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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树州2016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 专项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5/02 1.3w 阅读 384 点赞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2016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专项应对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玉树州2016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

专项应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40号),进一步做好全州地震重点危险区的抗震救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15年地震趋势预测

  2016年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了12个地震重点危险区,其中涉及青海的有2个,分别为:甘青川交界,甘青交界东部。2016年全省地震趋势会商结果判定了3个地震重点危险区,分别为:1.青海东南部——甘青川交界,涉及果洛州玛多县、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班玛县和海南州兴海县;2.祁连山中段,涉及海北州刚察县、祁连县、门源县、海西州天峻县和西宁市大通县;3.唐古拉中东段区域,涉及玉树州玉树市、杂多县和治多县。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健全体系、强化责任、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新时期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坚持“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原则,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树立“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未备”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大震、救大灾,做好全州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震情跟踪及会商研判。

1.强化监测台站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加强我州陆态网络及地震前兆观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确保玉树州地震监测台站正常运行。对地震监测台站和设施进行巡查,协调解决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相关事宜,及时排除隐患,保障各项观测手段的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州地震局、台)

2.强化震情跟踪。认真落实《2016年玉树州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地震速报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宏观异常现象,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种地震前兆异常现象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和跟踪分析。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做好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的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地震局)

3.强化震情会商研判。加强与省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州地震台的交流合作,注重震情信息、灾情信息、异常信息的互通,确保及时有效开展震情跟踪和震情会商研判工作,提高震情研判的科学性。(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玉树州地震台)

      (二)优化地震应急预案。

1.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不断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层级分明、规定具体、科学规范、编制合理、操作方便、切合实际,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推进地震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2.优化专项应对方案。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部门)特点和工作实际,充分吸收玉树、芦山、鲁甸、门源等地震事件最新抗震救灾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抗震救灾相关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夯实信息基础。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把震后救灾和震前防御有机结合,完善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地震应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为高效有序开展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夯实信息基础。(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地震局)

2.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按照“够用、能用、好用”的要求加强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储备物资。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查缺补漏,备足帐篷、食品、衣物、药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基本生活救助。(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红十字会)

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管理。结合城镇建设体规划严格按照《地震应急避难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和管理规范化水平,统筹安排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学校、医院、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完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和救生避险设备,并确保功能完善、运转正常。(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地震局、州消防支队)

4.强化应急交通指挥调度能力。摸清我州地震重点危险区道路交通状况,建立震后应急交通管控机制和抗震救灾通道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在震后能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力量投送和伤员救治转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局)

5.强化应急通信网络保障能力。完善通信网络运行机制,提高基础通信设施防震能力,配备应急移动通信基站设备,推进应急通信专网建设,加强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各种技术的应用,确保信息传输及时可靠,进一步加强通讯应急抢险队伍的训练,优化通讯抢险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应急办、州地震局、中国电信玉树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树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树公司)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地震、公安、民政、消防、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配备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等设备,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应急工作人员保持24个小时通讯畅通。(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应急办、州地震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局、州消防支队)

(四)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

1.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红十字会、电力、通信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明确紧急救援行动方案和力量投送方案,及时补充更新装备。根据我州地处高海拔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提升抢险救援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局、州安监局、州地震局、州红十字会、州消防支队、州电力公司)

2.积极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宽灾情获取渠道,壮大社会救助力量。加大对志愿者队伍管理、培训和指导的力度,提升志愿者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团州委、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地震局、州红十字会)

3.适时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演练。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有计划地开展人员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社会公众地震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及重点防护单位等要认真开展防震避震应急疏散演练,尤其是地震重点危险区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类地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政府决策指挥能力、社会公众避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应急办、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地震局)

(五)开展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

1.加强重点设施隐患排查工作。指导重点工程设施,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抗震鉴定工作,对发现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逐步消除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和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建筑。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及主要江河堤坝除险加固措施。加强输油气管线等管理和维护,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危险源进行彻底排查,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电力公司)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和监测预警等工作。健全地震重点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组织力量对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居民点、道路等具有潜在威胁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方位排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协助当地政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落实监测预警、应急避险等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国土局)

3.开展交通隐患排查。加强对危险路段、交通枢纽工程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改造。制定各种交通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和调度方案,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和运输迅速恢复机制,增强抢通保通能力。(责任单位:州政府,州交通局、玉树机场)

4.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排查。进一步优化电网布局,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加强设备维护,制定灾损应对方案,提高电力设施的抗震能力,强化重要用户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保障震后快速恢复电力供应。(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电力公司)

(六)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

1.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积极开展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贯工作,结合《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玉树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贯穿于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的选址、立项、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加大抗震设防执法力度,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符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地震局)

2.提高农牧区民居抗震能力。统筹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农牧区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从根本上扭转农牧区民居低投入,无监管、不设防状态,促进城乡地震安全均等化。(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地震局)

3.科技支撑。加大减隔震新技术在地震重点危险区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科学防震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住建局、州民政局、州地震局)

(七)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1.扎实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教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通过新闻媒体、培训教育、知识宣传等方式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培训教育和中小学校的重要教学内容,普及防震减灾常识,并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大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农牧区的宣传力度,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区别不同宣传对象,采取不同宣传方式,选择不同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全州各族群众的防震避灾意识,达到理想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委党校,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农牧科技局、州地震局)

2.强化重要宣传时段。在“4.14”全省第一个防震减灾周、“5.12”全国防震减灾日和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和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主动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积极鼓励制作富有时代特色、通俗易懂的地震科普知识,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经商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农牧科技局、州文体局、州地震局)

3.加强对地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的管理。建立完善地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应急新闻处置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监测和引导,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和处理,有效处置震情、灾情和地震谣传,正确处置有害信息,确保社会秩序稳定。(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应急办、州经商委、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文体局、州地震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州、市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落实防震减灾部署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深化成员单位间的联系,完善军地、区域以及部门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重点工作情况,推动信息共享,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县地震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地震机构,优先建立健全地震重点危险区内的市县级地震机构,人员落实情况、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市、县编办)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和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州政府应急办会同州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应急办、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局、州国土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安监局、州地震局、州消防支队)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全州防震减灾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五)科学编制规划。开展州“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的评审论证和发布,推进州、市县“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做好与《青海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对接,加强与各级地方规划纲要的有效衔接,确保与各级各类规划相互配套,衔接有序,形成合力。(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州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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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