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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州危化品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6/05/02 1.5w 阅读 529 点赞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针对去年省上多次通报我州加油站领域非法经营情况较为严重,非法加油站数量多、隐患较大的实际,根据州政府安排和2016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州危化品领域安全形势好转,由州政府督查室和州安监局组成督查组,从4月12日起赴1市5县对各市县政府整治非法加油站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就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是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各、市县政府是否按照去年州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玉政〔2015〕111号)要求成立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非法加油站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根据州委《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发〔2015〕3号)和州编委《关于加强县级安全生产机构设置的通知》(玉编委发〔2015〕54号)文件,督查各市、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市、县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在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上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意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持观望态度,存在侥幸心理。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不到位。按照州委、州编委文件要求:“玉树市单设安监局,核定科级职数2名(1正1副),其他各县安监局核定科级职数1名(局长),明确2—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安监工作,要保证安监机构人员、编制相对独立”。但截至目前,个别市县政府仍未配备专职安监局局长和配齐安监局工作人员,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但是个别市县政府到目前仍未成立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也没有制定出具体的非法加油站整治方案。有些县虽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治方案,但没有及时开展具体工作,总体来说,通过督查发现各市县均存在非法加油站非法经营现象,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具体情况如下:

玉树市:(1)人员编制:安监局现已单设,人员不到位,机构还未组建。(2)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非法加油站19家,其中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4家,其余15家均建在乡镇。

称多县:(1)人员编制:已任命专职安监局长,工作人员已得到落实。(2)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非法加油站6家,其中中石油加油站1家,社会加油站5家。

囊谦县:(1)人员编制:已任命专职安监局长,但安监工作人员还未得到落实。(2)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非法加油站21家。

杂多县:(1)人员编制:已任命专职安监局长,工作人员已落实。(2)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非法加油站2家,整治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重视。

治多县:(1)人员编制:安监局长属兼职,工作人员未得到落实。(2)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非法加油站2家,治加村加油站和可可西里加油站已报州经商委申请网点批复。

曲麻莱县:(1)人员编制:安监局长兼职,工作人员未得到落实。(2)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非法加油站10家,未开展整治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要求各市县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从思想根源上强化红线意识,从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从下月起各市县政府将非法加油站整治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市县政府务必于5月1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按照州编委《关于加强县级安全生产机构设置的通知》(玉编委发〔2015〕54号)文件要求,配齐配全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重点市县实现3名工作人员,其他县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落实不到位的市县,将在全州范围内通报。

(三)各市县政府要迅速行动起来,对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抓紧成立联合工作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结合地方实际,拿出具体措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统一报州经商委审核,按程序批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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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