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题会议精神,为科学、及时、准确反映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情况,发挥统计监测的导向、对比作用,及时、准确、有效向州委、州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总结评估玉树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情况,现就玉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评估测算工作既是用具体的指标数据跟踪全面小康进程,也是对具有玉树特色的小康社会的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小康监测及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分区指导、精准施策、科学评估、全力冲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抓好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总结评估工作,真实反映全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一脱贫、两翻番、四实现”目标任务,确保健成一个不含水份、实实在在、群众得实惠、百姓认可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强化部门联动
(一)州统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统计监测。要协调、指导州政府相关部门规范统计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准确填报各项数据;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审核、评估、监测基础数据;及时发布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
(二)州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总结评估。要与各县(市)和各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协调,认真梳理总结“十三五”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对照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统计监测数据,科学评估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落实情况,并形成具有玉树特色的总结评估报告。
(三)各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指标数据报送。要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对接,认真收集、评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中涉及各自领域的监测数据资料,并及时向州统计局、州发改委报送。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统计制度,完善原始记录和台账,从源头上严把数据质量关。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员作用,及时整理、审核、报送相关指标数据和信息,配合发改、统计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评估审核工作。州统计局、州发改委要指导、协调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统计监测和总结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统计监测和总结评估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总结评估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统计监测和总结评估工作有序推进。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数据管理,切实履行报送程序,强化数据审核,坚持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各地各有关部门所有数据和相关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上报。
(三)确保总结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摸清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十三五”以来的工作进展,紧紧围绕“一脱贫、两翻番、四实现”目标要求,凝练落实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并及时报送州发改委。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主动与统计部门沟通,按照附件内容提供本部门2018、2019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数据资料,并安排专人与州统计局做好对接,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6时前,将资料报送至州统计局。
2.请各地各部门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6时前,将各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结报告报送至州发改委。
联系人(州统计局):韩阿旦
电 话:8822171
联系人(州发改委):吾金旦周
电 话:8812657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