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玉树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州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5〕21号)和中共玉树州委、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玉发〔2015〕9号),为促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工作,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和管理,设立玉树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州政府派出的副县级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州级部门和县(市)的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三)监督实施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
(四)组织协调州级部门进驻中心办理事项并进行监督管理;协同、配合做好按规定程序审核进入和退出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州直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办事事项的服务工作。
(六)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八)负责中心政务、电子化交易、监控等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工作。
(九)承担全州政务公开、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对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十)承担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承办州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文秘、收发、信息、会务、公务接待、人事、档案、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网络平台管理及设备维护等工作;承担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各部门(单位)派驻本中心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州行政服务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政务服务科
承担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管理进入本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加强过程监控,健全和完善网上审批、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等机制;建立本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库;承担对本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工作;推行行政服务系统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督促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受理、处理基层和群众对本中心平台服务工作的投诉,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三)交易管理科
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业务制度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对进入本中心运作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并提供场地和设施保障;收集、汇总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指导和协调全州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提出规范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人员编制
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四、相关事项
(一)州直部门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人员在中心工作期间由中心进行管理和考评。
(二)中心“窗口”的行政效能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由监察局负责;行政复议、法律咨询和援助工作由法制办负责。
五、附则
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