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藏族自治州大事记(1951—2020)编纂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4日
玉树藏族自治州大事记(1951—2020)编纂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提纲挈领地勾勒玉树州建政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轮廓,全面、客观、系统地展示全州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推进革命、建设、改革所经历的伟大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保证《玉树藏族自治州大事记(1951—2020)》(以下简称《大事记》)的编纂质量,结合编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的决定、决议及对重大事件的定论为原则,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反映玉树藏族自治州成立70年以来的地方党政大事和要事。在征编工作中,要体现地方特色,尤其是本地制定的富有新意的工作思路、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等;同时要重点反映党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在本地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效果,为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思路、办法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增强地方志工作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二、编纂目的和意义
《大事记》立足于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认识玉树,了解玉树,研究玉树,宣传玉树,对各级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历史借鉴,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州情资料,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为玉树州建政70周年贡献一份“志”礼。
三、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由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总责,州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承编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人员搜集、整理、鉴别本系统、行业、事业全面系统的各类资料(包括档案、音像、图照以及其它文字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写出符合质量要求的资料汇编;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适时督办,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州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总纂成稿,组织各地各部门初审,州地方志编委会复审、终审和出版发行。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玉树州地方志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地方志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和修志专项经费,保证《大事记》编纂业务活动和出版的需要。所需编修业务活动经费和出版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年度如期拨付,保证专款专用。
四、编纂进度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编纂进度安排
本书定名为《玉树藏族自治州大事记(1951—2020)》,约50—60万字。记述主体上限为1951年,下限为2020年。
2020年9月—10月为准备阶段:由州地方志办公室组织考察学习、调研准备,拟定《大事记》编纂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备案或审批。
2020年11月为启动阶段:印发《玉树藏族自治州大事记(1951—2020)编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全州《大事记》编纂工作启动会议,安排部署《大事记》编修工作。
2020年11月—2021年6月为搜集、整理、考证资料及编写汇编阶段: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参编单位见附件)搜集、整理、考证资料,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断限内发生的大事、要事形成资料汇编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州地方志办公室,由州地方志办公室组织聘请修志专家及修志人员进行验收。
2021年7—8月为《大事记》编写阶段:由主编、副主编和修志专家及修志人员分工协作、消化资料、融会贯通、补遗拾缺,完成《大事记》初稿。
2021年9—10月为初审、复审、终审阶段:初审于9月1—30日开展,州委、州政府、州地方志编委会及各地各部门参与初审并形成初审修改意见于9月20日前报送州地方志办公室,州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书稿后,于9月30日前形成复审稿报送州地方志编委会复审。复审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随后州地方志办公室根据复审意见于10月31日前完成《大事记》稿件修改,并报送州地方志编委会终审。
2021年11—12月为出版阶段,州地方志办公室根据终审意见全面修改完善书稿,将《大事记》报送出版社、印刷厂,并于年底前出版发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编纂工作,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认真的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并由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开展编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健全与编纂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班子,配齐编写人员。在调配人员时,要尽量选择了解断限内本地区、本部门的历史,知识面广,写作水平较高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来从事此项工作。
3.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职责、包质量),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4.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编纂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州直各部门、省驻州各单位,将工作落实到人,完不成任务要追究责任。
五、编写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党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史实准确,言必有据,不虚构杜撰。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必须讲政治,讲大局。既要尊重历史、秉笔直书,又要注意有利于党的团结,维护党的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对敏感问题和尚有争议的历史问题,要核准史实,分清是非,本着严肃、慎重的态度表述。
(二)史料丰富、重大事件无遗漏。特别是不能遗漏与主题、主旨、主线相关,涉及历史发展转折变化的大事。
(三)主线连贯、脉络清晰。一是每一条目自身的主线和脉络,不管条目文字长短、内容详略,都应该包括叙事所要求的最基本的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把事件的发展过程记述清楚。二是每一件大事的发展线索。很多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或过程才完成的,编写时应注意前后呼应,以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和完整性,可适当采用纪事本末体式集中记述某件大事。
(四)常事不书,非常则书。编入大事记的必须是大事,但大事不一定每事必载,因为大事中有些是常事。如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每年要召开数次例会。但常事里也有值得一书的非常之事。如例会通过了重要的法规或重要的人事任免等,就应该收录。
(五)选精择要,去芜除杂。并不是所有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第一家、第一个的事物都予以记载,否则就把大事记变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某某之最等的名录了,就偏离方向了。要记载当时影响大、事后影响久远、意义重大的具有资治、科研、教育、查考价值的新生事物。如在国际上领先且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新产品,新的民生政策之类。
(六)突出主题,言简意赅。言简意赅是对编写《大事记》的基本要求,其内容涵盖广泛、时间绵延长久,要用最简洁的语言文字把复杂的历史事件讲清楚。要避免两种倾向:一是为追求言简意赅而遗漏了历史事件发展变化的重要线索;二是为追求历史事件的完整而繁琐、罗嗦。
(七)一事一记。一个条目中只能记录一件大事。不能出现几件事放在一个条目中,或一天内发生的数件大事记在一个条目中,或一件事记几次等情况。
(八)结构编排合理、检索快捷、使用便利。
六、资料征集
要保证征集和编写的资料准确无误,对模棱两可的事件不推断,确无实据可查的条目不采用。对资料不得任意删改、臆造。
《大事记》素材主要来源于:
(一)党史、志鉴和档案等各部门提供的大事、要事;
(二)在档案馆查阅当年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省内各大新闻媒体报道的本地区相关的资料;
(四)照片、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网络资料等;
(五)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包括重要遗址、遗迹、遗物、纪念设施、基础设施、文物、地图、照片、书信、日记、奖状、证章、票据等;
(六)口碑资料。包括回忆录、历史见闻、逸闻轶事等。
七、条目的选定及其内容
条目的选定决定着史料的价值。因此,严格把握条目的筛选标准至关重要。要在紧密围绕州委中心工作的基础上,筛选出既具有存史价值,又有可借鉴意义的大事、要事等等;要使选定的条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避免条目文字重复赘述。要切实通过条目体现玉树州党和政府的活动轨迹、思路和轮廓等,理出发展脉络,达到“以点代面”的效果。为此,就条目内容的界定、取舍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一)文件类。
包括州委州政府关于对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文件;州委州政府关于全州重要事件的通报、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表彰,州委、州政府、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等作出的规定、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州政府制定的关系全州的规范性文件。
条目内容主要包括制定下发单位、制定发布(废止)时间、目的、内容、要求等。
(二)会议类。
1.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召开者、名称、议题、主要领导讲话的主要内容。
2.会议名称在条目中第一次出现时一般用全称(专用组织名称除外),以后及标题用规范简称。
3.各类会议的具体要求
(1)党代会:时间、全称、代表数、主题、工作报告主要内容、选举情况、一次全委会主要内容等。选举结果收录到常委。
(2)党的代表会议:时间、名称、召开原因、主要内容等。
(3)全委(扩大)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主要内容等。
(4)人大、政协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代表数、列席人员、听取审议(协商)各类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提案情况、选举情况等。选举结果收录到副职。
(5)专题会议(如纪检、组织、宣传、经济等)
①以重要部署、重要措施、重大项目的部署为主,一般性的例会不要;
②时间、召开者、名称、内容(主要目标、指标、措施);
③在标题中尽量不出现“会议”“大会”等字。
④招商、洽谈、交易会:时间、名称、参加范围、展会内容、成果等。
(三)区划调整、机构变动。
1.州及市、县区区划的调整。
2.州属大中专院校及具有改革创新性的学校的成立、变更等。
(四)干部任免。
只收州四大班子、纪委、公检法司正职的变动。
(五)领导考察、调研。
1.范围:只收录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
2.内容:
(1)时间、人物、地点。此3点必须有;
(2)目的、指示、贯彻落实情况、影响,因资料等因素所限,以上各点允许不全或没有。
3.一般用“考察”“到”。
(六)访问、考察、交流。
国外来访:只收录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起止时间;
2.来访外宾;
3.州领导与外宾会谈、会见情况;
4.双方达成的协议、协定等;
5.到达的地方和单位;
6.其它活动。
(七)表彰奖励。
1.只收录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荣誉。
2.内容:时间、个人或集体名称、授予单位、荣誉称号。如有材料,可加简单事迹。
(八)重大工程和活动。
1.重大工程
(1)以开工时间排列;
(2)全面反映工程情况(开始与完工不一致,具体数字应以最后统计为主,必要时可上推下延);
(3)工程重大意义。
2.重大活动
(1)安排部署单位;
(2)起止时间(按起始时间排列);
(3)主要内容;
(4)操作程序;
(5)活动成效。
(九)贯彻上级指示。
1.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
(1)上级文件、会议内容,意义;
(2)州委文件内容,学习通知或具体工作安排;
(3)州委领导重要指示;
(4)实施过程与效果。
2.贯彻上级重大活动安排指示
(1)社会背景与形势;
(2)州委具体工作安排;
(3)实施过程与效果。
八、编写及出版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编写工作直接决定着大事记的质量。精益求精是对大事记整理、撰写工作的总要求。具体工作中,要以尊重史实、反映脉络、侧重大事、粗线记述、体现转折及政策的连续性为编修原则,力求文字简练、内容精粹、繁简得当。同时要注意运用逆向思维方式,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做好编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记事体和纪事本末体裁,第三人称记述。
(二)文字使用要规范,表达要准确。
(三)人物名称的录入原则是以事带人,无事则不出名。
(四)各类机构、会议等名称第一次出现时要用全称表述。文中使用的简称或缩略语,应含义明确,且属长期使用、约定俗成者。
(五)自然灾害、事故、案件、案犯等类似情况要客观记述,一般不加评论。
(六)在叙述名称时(新建及第一次出现的除外),能用“州”“全州”代替的要避免出现“玉树藏族自治州”全称,严禁出现“我州”“我县”“我办”等第一人称。
(七)对出现频率高、时间跨度长的事件择要记述,不要面面俱到。
(八)注释一般用脚注(页下注),切忌滥用。能在正文里表述清楚的就不要再注释。
(九)条目按事件发生的日期排列。
(十)数字使用。
1.原则上参照2011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2.注意时间代名词的使用,如“今年”“昨天”“上月”“今冬明春”等,一般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要用具体日期。
3.年份一概用全数,不得省略。如“1998年”不能写成“98年”。年代一般指上个世纪或更早些某个时间段,如:“20世纪50年代”“19世纪80年代”。
(十一)标点符号的使用原则上参照2012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附件:《玉树藏族自治州大事记(1951-2020)》参编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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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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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大事记(195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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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编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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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树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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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称多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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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囊谦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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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杂多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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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治多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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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曲麻莱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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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州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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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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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州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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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州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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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州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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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州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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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州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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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州委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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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州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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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州委政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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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州委党史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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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州直属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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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州委机要和保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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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州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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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州委老干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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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州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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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州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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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州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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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州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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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玉树军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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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武警玉树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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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州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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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州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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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州教育局 |
含州级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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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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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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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州民宗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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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州公安局 |
含州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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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州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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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州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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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州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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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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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州对口支援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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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州无线电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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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州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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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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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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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州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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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州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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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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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州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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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州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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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州农牧和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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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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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含州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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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州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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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州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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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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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州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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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州扶贫开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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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州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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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国网玉树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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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州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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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州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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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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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州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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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团州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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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州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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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州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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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州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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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州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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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州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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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州红十字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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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州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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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州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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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区管委会 |
含治多县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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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人行玉树中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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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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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中石油玉树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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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州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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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州电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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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州移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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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州联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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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玉树公路总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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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玉树机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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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州供销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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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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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树支公司 |
|
|
85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 |
|
|
86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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