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办函〔2023〕43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玉树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玉树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心 阔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白 项 欠 州政府副秘书长
罗 建 兵 州财政局局长
刘 峰 人行玉树中支行长
孙 明 玉树银保监分局局长
索 玉 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达 忠 录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才 华 太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崔 国 昌 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尼玛代吉 州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任 玉 龙 州发改委副主任
金 官 布 州教育局副局长
陈 照 祥 州工信商务副局长
罗 昂 州民政局副局长
尼玛仁青 州司法局副局长
王 联 邦 州住建局副局长
龙 周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龙 保 州审计局副局长
扎西闹吾 州林草局副局长
次成闹布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达拉旺青 州信访局副局长
才 旦 州自然资源执法局副局长
刘 海 坤 州水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吴 海 勇 州农牧执法局局长
尼玛松保 州文化执法局局长
杨 凯 州税务局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罗建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络协调组,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以上岗位人员如有变动,由岗位新任人员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政策、工作规划、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成员单位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初步认定,组织成员单位依法、依职责开展防范和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涉及本州跨区域、跨部门综合性的涉案重大事项;指导各市县人民政府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组织协调机制,督促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做好相关工作;汇总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州政府;完成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统筹协调开展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各类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办公室。 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 玉树军分区,武警玉树支队。 各群众团体、省驻玉各垂管单位。 |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