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21年玉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2021年玉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聚力破解“放管服”改革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强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为“一优两高”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州政府工作要求,现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一)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要求继续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按照省政府的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省直部门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压缩审批时间。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等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全面开展投资平台全程线上审批,力争实现“一网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牵头,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等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推动建立完善备案管理、告知承诺办法,简化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条件、材料、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准营环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行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牵头,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确需提供证明的,应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牵头,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提升监管水平
(七)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梳理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与地方监管执法的衔接,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以罚代管。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牵头,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双随机、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