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玉树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制定《玉树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0年我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进一步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营商环境第三方试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函》(青发改营商函〔2020〕263号)要求,我州全面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18个整治内容进行了抽查。并由州司法局牵头,指导各相关单位对第三方试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清单,逐条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
2.“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止10月14日,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少至29项,仅占原来的13%;157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并再次缩减到135项,缩减了15%,市场活力充分释放,创业制度成本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更加宽松,全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目前,全州应年报公示各类市场主体7064户,已年报公示6527户,公示率达88.57%,投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扎实推进。并向全州24家参与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单位印发《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函》。
3.持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印发《玉树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审批破冰”工程。全面推动全州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全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市县相关单位共70人举办玉树州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青海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培训。截至目前,共完成86个“随报即审”项目审批。
4.认真承接投资审批事项。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暂缓实施的45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青政〔2019〕1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青政〔2019〕39号)要求,梳理《玉树州人民政府第五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继续取消了州、县级部门9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2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4项,并完成省级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5.切实强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个体户压缩至1个工作日。截止10月19日,玉树州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015户,其中企业379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4户,个体工商户2602户。严格按照征管规范2.0以及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相关要求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截至目前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113户企业纳税人登记,有效缩减了全州企业开办流程中的税务环节,切实为企业办理登记提供了便利。
6.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州共抽查市场主体112户,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达90人,抽查合格率达到97%,公示率达到100%。建立“黑名单”制度,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完善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并将企业信用信息、安全生产情况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评优评奖、资质增项升级、工程担保等挂钩,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增补工作,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认真录入监管事项和行政检查数量,细致梳理检查实施清单,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省、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截至目前,我州“互联网+监管”事项增补工作完成率达到99.5%,位列全省各市州第二位。
7.全面落实降费减税政策。重点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减免和支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全州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落脚点,多措并举推进特殊时期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截至目前,全州税务系统落实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各项税费7181万元。
8.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自疫情发生以来,玉树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兑现复工复产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复工复产、项目投资建设和落实“六稳”“六保”方面快速行动、精准发力,实现了“零疫情”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双胜利。一是主动靠前服务。针对疫情防控急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坚持急事特办、特事快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综合运用线上“不见面”审批方式,指导帮助申请人完成各项材料准备,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以最快速度办理许可。大力加强线上工作力量,尤其是审批值班人员确保做到每日在岗做好线上业务处理、电话咨询解答、预约办理登记等工作,最大程度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确保办事群众即办即走,减少滞留时间。二是统筹谋划复工复产。及时成立开复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2次复工复产工作安排部署会和调度会,印发《玉树藏族自治州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通知》《玉树藏族自治州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政策措施细则》等文件,积极落实“青海省疫情期间户籍窗口5项便民服务措施”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等惠民便民政策,为全州复工复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强化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再贷款专项资金额度达3000万元,利率低至2.5%,专项全额用于全州复工复产、小微企业发展等关键领域,支持农户713户发放贷款3000万元。积极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20年我州无分歧账款共7079.4万元,截至目前,已偿还6381.22万元,偿还比例为9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深入推进地方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玉树州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共7项:《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玉树藏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玉树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
2.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在全州范围内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和河道排污口、燃煤锅炉等领域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环境网格化监管实现“全覆盖”,环境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把落实好“三统一”等各项制度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合法性审查作为抓手,对各部门起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三统一”、报备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强化业务培训,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州依法行政考核的目标责任。完成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92件(废止46件、修改14件、现行有效232件),州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4件,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落实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印发《玉树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从经济、生态等方面开展影响社会稳定风险问题摸排评估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隐患逐一梳理汇总、分析评估、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确保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化解有力,防范措施及时有效,规避了稳定风险,发挥了源头防范化解的积极作用。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我州党政法律顾问进行了调整,共聘请15名法律顾问,其中包括2名党政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共参与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核10件、合同审查1件,法治讲座和培训2期,有效增强了行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对全州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统计和清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建立台账。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建立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实行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了“三证合一”,完成了一市五县县级平台建设,实现了信用体系建设纵向到市(县)的目标,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平稳推进。
(五)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截至10月底,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办件23986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72件,公共服务事项23614件),已办结23979件,办结率为99.9%。4月下旬完成行政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亭项目建设,现已投入运行。大厅各类窗口电子指示牌均为藏汉双语指示,方便广大藏族群众办事。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等渠道,在车管所设立车管业务网办中心,截至目前共处理交通异地违法7973起。
2.完善实体大厅一站式办事功能。优化提升州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集中服务模式,企业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州级政务大厅已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努力探索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模式,目前已整合设立综合窗口3个,进驻15家单位的93个事项。其中,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等5家单位进驻工程建设项目类综合窗口,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落地提供了平台和便利条件。州级社保和医保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窗口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在政务服务大厅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各类社保医保业务。
3.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体系。印发《玉树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全州“好差评”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州本级和各市县数据上报省政务服务监管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整合律师资源,推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州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调解室功能,调解纠纷2件,办理援助案件42起(刑事14起,民事28起),参与接待处理信访6次,代写法律文书460余件。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其中法律援助咨询500余人次)。“12348”热线电话呼入量为564通,总接听量为542通。
2.积极推广“信访+互联网”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网上信访系统的建设应用,提高了办理时效。信访形势总体呈现总量下降、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态势,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明确了年度重点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大力举办县级干部法治讲座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七五”普法等培训,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玉树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级相关厅局的大力帮助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透明运行,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得到提高。但是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关注度不高,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的能力不够,对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认识不到位,自身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定位不准确,欠缺对法治引领政府工作关系的全面认识。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不够。部分市县和州级单位政务公开力度不够。法制职能衔接不畅,工作资料断档、缺失。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弱化,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各市县普遍存在机构、编制、人员、装备与执法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仍然存在。
3.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审查环节,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步骤不扎实,合法、合规性审查程序和职责不够明确;在报备和公布环节,部分单位规范性文件报备逾期。
4.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待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主体职权、法定依据、流程图、责任事项、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动态调整不及时;部分单位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缺失,舆论监督弱化。
三、2021年工作思路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完善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行政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精细化水平,提升立法质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切实做到应审尽审。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政务公开和监督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以线上服务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持续加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7.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意识和法治环境。
8.进一步完善党政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学者、律师等社会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伍,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政府自觉定期征询法律顾问团意见、法律顾问成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畅通政府与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沟通渠道。
9.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素质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做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丰富干部工作阅历,切实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