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自驾游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玉树州自驾游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为吸引更多自驾车游客来玉树旅游,促进和推动玉树自驾游产业发展。根据全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会精神,制定自驾游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惠待遇和条件
对于具有合法资质的省外汽车俱乐部等自驾游企业,加入三江源国际自驾车旅游联盟,并单次组织自驾车来玉旅游规模达到20辆车以上,人数50人以上,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创建宽松的交通环境,外地自驾车辆在玉树境内只纠违章不罚款;
2.玉树旅游按“全域旅游”全景模式打造,所有景区景点免费开放,各大教派寺院镇寺之宝免费瞻仰;
3.在玉树境内购买旅游产品、住宿餐饮可享受旅游行业协议价;
4.免费提供氧气及抗缺氧药品;
5.免费提供各大景区手绘线路图;
6.免费提供导游讲解;
7.车辆在玉树境内发生故障免费派应急救援车;
8.免费举办欢迎接待晚宴(含歌舞表演、餐饮);
9.免费举办欢送篝火晚会(含歌舞表演、餐饮)。
10.赠送“三江之源、圣洁玉树”旅游纪念品。
二、申请及审核流程
1.企业自主申请加入联盟,并填写《三江源国际自驾车旅游联盟申请表》,提交企业资质材料,经三江源自驾车旅游联盟秘书处与玉树州旅游局审核合格后列为成员单位。
2.拟组织自驾团队来玉树旅游的联盟成员单位,须提前 7 天将行程计划表(包括:车辆数量、车牌号、人员信息)发至联盟秘书处备案。
3.由玉树州旅游局和联盟秘书处共同指派工作人员,按照行程计划表,在游客下榻的酒店对车辆进行现场拍照,并将照片作为活动凭据,核定车辆台数并填写确认回执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给活动组织单位,作为享受优惠政策凭据。
4.自驾行程结束后,组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联盟秘书处,秘书处初审后交玉树州旅游局。材料包括宾馆入住登记表、宾馆发票、租车发票;落地租车自驾还需提供加入联盟的租车企业出具的租车证明(包括支付凭证、租车发票)。
5.非联盟成员和个人组织的团队不在享受范围。
6.组织自驾游客来玉旅游,发生安全事故,不予兑现。
三、政策兑现
自驾游联盟成员组团达到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在到达玉树境内并经联盟秘书处和州旅游局审核同意后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对于虚报资料,套取优惠政策的,一律取消联盟成员资质。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玉树州旅游局。
附:《三江源国际自驾车旅游联盟申请表》
三江源国际自驾车旅游联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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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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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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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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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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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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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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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日 |
玉树州旅游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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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申请单位如实填写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和营业执照照片一起发送到联盟秘书处(邮箱:779838432@qq.com,传真号:0976-8822521),由工作人员提交玉树州旅游局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回执确认。2、联盟秘书处设在州游客集散中心安顺青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0009769036)、张景兴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