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一)及时有效的公开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继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持续做好公开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做好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州政府办公室、各市、县人民政府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继续加强公开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玉树州《政府工作报告》(2022)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以政务公开工作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公开涉及疫情防控的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各地区统筹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五)强化公开涉及稳就业保就业的信息。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各地将本地区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相关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及时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六)强化公开涉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各地区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有效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七)集中统一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对照行政法规、规章,系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完善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更新。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各地区在2022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用好国家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更新本地区网站上涉及的行政法规文本。
(八)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九)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积极作用。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十)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优化政策咨询,通过意见征集、领导信箱、12345热线、依申请公开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主动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逐步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地区、州生态环境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全州各级政府网站和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州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各市、县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牧区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十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各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十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