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省政府召开的不动产登记问题专题会上,信长星省长就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作出指示。会后,州政府召集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传达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并对我州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就目前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各市县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要事,是中央、省、州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该项工作已被列入了省政府年度重点考核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各市、县政府作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工作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和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抓总,组织发改、司法、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形成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二、全面梳理排查,摸清问题底数
各市、县政府要抓紧时间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城镇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但由于相关手续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能发证的“问题小区”,并核实项目名称、涉及户数、存在问题,全面厘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底数。请各市县政府于5月30日前建立完成化解项目清单和台账,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州政府督查室。
三、制定具体措施,全力推动落实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等七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青自然资规〔2021〕4号)文件要求,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案一议,一区一策”“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逐一分析研究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原因和问题,针对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不同情形,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相应的细化措施和办法,并于6月15日前制定出台本地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配套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动落实,确保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到位。各市、县政府须在今年至少完成2个“问题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四、加强规范管理,遏制新增问题
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要准确把握“历史”和“遗留”关键点,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严控新增,积极主动落实责任,督促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