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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树州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5/29 6.7k 阅读 56 点赞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玉树州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传发〈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16〕24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6〕112号)要求,州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4日至9月15日在全州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安部“5.10”会议精神及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督促指导社会单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灭火应急处突各项准备,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州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实现社会面火灾防控和消防队伍管理的“双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熊嘉泓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康  军  州政府副秘书长

代  洪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各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消防支队,负责与各市县政府、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消防资源共享,对各相关部门消防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问题答疑、“上门”指导服务等。各市县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拟定方案,加强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

三、工作步骤

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地要制定本地区的具体目标任务,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至9月5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行业部门,针对检查重点,完成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执行落地。期间,要加强对各地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据实组织对各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考核。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履职能力

1.推进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市县政府要结合《方案》要求,严格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步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6月10日前,组织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行业部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工作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构建“常态化”的消防监督管理新机制。充分落实夏季消防检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部署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每个市县至少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2次消防专项治理,治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2.加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提请政府研究解决方案,实施共同整治。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民宗、文化、卫生计生、旅游、安监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检查,牵头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委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

3.明确社会单位主体责任。5月30日前,单位要张贴悬挂夏季消防检查公告,作出消防安全承诺,逐级与重点岗位人员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承诺消防安全,自觉整改火灾隐患。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要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消防控制室人员以及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分批进行培训。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100%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易燃易爆企业还应对其防雷防爆防静电防泄漏设施开展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6月20日前,要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4.强化公安机关多警联勤。州公安局要对每名消防监督员、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员逐一划定责任片区,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对社会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相关警种要严格落实“多警联勤”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完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动员全警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集中整治、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指导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各级消防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夏季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请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改进。

(二)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部统一部署,6月1日前,各相关行业部门要针对夏季特点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行业夏季消防检查。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安监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安、住建、商务、质监等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专项治理。主要包括: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高压氧舱。

检查重点: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完整好用;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是否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5、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7、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8、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涉旅场所。旅游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安、商务、民宗、交通、文化等部门,开展旅游旺季消防专项治理。主要包括: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宗教寺院、KTV等旅游旺季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博物馆、艺术中心、演艺厅、临时节庆活动现场等场所。

检查重点: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完整好用;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5、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6、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7、是否在大型活动前向当地消防部门备案。

(3)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务、住建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安、安监、文化等部门对全州商场市场或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场所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

检查重点: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完整好用;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是否与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每月进行检测;5、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7、是否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8、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9、是否存在业主多、管理混乱的现象。

2.行业部门切实强化内部管理。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持续抓好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治理。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机场等大型企业要在内部开展消防专项治理。6月30日前,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车站机场、文物古建筑、宗教寺庙等涉旅场所,大型商市场、宾馆饭店和建设工程排查一遍,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标准化管理,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严格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责令立即整改,并抄告本级消防部门进行查处。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员和民警消防安全“每日一查”工作要求,推行“实名制”监管。要重点强化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6月5前,要逐一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重点强化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结合玉树州大型商市场消防工作管理混乱、产权业主多,灾后重建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瘫痪等问题,7月1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逐一排查确定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声势。

    4.丰富创新消防管理手段。各地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9月底前,40%的街道乡镇网格化要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达标。要推进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9月底前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率要达到60%。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全州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数要达到1000个。

(三)抓好重大节庆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虫草展销会、康巴艺术节、国际漂流赛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安保工作。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研判评估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社会面火灾防控举措,督促活动场所逐个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综治、公安、民政、安监等部门要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多部门、警种联合检查行动,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加大对重点单位、场所消防检查力度,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重大节日期间,要对重点区域落实24小时巡逻防控人员,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适时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为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优化微型消防站义务队员编组;公安部门要指导基层派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购置灭火防护服、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9月底前,80%的派出所,60%的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相关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商务、文化部门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信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以强化科技手段为支撑,不断健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火灾防范机制,努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火灾防控体系。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逐步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8月底前,玉树市所有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接入系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针对性宣传。5月30日前,各地要积极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寺院”工作。公安、民政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警示宣传活动,推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发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家庭每月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三有”、各地“警·校”共建活动、“学生·家庭”消防互动、“小小消防员”夏令营、消防“进军训”、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六项工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法》、《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党政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利用车站、机场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向乘客宣传消防应急常识。文化、广电部门要在电影院、剧院、KTV、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放映、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及时发布消防信息,服务群众。

2.加强经常性宣传。公安消防部门要协调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以消防法治宣传为核心,在省级媒体开设不少于1个消防专栏,州、市两级电视台每月分别推出1期夏季火灾防控专题节目;广电部门要协调州、市两级电视台刊播字幕每月不少于300条(次),消防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100条(次);各级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要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各地“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微信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关注省消防总队微信公众号的目标人群数不少于本级总数的20%。7月份,各地要分别组织典型火灾隐患集中曝光行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推动火灾隐患整改。

3.深化互动性宣传。各消防支队加快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建设,配齐相关人员、设备,实现实体化运作;全面开放消防站、消防博物馆、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组织群众特别是媒体记者、校园小记者或有较大影响力的微博、微信用户参观体验不少于1次。消防监督员要每周利用半天时间深入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队伍开展“面对面”式的消防宣传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依靠政府,突出主导地位。当前,玉树州已逐步进入旅游旺季,外来旅客数量剧增,车流量迅速加大,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与正在开展的旅游旺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安监、商务、文化、民宗、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消防等部门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顽强拼搏的作风,以能打胜仗的战斗精神,以服务人民的神圣使命,时刻做好战斗准备,确保玉树州夏季的消防安全稳定。

(二)科学部署,形成部门合力。各市县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管理方式,科学部署,合理安排,依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在端午节、赛马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力量,重大节日前要组织公安、工商、安监、旅游等部门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摸底排查和“零点夜查”行动,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刚性执法,全力消除隐患。各市县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采取消防监督执法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以“零容忍”的手段扫清一批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警示社会、震慑违法,全力维护玉树地区消防安全稳定。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参与查找身边火灾隐患;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提示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基本常识;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五)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地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切实落实随行奖励、火线入党等激励措施,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州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进行督察。

各市县和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师承林电话:

邮箱:744269293@qq.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