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全州政府系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9日
全州政府系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当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脱贫攻坚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现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政府系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切实解决学风不端的问题
重点整治不重视学习、学习图形式、走过场、学而不思、学而不用等问题。一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学习制度。州政府党组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中心组学习会议,每次常务会议上安排必要的学习内容;各市县政府要全面落实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日”“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等制度。中心组发言、撰写心得体会要有自己的所思所悟,不得简单照搬、复制抄袭。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单位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少于2次、讲党课不少于2次,撰写心得体会或读书笔记不少于5万字。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以党支部为基础,继续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原汁原味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以学促干,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领导干部带头亲自参加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网上学习,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时学分。
二、切实解决文风不正的问题
重点整治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办理简单化、文件呈报不规范、文件审核把关不严、文件照抄照搬缺乏操作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坚持发文有用、发文管用,减少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综合报告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控制在2000字以内。州政府本年度下发的文件同比减少25%。二是切实提高公文质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除文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属干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不得以州政府或“两办”的名义行文。各地各部门代拟的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等,与上级部门下发的意见、方案相似度不能超过20%。要认真研究,切合实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把关。并在正式呈报前广泛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上下一般粗的文件一律不发,对照搬照抄、依葫芦画瓢、相似度高的文件,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凡上报州政府的文件如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汇报或请示事宜不明、文种格式不对的,一律拒收、退回或不予办理,超过3次以上的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如出现重大公文失误的,由州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按规定问责。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在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制发文件前,一律先由州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制发文件。四是规范公文运转流程。减少公文流转环节,提升办文运转速率,加快公文处理时限。除州政府领导特殊要求外,各市县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上报的文件必须送呈机要室办理,对不经过机要收文程序的由领导直接签字批示的文件,一律拒收、退回或不予办理。五是加快公文办理流转速度。对批转部门办理的承办件,除遇到特殊情况以外,承办部门应在收文后1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研究办理,并要做到一般批办件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急件要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急件立即研究办理,并按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各地各部门需请示州政府的事项,应做实做细前期工作及时上报,给州政府预留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除临时性紧急公文、突发事件以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或领导同志另有交待的事项外,一般事项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切实解决会风不清的问题
重点整治精简会议不到位、会议质量不高,以及选择性参会、会风不严肃等问题。一是倡导开精简高效的会议,开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会议,开简朴节约的会议,开形式创新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和数量,能现场交办或电话交办处理的工作,就不开会,能合并或套开的会不单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必须开的会,要科学安排会议议程,严格按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限定会议时间,不得随意扩大规模、提高规格、延长时间。一般性会议不超过2个小时,重要会议不超过半天时间。二是严格落实州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各类专题会议制度,州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每月确定一周为“无会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为“无会月”。2020年会议在2019年基础上减少30%,以后只减不增。三是严格会议纪律。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会议,不得选择性地参加会议,通知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不得擅自派其他负责同志参会;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经召集会议的领导同意后可委派其他负责同志参会。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须提前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接打电话、把玩手机、交头接耳或者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凡已反馈意见或经过协商的,要前后一致,不得临场任意发挥;凡属尚未决定或不能对外公开的,不得擅自引用或对外扩散。对参加会议无故迟到3次以上的,将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无故缺席会议的,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如缺席2次以上的,按规定程序进行问责。
四、切实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
重点整治表态高行动少落实差、会上表态好会后不用心、数据材料弄虚作假、工作部署多抓落实少、甚至故意拖延不落实、胡乱敷衍应付交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一是树立科学的政绩观,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做表面文章,不做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做到工作思路唯实、工作方法务实、工作措施扎实、统计数据真实。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玉树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做到不打折扣、坚决落实,不搞变通、不留尾巴。二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完善和细化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各项权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建立有岗必有责、在岗必尽责的责任体系。坚决杜绝对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执行不到位,好事冲在前、急难险重的事消极应付退缩不敢担当,工作迟缓延后、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积极鼓励各地各部门及基层干部讲真话、讲实话,如实反映情况。凡是上报州政府的文件、材料及各类统计数据,须经本地区本部门“一把手”审核把关签字,严防虚报瞒报工作开展情况、数据材料造假、数据相互矛盾等现象的发生。如上报的材料数据出现错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逐级追究文件起草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对向上级部门及调研组虚假汇报工作情况、故意夸大工作成绩或困难问题、随意提供未经核实的数据材料等现象,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问责。四是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对州政府党组和州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任务指标负总责,要坚决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如在工作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及时报告州政府党组或州政府研究,决定尚未更改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凡是涉及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部门在我州举办活动、开展调研、督导检查等重要事项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副州长请示报告,坚决杜绝不请示、不汇报或越级上报现象。五是凡属于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的请示事项、决策性部署性文件等,必须签署明确、具体的意见,不能层层画圈了事,不能签“请报某某领导阅示”“请依法依规处理”“请按原则办理”等大而化之的“官话”“废话”“套话”。六是重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凡是州政府党组、常务会的决策事项以及州政府领导安排的工作,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不能虚于应付,不能大而化之、简单了之。认真落实“710”工作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等方面的人和事。
五、切实解决调研不实不细的问题
重点整治调研走马观花、习惯于被安排、搞形式走过场、掌握底数不清等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生态保护、脱贫攻坚、项目投资、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深入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领域开展调研,发现问题要现场交办、跟踪督办。二是切实提高调研效率和质量,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每年至少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三是坚决杜绝层层陪同,专项工作调研只安排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他密切相关单位均由分管副职参加,不得层层陪同,州长的调研活动,县(市)区可安排1名主要负责人陪同,其他副州长的调研活动,由县(市)区对应的1名分管副职陪同。
以上五条具体措施,请各市县和州政府各部门务必抓紧付诸实施,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巩固提高。州政府领导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从常态化的检查、督促抓起,确保政府系统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