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玉树州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玉树州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对涉及我州关于耕地保护五类104个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清单能整改的立行立改,确因各种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经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批准后适当延期。整改责任单位要逐条逐项建档立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限时销号。同时,要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扎实抓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内容及整改措施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中反馈我州违法违规占地问题共五大类104宗,分别为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1宗;7月3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法问题1宗;2018年以来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宗;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23宗;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用地问题78宗。经进一步梳理,实际涉及我州的问题图斑共82宗,其中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和7月3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法问题为同1宗;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和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用地问题中有21宗重合。
(一)既是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又是7月3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法问题的1宗
问题:玉树市巴塘乡相古村连栋温室建设项目。
整改措施:将完成整改后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消除违法状态;要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执行并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管理。
责任单位:玉树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二)2018年以来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宗
问题:玉树市玉树机场改扩建项目。
整改措施:将完成整改后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单位:玉树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三)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2宗(其他21宗因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违法用地问题重复,故纳入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违法用地问题中)
问题:1. 玉树市图斑编号63270120190810091718872,图斑实际现状地类为公路用地,问题类型图斑定性不实。2. 玉树市图斑编号,图斑实际现状地类为体育用地,问题类型图斑定性不实。
整改措施:对2宗定性不实图斑重新进行外业核实,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建立档案并将问题销号。
责任单位:玉树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
(四)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用地问题78宗(其中含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21宗)。
问题:1. 玉树市涉及12宗(其中4宗与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重合)。2. 称多县涉及29宗。3. 囊谦县涉及11宗。4. 杂多县涉及14宗(其中8宗问题与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重合)。5. 治多县涉及6宗(其中3宗问题与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重合)。6. 曲麻莱县涉及6宗(其中6宗问题与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重合)。
整改措施:移交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办理。
责任单位: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县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必要性,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按照“严起来”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各整改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专门工作专班,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时销号。
(三)强化督导检查。州政府督查室和州自然资源局要定期对各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主动联系三江源国家公园派驻机构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1. 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清单;
2.7月3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法问题清
单;
3.2018年以来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建和省级重点
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清单;
4.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
题清单;
5.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用地问题清单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