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
办公室文办公室文件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树州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 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3/06/29 7.3k 阅读 526 点赞


玉政办〔2023〕41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树州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

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玉树州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州综合医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围绕医疗卫生“两项改革”“三个基础”“四大中心”,启动实施卫生健康强基固本行动年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高质量发展“1+6”政策举措,集中资源补齐弱项、打牢基础,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助力“健康、现代、幸福”新玉树建设。

一、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础

1. 实施卫生健康强基固本行动。围绕医疗卫生“两项改革”“三个基础”“四大中心”,认真研究谋划,启动卫生健康强基固本行动年,完善“系统化城乡医疗救治、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特色化藏医药传承发展、全程化妇幼健康管理、多层次人才支撑保障、法制化医疗卫生监管”6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建立覆盖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2.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充分利用京玉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和青南支医等帮扶机制,创新医疗帮扶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一十百千”医疗卫生人才梯队,构建起若干个特色和重点专科。深化“五医”联动改革,采取上下联动的医共体模式,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区域精神康复治疗中心,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积极创建玉树特色医疗品牌。高质量高标准运行区域传染病防治中心和州藏医药制剂中心,进一步提升州域内重特大传染病诊疗能力。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

3. 不断提高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资源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等改革任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药品管理使用,促进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加快推进“两病”用药管理。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情况进展和效果监测评价。按照“一院一品”相关要求,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等专科建设,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年内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7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医保局。

4. 强化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落实《玉树州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推进临床服务、急诊急救、资源共享、高质量管理建设,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州级质控中心对各市县医院质量控制管理,深入推进囊谦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千县工程”。有效利用京玉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和青南支医等帮扶力量,创新“组团式”帮扶机制,组建专科联盟,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不断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县域就诊率。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委编办、州人社局。

5. 提高乡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拓展乡镇卫生院功能,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力争年内打造10个标准化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提高承接上级医院下转患者能力。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巩固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建立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6. 打造若干个特色和重点专科。按照“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扎实开展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回头看”工作,持续推进省县共建特色专科和市县薄弱专科建设,力争年内完成验收中期评估重点专科项目29个,新申报省县共建特色专科12个和高海拔地区能力提升项目7个,以专科发展带动提升区域诊疗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财政局。

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7.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统筹推进形成就医和诊疗新格局的实施方案》(玉医改秘〔2022〕4号)部署要求,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并结合玉树实际,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力争探索创新出玉树医改经验做法。

牵头单位: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8.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以及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建设。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及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和促进行动。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融合,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强化运营风险防控,提升运营效率质量。开展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

9. 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和动态调整,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实质性运行。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和中藏医服务等服务价格,降低检查检验价格,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年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45%左右。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10. 深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结构,落实绩效工资动态增长机制,合理增加薪酬总量,稳步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岗位动态管理、职称评价改革、人员交流等政策,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竞聘,打破职称岗位聘用“终身制”,建立编内、编外“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职称和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积极调动人才队伍积极性。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

11. 继续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指导公立医院党委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廉洁风险。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行业风气。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种植牙收费专项治理。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医疗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12.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医保目录。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稳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巩固扩大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大力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在所有需要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的场景,全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

牵头单位:州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财政局。

13. 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省委负担。严格按照省级安排部署,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进一步规范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

牵头单位:州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财政局、玉树银保监分局。

14.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按照省级部署要求,探索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与DRG/DIP付费改革政策衔接,全面支持医共体建设。持续实施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年内住院服务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70%,病种覆盖率达到80%,医保基金支出覆盖率达到50%。探索实施门诊付费改革。

牵头单位:州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财政局。

15. 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医保智能监控制度,依托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打造统一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智能监控审核规则,强化事前、事中预警及事后追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落实医保基金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牵头单位:州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四、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

16. 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做好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落地,适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和品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累计达600个、耗材累计达30种。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开展集采结余资金测算、考核和拨付,完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如实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监督监测机制,激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

牵头单位:州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

17.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安全监管。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三、二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25%、49%和60%。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强药品、疫苗等质量监管,对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全覆盖抽检。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五、促进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8. 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称多和囊谦县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州县级藏医院完成6家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州藏医院制剂中心投入生产,年生产量达15吨。加强中藏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提供中藏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培养中藏医药骨干人才,打造5家民间民医工作室,推进名老中藏医专家工作室建设,开展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培养工作,加大藏医药古籍保护研究,完成中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0人。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六、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19. 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并结合玉树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持续改善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更新配置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稳步提升现有疾控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健全完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委编办。

20. 促进医防协同融合。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并明确考核评价标准,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明确工作职能、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推进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级疾控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21. 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持续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健康管理,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开展健康玉树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提高居民及重点人群健康素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双提升,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七、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22. 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推进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加强藏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强化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和护理员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开展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心理护理等专业培训。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民政局。

23. 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行动,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工程和“五个一”服务行动,建立以州医院、州藏医院为龙头、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为核心、以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为依托的诊疗平台,实现跨地域跨机构的专家远程视频会诊、双向转诊,信息共享,让群众在基层乡镇就能得到省州专家会诊,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发改委。

24.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队伍建设,实施“一十百千”人才梯队建设行动,以“5年院校教育+3年规范化培训”为主,结合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培训全科医生11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开发见习岗位,用好免费医学生。落实对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全科医生注册或加注全科医生执业范围。保障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开展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探索研究村医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医待遇保障政策,稳步提高村医收入水平,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借力“组团式”帮扶机制,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对外交流学习,加强州内卫生专业(管理)人员异地交流任职,促进基层卫生健康管理能力提升。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八、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25. 强化责任落实。州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医改工作调度,定期通报本地区医改进展情况,及时统计报送医改各类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指标数据完成情况,为持续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各项工作,形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6. 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支持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有关规定落实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发改委、州卫生健康委。

27. 加强督查督办。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牵头建立工作任务落实督查机制、考核机制,形成问题、责任、自查三本台账;实行“月上报、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和述职制度,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组织领导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市县和部门定期进行通报、约谈。

牵头单位: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8. 强化考核评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1+6”政策举措,把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及时宣传报道医改成果,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总结、提炼和推广,营造深化医改的良好氛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合理预期。强化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州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附件:玉树州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暨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

      作任务台账


附件:

玉树州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暨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一、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

1

落实《玉树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统筹推进形成就医和诊疗新格局的实施方案》(玉医改秘〔2022〕4号),加强对州直相关部门和市县两级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查指导,对各地、各部门学习推广情况开展月调度、季通报,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各市县政府,州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2月底

2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市县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

各市县政府

州卫生健康委

12月底

3

鼓励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州发改委

12月底

4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探索创新力度,可实行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薪酬形式,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发挥薪酬制度有效激励作用。通过落实医保总额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等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借鉴三明做法,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

各市县政府

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

12月底

5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鼓励支持各地探索有利于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积极性的薪酬分配政策,稳定基层人才队伍。

各市县政府

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12月底

6

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

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7

支持和鼓励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疗机构采购和库存管理,适应集中带量采购要求。

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二、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8

扎实推进玉树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年内完成玉树州传染病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提升州域内重特大传染病诊疗能力。

州发改委、州卫生健康委

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

12月底

9

建立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体系,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医疗保障局

12月底

10

进一步加强专科联盟建设,有效利用对口援玉、青南支医等帮扶力量,充分发挥支援医院特色优势专科作用,组建专科联盟,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开展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州人社局、州医疗保障局。

12月底

11

巩固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与DRG/DIP付费改革政策衔接,落实资源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等改革任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机制,力争年内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7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50%以上。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情况进展和效果监测评价,强化结果运用。

各市县政府、州卫生健康委

州医疗保障局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12月底

12

基层卫生院开展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较去年提升10%。落实《关于加强青海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药品管理使用,促进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完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保障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家具

12月底

13

落实《玉树州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强化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临床服务、急诊急救、资源共享、高质量管理四个“五大中心”内涵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14

持续推进县级医院二甲扩面行动,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州公立县级综合医院二级甲等全覆盖。按照《青海省“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15

扎实推进国家“组团式”帮扶14个乡村振兴重点县人民医院工作。持续巩固“青南支医”行动成果,不断提高受援医院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区域内疾病诊疗水平。

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

州人社局、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16

拓展乡镇卫生院功能,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提高承接上级医院下转患者的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

州财政局、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17

制定我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18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建立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19

持续推进省县共建特色专科和市县薄弱专科建设,力争年内完成验收中期评估重点专科项目29个,新申报省县共建特色专科12个和高海拔地区能力提升项目7个,以专科发展带动提升区域诊疗能力和水平。

州卫生健康委

州财政局、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二)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建设。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21

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及动态调整机制。

州委编办

州卫生健康委

12月底

22

健全公立医院经济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融合,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强化运营风险防控,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23

持续开展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24

加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和动态调整,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实质性运行。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和中藏医服务等服务价格,降低大型检查检验项目价格,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年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45%左右。

州医疗保障局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25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薪酬结构,落实绩效工资动态增长机制,合理增加薪酬总量,稳步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

州人社局、各市县政府

州财政局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

12月底

26

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州人社局

州委编办、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27

指导公立医院党委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范廉洁风险。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行业风气。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28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种植牙收费专项治理。强化医药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工作。

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三)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29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医保目录。

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0

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稳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

州医疗保障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1

扩大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在所有需要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的场景,全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

州医疗保障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2

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合力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

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3

规范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重点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

玉树银保监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4

探索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与DRG/DIP付费改革政策衔接,全面支持医共体建设。

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5

持续实施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年内住院服务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70%,病种覆盖率达到80%,医保基金支出覆盖率达到50%。探索实施门诊付费改革。

州医疗保障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6

全面建立医保智能监控制度,依托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打造全州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智能监控审核规则,强化事前、事中预警及事后追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

州医疗保障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37

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督促指导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州医疗保障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四)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

38

扎实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落地实施,适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组建或参与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和品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累计达到600个、耗材累计达到30种。

州医疗保障局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州政府

12月底

39

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及时开展集采结余资金的测算、考核和拨付工作,进一步完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如实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监督监测机制,激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

州医疗保障局、各市县政府

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

12月底

40

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三、二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25%、49%和60%。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促进规范合理用药,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41

加强药品、疫苗等质量监管,对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省内生产企业在产品种全覆盖抽检。

州市场监管局

12月底

(五)推动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42

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称多县、囊谦县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州县级藏医院建设完成6家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43

加强中藏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提供中藏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44

培养中藏医药骨干人才,持续推进名老中藏医专家工作室建设,开展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培养工作,完成中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0人。加大藏医药古籍保护研究。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45

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

州委编办、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46

持续改善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更新配置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稳步提升现有疾控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健全完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47

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并明确考核评价标准,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明确工作职能、配备专职人员。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48

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推进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级疾控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49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健康管理,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开展健康玉树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提高居民及重点人群健康素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

州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七)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50

加强中藏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和护理员队伍建设,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开展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心理护理等专业培训。

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51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行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深化在农牧区社区和健康方面应用。

州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州发改委

12月底

52

开展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进一步完善村医待遇保障政策,稳步提高村医收入水平,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

各市县政府

12月底


抄送:州长、各副州长,秘书长、各副秘书长。

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办公室。

        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

玉树军分区,武警玉树支队。

各群众团体、省驻玉各垂管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