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玉树州减灾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州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永祥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赵滨 州委常委、州军分区司令
才玉 州政府副州长
成员:多杰 州政府副秘书长
白明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更松生格 州应急管理局长
尕玛才仁 州发改委主任
吉洛 州教育局局长
祁宝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活泼 州民政局局长
詹玉平 州财政局局长
吕增录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多加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仁青 州住建局局长
马剑龙 州交通局局长
才多杰 州水利局局长
才仁扎西 州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索昂旺毛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伊宝群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昂江多杰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代洪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昌文 州气象局局长
李学武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索南扎巴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仁青贤 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州减灾委员会在州委、州政府领导的下,研究制定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协调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更松生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州军分区: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州委宣传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进行客观正面的报道;将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州发改委: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争取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协调有关项目建设。
州民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州教育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转移安置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相关修建工作;负责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活动。
州工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灾情发生后,协调相关部门调拨紧缺物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企业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
州公安局: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交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州应急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掌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会商、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灾害救助,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协调农村因灾倒房灾后恢复重建;负责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
州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政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安排、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
州自然资源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全州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负责相关地理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实时提供灾区灾情图片资料,为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助提供服务。
州生态环境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州住建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州交通运输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因灾中断的国道、省道,确保通往灾区公路畅通;负责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州农科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报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重点加强极端天气的防灾减灾指导与服务,指导群众备足物资,储备好 饲料、疫苗、兽药等物资,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州林草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演练;督促指导灾后的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州水利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及水利抢险工作,对江河、湖泊和蓄滞洪区、水库、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实施防洪排涝和抗旱调度;负责防灾减灾水利基本建设及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洪涝、干旱灾情综合统计,开展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和调度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必要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州气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部队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