相关辅助设施,服务生态系统功能提升面积18600亩。

71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0.45万公顷黑土坡。

72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2.38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73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巴塘流域水土保持综合实施项目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公顷。

74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西曲河(城区东段)流域生态保护工程修复

西曲河流域(称多县城段)河道垃圾整治工程,整治7.0km河岸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河道漂浮物;河岸生态护岸工程,建设毛石混凝土及宾格网箱灵活搭配的生态护岸5544m;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挡土墙建设1600m、滨河缓冲带建设工程42312平方米以及河岸带植物恢复工程15000平方米。

75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3.63万公顷黑土坡。

76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1.9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77

生态修复项目

杂多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4.12万公顷黑土坡。

78

生态修复项目

杂多县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2.0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79

生态修复项目

聂恰曲治多县城段河道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1)生态植草袋护坡建设:对治多县聂恰曲北岸水土流失,河床水蚀较严重的2处河道,建设生态植草袋护坡,共计3400m。(2)河道整治及采砂坑平整:对治多县聂恰曲北岸现存的河道及河岸沿线采砂坑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整治,恢复河岸及河床原貌,确保行洪安全和水质稳定。

80

生态修复项目

治多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15万亩黑土坡。

81

生态修复项目

囊谦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1.08万公顷黑
土坡。

82

生态修复项目

曲麻莱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3.91万公顷黑土坡。

83

生态修复项目

曲麻莱县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6.46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84

生态修复项目

布曲-巴干流域小流域水土保持与综合治理项目

1、德拉沟治理水土流失864.48公顷,建设水源涵养工程198.69公顷,封育治理665.79公顷;2、代曲、布曲流域水土流失治理935.43公顷,建设水源涵养工程261.36公顷;3、巴干乡团结村水源涵养林建设500亩。


六、监测规划

(一)监测能力规划

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平、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从传统向现代、可持续发展转变的重要手段。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要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行业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良好的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运行机制;建成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体系,为玉树藏族自治州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加大对职能机构技术人员的培训,引进技术人才,满足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的人才需求。

1. 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土保持工作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了保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持续健康有序的开展,有必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机构的人员编制、监测经费、监测用房、监测设备等方面。根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需要,增加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人员,水土保持监测机构配置的技术人员专业须包括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利工程、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等,按照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要求配备计算机及配套软件等监测设备。

2. 监测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为建立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运作,确保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得到全面的管理,有效发挥监测网络的效用,在分析评价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建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水土保持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管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制度、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制度、水土保持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监测成果认证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评估等技术服务单位的社会化管理,设立技术服务单位管理档案,明确职责和义务,建立咨询设计质量和诚信评价体系,引入退出机制。

3. 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参加技术培训,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培养水土保持监测人才,并采取人才引进等方式,加快建立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水土保持人才队伍,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测人员的生产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

4. 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在科研基地建设方面,继续搞好水土保持综合试验站建设,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为水土保持的研究、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在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方面,完善各园区的试验观测设施,提高设施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提升科普教育和示范宣传能力;在监测站点标准化建设方面,开展站点布局规范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人员队伍标准化,监测数据标准化,运行管理标准化五方面的建设内容。

(二)动态监测

1. 水土流失定期调查

水土流失调查及其公告,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水土流失调查是制定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建设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评价与检查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重大工程成效、实行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各级政府发布水土流失公告的重要基础和数据来源。

水土流失调查范围为玉树藏族自治州全境,每5年开展一次全境水土流失调查,采用3S技术、实地调查、实测数据分析、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等多种方法结合,调查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等水土流失状况情况,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同时根据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开展侵蚀沟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等调查,摸清全州水土流失的类型、面积、强度及分布状况,掌握全州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使监测成果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可比性、连续性,提高全州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能力,为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2. 重点防治区监测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能否得到有效治理,脆弱的生态状况能否得到切实保护,对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监测作为水土保持监测的一项重要日常性任务落实。

(1)监测范围

主要包括玉树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监测内容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主要包括区域水土流失状况、预防保护措施、预防保护效果三部分。同时,根据预防保护区所处的生态功能区,增加相应的监测内容。如:处于水源涵养、水质维护区的,增加COD、BOD、氨氮含量等面源污染指标;处于生态维护区的,增加生物多样性等指标。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的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1)区域水土流失状况:主要是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

2)预防保护措施:主要是封禁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大面积生态修复、林草地补植及其它措施的数量及分布,分析确定保护区边缘线(界线)及其变化。

3)预防保护效果: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植被类型及其覆盖度、林缘线等指标对预防保护效果进行监测评价。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主要包括区域水土流失状况、综合治理措施、治理效果及水土流失危害四部分。

1)水土流失状况:主要是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

2)综合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类型、数量和质量等。具体为梯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

3)治理措施效果:主要以基础效益监测为主,包括蓄水效益和保土效益。

4)水土流失危害:主要包括土壤侵蚀潜在危险度、侵蚀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泥沙淤积下游河道、泥沙进入水体后对水质的影响等。

技术路线

采用遥感监测与野外调查复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利用遥感监测快速、宏观、客观的特点,监测区域土地利用情况和植被状况;并根据区域地形地貌成果,采取综合评价法,评价区域水土流失状况,从总体上监测预防和治理成效及其动态变化;采用面上统计和野外调查复核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预防保护措施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在此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评价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和治理效果。

监测频次

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每年开展一次,五年为一周期。

3.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时、准确地获取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区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保证工程投资效益发挥。

(1)监测范围

省级及以上立项实施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等。

(2)监测内容

水土保持工程监测侧重于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的监测和评估。主要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类别、数量、质量及其效益等。重点监测项目实施前后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结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效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生物多样性等。

(3)技术路线

采用定位观测、典型调查和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定位观测主要是选择典型小流域,布设监测点,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效果监测;典型调查主要是选择典型地块和典型农户,监测项目区的基本情况,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等;遥感调查主要是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植被盖度、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等监测,对重点工程进行宏观评价。

(5)监测频次

根据不同的监测方法,确定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监测频次为:定位观测长期进行,典型调查每年进行一次,遥感调查在项目背景调查和项目完成后各开展一次。

4. 生产建设项目监测

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单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一般是孤立的,其关注点是单个项目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

为了全面反映一个区域因大规模项目建设区引起的区域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及其危害,非常有必要选取生产建设项目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区域性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特别是工业园区的区域水土保持监测,为制定和调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分布特点,选择生产建设项目集中连片,资源开发和基础建设活动较集中和频繁、扰动地表和破坏植被面积较大、水土流失危害和后果严重的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开展水土流失监测。主要监测内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土地状况、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效果等。主要采用遥感监测与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并辅助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主要河流的水文站进行监测。通过对监测结果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的水土流失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和水土保持效果。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的遥感调查和典型项目实地调查每年进行一项。

5. 水土保持监测公告

以年度为单位定期发布发布《玉树州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全州水土流失现状及动态变化、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及治理成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管理、全州水土保持效益成果、水土保持普查等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实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定期公告制度,服务政府和社会,保障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的知情权。

七、综合监管规划

在规划期内,综合监管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善水土保持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制度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队伍,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强化科技发展与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规范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管理,检查、监督、指导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和自觉性。

(一)管理机制

1. 监督管理内容

(1)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的监管

水土流失状况定期调查与公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实施等工作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中有关水土流失防治对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

(2)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监管

加强对水土流失特定区域预防工作监管。对矿山开采、取土挖砂采石、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铲草皮和挖树兜等各类禁止行为进行监控;对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以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等限制性行为进行监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监督检查与设施验收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对工业园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区域监管。

(3)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的监管

地方人民政府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情况;鼓励公众参与治理有关资金、技术、税收扶持工作情况等。

(4)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情况的监管

各级地方政府有关水土保持监测经费落实情况,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定期公告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工作情况;水行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查处情况。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办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违法必查、失职必究、惩戒从严的原则,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永土流失防治责任,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推行产业(工业)园区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发挥信用监管在水土保持监管中的作用,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2. 监督管理措施

(1)加强水土保持规划相关工作的监管

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状况定期调查和公告制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有关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征求水土保持意见制度。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监管

明确水土保持特定区域禁止行为;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行为区域的划分与公告;建立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控制度;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设施验收等制度。

(3)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的监管

建立或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后评价等制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公众参与治理的有关办法。

(4)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情况的监管

建立或完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公告制度,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和评判制度、水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检查程序化、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与查处追究制度建设。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1)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严守生态红线。对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2)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项目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者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在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建设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区域,实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开发区内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

4)实行信用监管。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情形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者“失信黑名单”,并在水利行业、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让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5)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为契机,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手段,严格认定和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的行为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陡坡开垦、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依法处罚。

3. 监管制度建设

根据监管内容和措施,确定重点监管具体制度建设内容如下:

(1)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规划是指导一段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内容包括:建立完善综合规划及重点工程专项规划组成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强化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建立规划批准与备案制度和跟踪督查制度;强化规划的社会约束,建立相关规划征求意见制度。

(2)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制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制度,需要明确考核和奖惩制度实施的范围和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水土保持投入及防治任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等情况。

(3)水土保持监测制度

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制度是实现水土保持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政府公益性质及其职责,承担水土流失定期调查、重点区域调查、特定区域或特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情况的监测、为水土流失危害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提供证据等方面任务;重点是建立完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成果报送及公告制度。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是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关键环节。一是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方法和要求等方面监管制度,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得以落实;二是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法的主体地位,制定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建设项目与活动的水土保持监察、督导、检查及处理等相应管理制度;三是建立水土流失危害赔偿制度,明确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在水土流失危害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鉴定等社会服务职能。

(5)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是水土保持一项核心工作内容。其建设管理制度包括:完善以财政投资为主导,吸纳社会和个人等投资的投入机制;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合同、审计、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等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村民自建等制度。

(二)宣传教育

适应国家及省、自治州各级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以贯彻《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观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的,面向各级干部、社会公众、广大青少年,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广大公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事业的良好氛围。

科普教育方面,把水土保持科普宣传贯穿到整个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使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保持水土,从我做起”的自觉性,带动和影响整个社会。结合玉树藏族自治州和各县(市)工作实际,编写水土保持教材和科普知识宣传材料,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意识。继续推动“水土保持进党校”活动,组织专家组编写专门的水土保持党校版教材,定向培养师资力量,逐步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理念宣贯作为各级行政学院和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

社会宣传方面,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宣传月活动”,联合宣传文化部门、单位、学校,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专版、论坛等多种形式把宣传辐射到各单位、学校和家庭。在各企事业单位张贴水土保持宣传画报,在信息闭塞的农村边远地区现场宣传和接受群众咨询《水土保持法》相关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大力营造防治水土流失人人有责的氛围,向公众普及水土保持知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科技支撑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为目标,保障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科技需求,通过自主创新、引进消化、示范推广和科普教育,解决不同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构建符合玉树藏族自治州实情的水土保持示范推广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科技贡献率,加快生态环境改善步伐、提升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依托全省大专院校、水利科研机构,结合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立水土保持综合试验站,针对水土保持基础和关键技术开展试验研究结合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标准体系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加强与科研单位的协作攻关开展基层和一线技术人员培训。

(四)能力建设

1. 水土保持决策能力建设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决策是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成功实施的基本前提。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改进公众参与方式,推进规划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水土保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和技术审查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延滞和成效不彰行为实行问责。

2.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在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玉树藏族自治州情况,抓紧做好地方政府配套文件修订完善工作,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进一步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着力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

3. 健全水土保持约束体系建设

水土保持规划是指导一段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强化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建立规划批准与备案制度和跟踪督查制度;公布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土保持区划、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它区域;根据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重点突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

3.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宣传平台建设,重视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方式,加强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宣传方案,关注社会热点,做好宣传选题,提升宣传效果;强化日常业务宣传,向社会公众方便快捷地提供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

(五)信息化建设

1. 信息化建设任务

玉树州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与青海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接轨,实现全州水土保持信息化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信息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执法等信息的动态监管,实现全州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时监控,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提高全州水土保持工作能力和水平,并使水土保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水土保持信息建设任务主要是:健全水土保持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数据采集、传输、交换和发布系统;建立并健全覆盖水土保持数据库体系和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开发利用;建成满足水土保持需求的业务应用系统和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的规范体系及技术手段,保证系统的可持续性。

2. 重点建设内容

(1)依托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采集体系、数据处理与存储体系、信息传输和发布体系。

(2)建设全州信息共享平台。

(3)会同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表土信息发布平台,为弃土场的合理布设与综合利用以及地表土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提供信息服务。

八、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估算依据和方法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外,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的工程及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水土流失防治功能的工程项目,都应计入水土保持投资,形成多部门建设、全社会投入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共同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规划投资匡算采用综合指标法进行匡算投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参照正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省财政补助项目等工程的投入水平,确定有关重点工程投资标准,再根据工程量匡算投资。

2. 根据《水土保持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匡算水土保持监测、综合监督管理等费用。

3. 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依据等。

工程投资主要参考《玉树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玉树藏族自治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玉树藏族自治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等措施规划阶段投资估算成果以及重点县乡镇水源地保护工程主要参考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规划报告(报批稿)。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规划的工程项目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等。玉树州水土保持规划工程共有3个项目类型,集中分布在各县区,按照各项目类型统计共计52个,总投资约22.36亿元。

各类工程投资及分期实施如下表。

表8-1玉树州水土保持规划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投资

分年度投资(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小流域综合治理

36945

12272

6604

9871

4805

0

2

生态修复项目

185691

34683

50557

53464

45766

0

3

水土保持监测

1000

0

0

1000

0

0

4

合计

223636

46955

57161

64335

50571

0

(三)效益分析

1. 蓄水保土效益

根据GB/T15774,拟定水土保持措施蓄水保土效益定额,根据规划近期建设内容和措施量,估算各项措施全部实施完毕并正常发挥效益后,可新增年保土能力4071.13万t,增加蓄水效益27865万m3,规划近期工程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构建了综合防护体系,不仅控制了土壤侵蚀,保护了土地资源,而且改变了地表径流状况,削减洪峰,调节径流,提高了防洪抗旱能力和雨水径流的利用效率。

2. 经济效益

直接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包括通过发展经果林、保土耕作等方法增产的粮食及经济作物、经果林增产的产量以及水土保持林增产的枝条和木材蓄积量。由于封禁治理、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等林草措施均先期进行水土保持整地措施,故能够在规划区完工后当年有效,综合估算得出近期直接经济效益约700万元/年。

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指在直接经济效益基础上,经过加工转化,进一步产生的经济效益。

3. 生态效益

规划实施后,通过改变微观地形、增加地表植被、改良土壤理化性质以及新增拦蓄措施,降低了径流对土壤的冲刷程度,缓解了河道水系的泥沙淤积情况,改善了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增加径流下渗量,补充地下水,减少洪水流量,增加常水流量;拦截和存蓄了水资源,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起到很大的作用。

通过各种综合治理措施,降低了土壤侵蚀程度,有效控制了土壤流失和土壤中养分的流失;植物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土壤保水能力增强,大大提高了土地生产力,有利于农牧业的发展。

4. 社会效益

减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工程的实施,提高了植被覆盖度,增强土壤抗侵蚀能力,降低了地表径流的汇集和洪水量,从而减轻沟道河流洪水和泥沙的危害,可大大降低洪水造成的经济损失。

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进步:项目建设的实施对改善生态环境和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后,通过保土耕作措施改善了生态环境,同时促进作物和林草产量的提升。从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村劳动利用率,促进农业生产水平提高,农民生产质量改善,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

提高耕作效率和生活质量:通过耕作措施的改良,使广种薄收的粗放耕作方式逐步向精耕细作的高效益耕作方式转变,同时由于经济产值的增高,使第三产业随之发展,可扩大劳动就业领域和途径。随着当地农民收入的提高,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相应的提高,可促进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使流域内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土保持委员会,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综合防治水土流失。明确将水土保持作为玉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规划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任务,纳入玉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和争取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依法行政

完善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制定和完善本州配套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配套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落实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强化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确保生产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培训,为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取证设备、执法办公设备和执法交通工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拓宽投资渠道

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主要载体,逐步建立健全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多渠道投入为辅的投资保障机制。首先,在当前玉树州地方财力有限的条件下,要做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全面加强向中央和省争取投资、争取项目的工作。其次,要加大州、县(市)政府的水土保持投入,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资金保障机制,通过调研、汇报等方式,改变以往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资金严重不足的现象,发挥政府投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在各类水利投资中明确水土保持投资比例,用于水土保持工程。第三,要调动社会投入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完善社会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行“谁治理、谁投资,谁所有、谁管护”的政策,切实保障治理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全面推行受益群众投工承诺制,认真履行合同制管理和项目建设公示制,推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保障水土保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巩固治理成果。针对水土保持治理成果管理中存在的产权不明、管理粗放等问题,以明晰所有权为核心,大力推进小型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改革,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促进工程良性运行。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工程也要探索建立授权经营,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五)强化科技支撑

科技工作一直是水土保持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一是要加强水土保持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针对生态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及水土保持生产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二是要强化应用技术推广。开展高水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实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促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开发,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要应用新科技,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的监督管理系统和综合治理项目精细化管理信息系统,最大程度减轻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四是要加强对现有水土保持技术人员的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进修。

(六)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大力营造防治水土流失人人有责、自觉维护、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氛围。建立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加大科普教育的投入。把水土保持科普宣传贯穿到整个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意识。建立水土保持公众参与平台。增强网络技术服务和信息发布功能,建立公众网络交流机制,满足公众提交建议、举报水土保持违法事件的需要,提高全社会参与水平。

附件:玉树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5年)项目明细表


附件:

玉树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5年)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内容及规模

项目性质

拟建设

地点

责任单位

合计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十四五”后投资(万元)

合计

223636

46955

57161

63335

50571

0

52124

一

小流域综合治理

新建

36945

12272

6604

9871

4805

0

34574

1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扎青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4.02km2,治理面积11.81km2。水土保持造林2.58hm2。谷坊13座,护岸墙1836m。封禁治理1179.07hm2,围栏13655m。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533.00

533

0

2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江荣沟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9.18km2,治理面积8.50km2。水土保持造林67.03hm2。谷坊16座,护岸墙609m。封禁治理782.97hm2,围栏750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383.00

383

0

3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索然沟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23.19km2,治理面积19.40km2。水土保持造林105.27hm2。谷坊69座。封禁治理1834.73hm2,围栏1400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873.00

873

0

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结多乡优多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20.80km2,治理面积15.60km2。水土保持种草12.35hm2 ,封禁治理3180hm2,谷坊30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8.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780.00

780

0

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苏鲁乡多晓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9.73km2,治理面积14.80km2。水土保持造林1.90hm2。谷坊25座,护岸墙1500m。封禁治理1478.10hm2。宣传牌6个,标志碑2个。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3085.00

3085

0

6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娘买村吉如达社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8km2,治理面积5.33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13hm2。谷坊10座,护岸墙300m。封禁治理520hm2。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200.00

200

0

7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多改村江强社江强沟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9.8km2,治理面积6.06km2。水土保持造林26hm2。谷坊15座,护岸墙680m。封禁治理580hm2,围栏1.2km。宣传牌2个,标志碑1个。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450.00

450

0

8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觉拉乡康乃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14km2,治理面积7.63km2。水土保持造林38hm2。谷坊17座,护岸墙1084m。封禁治理724.80hm2,围栏4.6km。宣传牌2个,标志碑2个。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580.00

580

0

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下拉村热吾囊社、东卡普社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9km2,治理面积6.69km2。水土保持造林19hm2。谷坊15座,护岸墙450m。封禁治理650hm2,围栏4.5km。宣传牌2个,标志碑2个。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550.00

550

0

10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瓦江村瓦江社瓦江滩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7.6km2,治理面积4km2。水土保持造林16hm2。谷坊12座,护岸墙380m。封禁治理384hm2,围栏1.8km。宣传牌1个,标志碑1个。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200.00

200

0

1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加麻村瓦玉兴荣社瓦玉沟小流域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6.2km2,治理面积3.4km2。水土保持造林20hm4。谷坊12座,护岸墙500m。封禁治理320hm2,围栏1km。宣传牌1个,标志碑1个。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300.00

300

0

12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称文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0.97hm2,其中水土保持造林17.24hm2,封禁治理1383.73hm2,修建护岸工程605m,谷坊15座,布设网围栏15600m,宣传牌2个,标志碑6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700.00

700

0

13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称文镇查拉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5.55km2,治理面积11.02km2。水土保持造林11.9hm2。谷坊12座,护岸墙850m。封禁治理1090.10hm2。宣传牌2个,标志碑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550.00

550

0

1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查旦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面积17.07km2,治理面积12.80km2。水土保持造林0.8hm2。谷坊35座,护岸墙1600m。封禁治理1279.20hm2。宣传牌4个,标志碑2个。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2605.00

2605

0

1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萨呼腾镇孜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造林40hm2 ,生态护岸2.0km,排洪渠3.5km,种树1万株。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2896.00

2896

0

16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坡改梯面积0.45km2。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86.00

86

0

17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然达弄沟清洁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工程总面积8.5Km2,治理面积5km2,造林面积1.8km2,谷坊8座,封育5km2,网围栏7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水利局

340.00

340

0

18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曲麻河流域源区预防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5.43hm2,新增治理程度78.95%,其中水保造林1025.65hm,谷坊35座,潜坝47座,网围栏长度10835m。

新建

曲麻莱县

曲麻莱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局

2100.00

2100

0

19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杂扣清洁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工程总面积11.5Km2,治理面积7.8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2座,封育7km2,网围栏5.1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道路5km。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水利局

460.00

460

0

20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城南绿化生态灌溉工程

工程总面积13.3Km2,治理面积10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5座,封育8km2,网围栏4.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500.00

500

0

2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香曲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项目

水土保持造林150hm2 ,生态护岸5.4km,谷坊340座,污水管网24k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5200.00

3000

2200

0

22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藏娘沟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总面积12Km2,治理面积8.4km2,造林面积1.2km2,谷坊12座,封育7.2km2,网围栏5.1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水利局

0.00

600

23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阿多乡普格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造林50hm2 ,生态护岸2.3km,排洪渠3.5km。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1852

2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约改镇德拉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4.48hm2,新增治理程度73.81%,其中水保造林198.69hm2(其中灌木混交林198.69hm2),封育治理665.79hm2,钢筋谷坊5座,潜坝14座,网围栏长度6000m

新建

曲麻莱县

曲麻莱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局

0.00

474

2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巴干代曲、布曲小流域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35.43hm2,新增治理程度75.93%,其中水保造林261.359hm,谷坊15座,潜坝22座,网围栏长度8351m。

新建

曲麻莱县

曲麻莱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局

0.00

1200

26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歇武系曲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以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工程总面积34Km2,治理面积2.7km2,造林面积0.8km2,谷坊10座,封育2.7km2,网围栏3.8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0.00

952

27

小流域综合治理

称多县拉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以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工程总面积28.9Km2,治理面积2.5km2,造林面积1.3km2,谷坊7座,封育2.5km2,网围栏3.5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0.00

243

28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东日尕强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8.16km2,治理面积6.2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25hm2。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310

2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娘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8.14km2,治理面积5.7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32hm2。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285

30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萨呼腾镇孜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2.35hm2 ,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2369

31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阿多乡普格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2.35hm2 ,封禁治理0.98hm2,谷坊28座,拦沙坝10座,生态护岸3.154km,种植灌木1.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2427

32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萨呼腾镇县城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6.11hm2 ,封禁治理2.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3.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1752

33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结多乡俄晓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3.35hm2 ,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2196

3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莫云乡扎那曲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1.35hm2 ,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2800

3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扎青乡布顺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4.55hm2 ,封禁治理1.12hm2,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2200

36

小流域综合治理

杂多县昂赛乡赛东卡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种草5.53hm2 ,封禁治理1.12hm2,封禁牌8套,谷坊25座,拦沙坝20座,生态护岸1.024km,种植灌木1.05hm2。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2714

37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坡改梯面积0.31km2。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60

38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坡改梯面积0.26km2。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50

3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游曲河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61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2.5k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888

40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过曲河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45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6.8k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655

4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大欧绒水源区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98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6.3k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1427

42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达曲水源区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78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5.9k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1136

43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叶曲河水资源预防工程

水土保持预防面积50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网围栏4.5km。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728

44

生态项目

囊谦县强曲一级支流牙不曲入河断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开展牙不曲两岸冲沟水土保持工程、谷坊水源涵养工程、河流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农业面源防治工程。设置谷坊345座,水源涵养工程覆盖面积约1500公顷,整治河道3.5km,修复自然岸线8.2km,设置生态截流渠12km。预计投资13574万元。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生态环境局

13574.00

6787

3393.5

0

44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牙龙沟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总面积13.3Km2,治理面积9.3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0座,封育7.8km2,网围栏4.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

水利局

0.00

500

45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叶青沟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总面积12Km2,治理面积6km2,造林面积1km2,谷坊12座,封育7.2km2,网围栏5.1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300

46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尕麻亚然沟清洁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工程总面积15.8Km2,治理面积10.5km2,造林面积2.5km2,谷坊8座,封育8.5km2,网围栏5km,宣传碑1座,警示牌4个。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水利局

0.00

580

47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立新乡扎西村小流域治理项目

治理生态林1.5万亩,新建泵站8座;主管20km,配套管网40km;新建道路80km;种树1万株。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450

48

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多县扎河乡达旺村水土保持预防工程

工程总面积15Km2,治理面积10km2,造林面积1.5km2,谷坊15座,封育8km2,网围栏4.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国家公园管理局

0.00

450

49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娘拉乡娘买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封育治理面积10km2,谷坊10座,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50

50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曲乡外户卡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封育治理面积11km2,谷坊9座,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60

51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白扎乡巴麦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封育治理面积15.4km2,谷坊14座,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86

52

小流域综合治理

囊谦县吉尼赛乡达那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6.8km2,治理面积4.5km2。宣传碑1座,警示牌1座,水土保持造林18hm2。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水务局

0.00

230

53

小流域综合治理

曲麻莱县麻多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31.84hm2,新增治理程度72.19%,其中水保植草1426.31hm2,谷坊62座,潜坝27座,网围栏长度14536m。

新建

曲麻莱县

曲麻莱县

水利局

0.00

2700

54

小流域综合治理

玉树市巴塘乡绵古冲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造林50hm2 ,生态护岸2.3km,排洪渠1.8km,谷坊23座,护坡600米。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水利局

0.00

1850

二

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185691

34683

50557

53464

45766

0

17550

55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阿尼湖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40km2,治理面积40km2,谷坊7座,封育5km2,网围栏8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水利局

600.00

600

0

56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拉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36km2,治理面积36km2,谷坊8座,封育8km2,网围栏10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水利局

540.00

540

0

57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细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42km2,治理面积42km2,谷坊5座,封育10km2,网围栏12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水利局

630.00

630

0

58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巴塘河水系连通项目

治理河道,河道疏浚,新建护岸。河滩生态植被恢复,新建档水设施,新建景观设施,生态水质监测系统。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水利局

0.00

15000

59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歇武系曲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90km2,治理面积90km2,谷坊10座,封育10km2,网围栏15km,宣传碑2座,警示牌10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水利局

0.00

1350

60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赛拉陇巴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36km2,治理面积36km2,谷坊7座,封育5km2,网围栏5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水利局

0.00

540

61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称文细曲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

以流域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为主,修复面积44km2,治理面积44km2,谷坊8座,封育8km2,网围栏8km,宣传碑1座,警示牌5个。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水利局

0.00

660

62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5万公顷,人工补播0.5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15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林草局

4250.00

1416.666667

1416.666667

1416.666667

0

63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10万公顷,人工补播0.8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30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林草局

5382.00

1794

1794

1794

0

64

生态修复项目

杂多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12万公顷,人工补播1.2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45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21块。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

林草局

8097.00

2024.25

2024.25

2024.25

2024.25

0

65

生态修复项目

治多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20万公顷,人工补播1.8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62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24块。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

林草局

11057.00

2764.25

2764.25

2764.25

2764.25

0

66

生态修复项目

囊谦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2.6万公顷,人工补播0.3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9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林草局

1588.00

397

397

397

397

0

67

生态修复项目

曲麻莱县湿地保护工程

围栏封育沼泽湿地10万公顷,人工补播1万公顷,建设沼泽湿地封育牌33块;建设冰川雪山警戒牌6块。

新建

曲县麻莱

曲麻莱县

林草局

5653.00

1413.25

1413.25

1413.25

1413.25

0

68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安冲乡通天河干流河岸带生态功能提升工程

建设河岸带水源涵养林1000亩,使项目区森林生态防护效益进一步增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现状将得到进一步遏制;拉设网围栏1000m;新建项目宣传牌5座。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林草局

3558.19

1186.063333

1186.063333

1186.063333

0

69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通天河大桥段流域水源涵养提升功能建设项目

1、214国道通天河大桥至玉树市区段两侧及沿线水源涵养林建设300亩;2、共玉高速通天河大桥至玉树市区段两侧及沿线水源涵养林建设500亩。(玉树州水利部门十四五项目库)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水利局

1550.00

516.6666667

516.6666667

516.6666667

0

70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巴塘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提升工程项目

新建水源涵养林9300亩,栽植青海云杉32.8万株,祁连圆柏19.9万株,花灌木17.05万株,藏柳34.1万株。造林区四周设置网围栏63015m,中型宣传牌2块。配套灌溉干管33.817km,并建设相关辅助设施,服务生态系统功能提升面积18600亩。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林草局

22715.00

7571.666667

7571.666667

7571.666667

0

71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0.45万公顷黑土坡。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林草局

7680.00

2560

2560

2560

0

72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2.38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林草局

6426.00

2142

2142

2142

0

73

生态修复项目

玉树市巴塘流域水土保持综合实施项目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公顷。

新建

玉树市

玉树市

水利局

6700.00

2233.333333

2233.333333

2233.333333

0

74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西曲河(城区东段)流域生态保护工程修复

西曲河流域(称多县城段)河道垃圾整治工程,整治7.0km河岸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河道漂浮物;河岸生态护岸工程,建设毛石混凝土及宾格网箱灵活搭配的生态护岸5544m;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挡土墙建设1600m、滨河缓冲带建设工程42312平方米以及河岸带植物恢复工程15000平方米。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水利局

7716.86

2572.286667

2572.286667

2572.286667

0

75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3.63万公顷黑土坡。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林草局

9335.00

4667.5

4667.5

0

76

生态修复项目

称多县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1.9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新建

称多县

称多县

林草局

5130.00

1710

1710

1710

0

77

生态修复项目

杂多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4.12万公顷黑土坡。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

林草局

18270.00

4567.5

4567.5

4567.5

4567.5

0

78

生态修复项目

杂多县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2.0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新建

杂多县

杂多县

林草局

6000.00

1500

1500

1500

1500

0

79

生态修复项目

聂恰曲治多县城段河道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1)生态植草袋护坡建设:对治多县聂恰曲北岸水土流失,河床水蚀较严重的2处河道,建设生态植草袋护坡,共计3400m。(2)河道整治及采砂坑平整:对治多县聂恰曲北岸现存的河道及河岸沿线采砂坑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整治,恢复河岸及河床原貌,确保行洪安全和水质稳定。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

水利局

5338.47

1779.49

1779.49

1779.49

0

80

生态修复项目

治多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15万亩黑土坡。

新建

治多县

治多县

林草局

3600.00

900

900

900

900

0

81

生态修复项目

囊谦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1.08万公顷黑
土坡。

新建

囊谦县

囊谦县

林草局

10640.00

2660

2660

2660

2660

0

82

生态修复项目

曲麻莱县黑土坡型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工程

利用围栏和人工种草(半人工种草)治理3.91万公顷黑土坡。

新建

曲县麻莱

曲麻莱县

林草局

10640.00

2660

2660

2660

2660

0

83

生态修复项目

曲麻莱县沙化草地治理工程

治理中度以上沙化退化草地6.46万公顷,包括围栏封育和补播牧草。

新建

曲县麻莱

曲麻莱县

林草局

17713.00

4428.25

4428.25

4428.25

4428.25

0

84

生态修复项目

布曲-巴干流域小流域水土保持与综合治理项目

1、德拉沟治理水土流失864.48公顷,建设水源涵养工程198.69公顷,封育治理665.79公顷;2、代曲、布曲流域水土流失治理935.43公顷,建设水源涵养工程261.36公顷;3、巴干乡团结村水源涵养林建设500亩。

新建

曲麻莱县

曲麻莱县

水利局

4881.00

2440.5

1220.25

0

三

水土保持监测 

新建

100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85

水土保持监测

玉树州水土保持监测体系

集成空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测及预报。

新建

州本级

玉树州

水利局

1000.00

1000.00

0.00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办公室。

      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

玉树军分区,武警玉树支队。

各群众团体、省驻玉各垂管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