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三五”时期,是我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我州“十个一批”脱贫攻坚工程的重要内容,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拉动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意义重大。
一、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全州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优先支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房屋改造,重点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对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牧民实施危旧房改造11733户(玉树市1277户,称多县720户,囊谦县1713户,杂多县4162户,治多县1866户,曲麻莱县1995户),非建档立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易地整村整社搬迁116户(囊谦县116户)。2020年底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进度安排
根据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总体任务,优先满足精准扶贫、整体脱贫目标要求。按照2016年力争完成30%,2017年完成30%,2018年完成25%,到2019年全面完成贫困户住房建设任务的进度进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以县为单位,精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要尽快从系统中取消标注,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2.各市、县要统筹考虑建投资金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情况。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重点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危改资金以“争取国家支持一点,省级补助一点,市县配套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3.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人员力量,提供有力保障,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和年度建设任务的基础性工作,助推脱贫攻坚,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
4.州、县两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督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